證監會處罰擬“梅開二度”*ST皇臺或再次引發索賠

幾年前因為年報信披違規被證監會處罰的*ST皇臺(000995),將要“梅開二度”再次因為信息披露違法違規接到罰單了。2020年3月15日,該公司發佈公告稱,收到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甘肅監管局出具的《行政處罰事先告知書》,證監會擬對*ST皇臺給予警告,並處以60萬元罰款。

維權律師表示,*ST皇臺此次領罰依然是基於老《證券法》做出,因此60萬元依然是頂格處罰,側面折射出證監會認為違規性質仍較為嚴重。此外,如果處罰最終落定,投資者或將再次發起針對*ST皇臺的虛假陳述索賠。《投資快報》記者注意到,就在去年底,針對*ST皇臺第一次虛假陳述相關的索賠訴訟時效剛剛屆滿。

經證監會查明,證監會認為*ST皇臺涉嫌違法的事實如下:2016年年度報告披露前,皇臺酒業通過虛構委託代銷存貨等形式,虛增庫存商品賬面餘額102,464,927.88元,導致《甘肅皇臺酒業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年度報告》中披露的存貨項目金額虛增102,464,927.88 元,存在虛假記載。

在發佈告知書內容的同時,*ST皇臺同時作出包括已對上述行政處罰提出陳述和申辯以及公司是否對以前年度財務報表進行調整不以此告知書為依據,最終以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出具的《行政處罰決定書》為準等說明。

事實上,這並不是該公司第一次因為新批問題領到罰單,也不是第一次被投資者索賠,而前一次信批違規所欠下的“債”,依然還沒有完結。

2016年12月15日,*ST皇臺也曾發佈公告稱,因2015年年報信息披露違規被證監會作出行政處罰。當時監管機構查明,皇臺酒業存在的違法事實主要包括:時任董事長盧鴻毅聯繫甘肅省酒類商品管理局出具批覆,並籌集虛構專項補助資金500萬元,由儷島產業投資有限公司轉給蘭州恆遠通商貿有限公司,再由蘭州恆遠通商貿有限公司轉給甘肅省葡萄酒產業協會,最後由甘肅省葡萄酒產業協會撥付給皇臺酒業,虛增2015年度利潤500萬元,導致公司2015年年度報告存在虛假記載。

2016年底的這一張罰單,也引發了不少投資者提起索賠。“針對上次*ST皇臺虛假陳述的索賠案件,我們全部獲得兩審勝訴判決,代理投資者起訴得到了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和甘肅省高級人民法院的兩審支持,並且大部分投資者都通過強制執行等程序獲賠到位。” 經辦過該維權案的上海創遠律師事務所高級合夥人許峰律師表示,“前次虛假陳述引發的索賠案件中,還剩下最後一位投資者有數十萬元的賠償款沒有到位,目前還需要通過法院的強制執行才能實現最終獲賠目的,*ST皇臺不願意向投資者支付全部現金賠償,也沒有拿出其他讓投資者能夠接受的方案。”

公開資料顯示,此次*ST皇臺擬被處罰,源於2019年4月12日被證監會立案調查,維權律師表示,此日很可能成為後續可能發生的虛假陳述索賠案的揭露日。許峰律師認為,如果最終*ST皇臺2016年虛假陳述問題坐實並且被證監會作出處罰,在2017年4月28日到2019年4月12日之間買入*ST皇臺股票,並且在2019年4月12日之後賣出或繼續持有股票的投資者可發起索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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