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次性取得的租金收入该如何缴纳增值税及企业所得税?

林县强


在实务当中,一次性取得的租金收入的情况非常多,有交易发生前一次性收取的,有在交易过程当中一次性收取的,当然也有交易完成后一次性收取的。关于如何缴纳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实际上就是如何判定一次性租金收入的纳税义务的发生时间。


增值税方面:针对租赁服务有特殊规定——采取预收款方式的,收到时就发生纳税义务。

根据财税(2016)36号第四十五条,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的一般规定是这样的:

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并收讫销售款项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项凭据的当天;先开具发票的,为开具发票的当天。

通常情况下,如果没有发生应税行为,仅仅是预收了款项,就没有发生纳税义务,无需马上申报纳税。

但是针对租赁服务,有特殊规定:

纳税人提供租赁服务采取预收款方式的,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收到预收款的当天。1、尚未发生租赁行为,提前收取租金的:

所以说,假如还没有发生应税行为,只要提前一次性收取了租金,则需要在收到预收款的当天发生纳税义务。

2、已经发生了租赁行为,在租赁过程中或者租赁期完成后再收取租金的:

对于这种一次性收取租金的行为,则按照通常的规定,已经发生了应税行为且收讫款项了,则在收到款项的当天发生纳税义务。

所以,在增值税方面的规定对于租赁服务确实不够“友好”,不管是提前收,还是中间收,或者是最后收,可以说,只要是一次性收取了租金,就要在收到租金的当日发生增值税的纳税义务。进而在纳税义务发生所属期的次月申报期内按规定申报缴纳增值税。


企业所得税方面:租赁期跨年度且租金提前一次性收取的,可以选择将收入平摊计入相关年度确认。

根据《企业所得税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的规定,企业提供……有形资产的使用权取得的租金收入,应按交易合同或协议规定的承租人应付租金的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

这也是常规的情况,但是针对租金收入当中的特殊情况——假如租赁期跨年度了,且租金提前一次性收取的,有特殊规定。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落实企业所得税法若干税收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10]79号的规定:

如果交易合同或协议中规定租赁期限跨年度,且租金提前一次性支付的,根据《实施条例》第九条规定的收入与费用配比原则,出租人可对上述已确认的收入,在租赁期内,分期均匀计入相关年度收入。

该规定明确了几个要素:

1、租赁期限是跨年度的;

2、租金是一次性收取的;

3、纳税人可选择平摊入租赁期的相关年度确认收入,也可以一次性确认收入。选择权在于纳税人自己。

例如:

A公司出租企业名下的商铺,租赁期规定为3年,从2019年初到2021年底,每年租金10万元,一次性收取了3年租金30万元。

A公司可以平摊计入这3个年度,每年10万元收入;也可以一次性确认在2019年的收入当中。这都是纳税人的自由选择权,可以根据自身实际需要进行确认。

如果纳税人确认了租金收入,就要在本税款属期的申报期内(一般是按照季度申报)如实申报纳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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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取得一次性租金收入时,可能存在两种记账方式:

一是一次性全部计入收入;

二是先计入预收账款,然后在租赁期内分期计入收入。

那么这两种记账方式,在缴纳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时有何不同?请看以下分解!

一、企业所得税

企业所得税主要遵守的原则是:权责发生制,也就是收入与支出匹配的原则。所以一次性取得的租金收入,应该按照合同租赁期分摊计入租金收入,如果跨年度收取租金,应该分期计入相应年度。

一次性记收入:在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计入收入的年度要调减应纳税所得额,即剩余租赁期的租金收入总额;在剩余租赁期的年度调增应纳税所得额,即当年应计入的租金收入。

先做预收账款,再分期计入收入:企业所得税不用纳税调整。

二、增值税

按照增值税纳税义务判定的标准,纳税人以预收款的方式提供建筑服务或租赁服务,其纳税义务发生日期为收到预收款的当天。所不管是采用一次性计收入,还是先计预收账款再分期计入收入,都是收取租金的当天就应该按收取全部租金缴纳增值税。

不动产租赁的增值税税率有以下几种:

1,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一般计税税率9%:进项税额可抵扣销项税额。

2,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简易征收税率5%:必须是2016年4月30日以前取得的不动产,且不能抵扣进项税额。

3,小规模纳税人税率5%:不能抵扣进项税额,月租金低于10万(或季度低于30万)免征增值税。

4,个人出租租房税率5%减按1.5%计算应纳税额:月租金低于3万的免征增值税。


简而言之,一次性取得租金收入,要在租赁期内分摊缴纳企业所得税,在收入租金时一次性缴纳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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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缴纳房租的时候,有按月交的,也有按季度交的,也可以把租赁期的租金一次性支付。那如果企业一次性收取租金,企业所得税、增值税、房产税要怎样缴纳?

一、企业所得税

根据国税总局关于贯彻落实企业所得税法若干税收问题的通知第1条的规定,企业提供固定资产、包装物或其他有形资产的使用权获得的租金收入,要按照交易合同或协议规定的承租人支付租金的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如果交易合同或协议中规定的租赁期限跨年度,而且提前将租金一次性支付的,根据该实施条例第9条规定的,收入与费用配比原则,出租人在租赁期内对上述已确认的收入分期均匀计入相关年度收入。

也就是说,纳税人出租不动产一次性收取租金的,出租人可以对已经确认的收入,在租赁期内,分期均匀计入相关年度收入。

二、增值税

根据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通知的规定,纳税人以预收款的方式提供建筑服务或租赁服务,其纳税义务发生日期为收到预收款的当天。根据国税总局关于营改增试点若干征管问题的公告规定,其他个人的不动产以一次性收取租金的形式出租,取得的租金收入可平均分摊在租金对应的租赁期内,分摊后的月租金收入低于3万元的,可享受小微企业免征增值税的优惠政策。

即,其他个人出租不动产一次性收取租金,取得的租金收入可平均分摊在对应的租赁期内确认收入,计算缴纳增值税;除此之外,纳税人提供租赁服务一次性收取租金,要在取得预收款的当天一次性缴纳增值税。

三、房产税

根据房产税暂行条例第7条的规定,房产税按年征收,分期缴纳。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固定纳税期限。

因此,房产税是按年征收的,分期缴纳,一次性收取多年租金的,不用一次性缴纳房产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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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次性取得的房租收入,如果取得是半年,一年以上的的,可以按合同进行各期分摊,如果取得的是半年之内的,可以一次性计入收入。

企业所得税,房产税,增值税要怎么样缴纳?

一、企业所得税

根据国税总局关于贯彻落实企业所得税法若干税收问题的通知第1条的规定,企业提供固定资产、包装物或其他有形资产的使用权获得的租金收入,要按照交易合同或协议规定的承租人支付租金的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如果交易合同或协议中规定的租赁期限跨年度,而且提前将租金一次性支付的,根据该实施条例第9条规定的,收入与费用配比原则,出租人在租赁期内对上述已确认的收入分期均匀计入相关年度收入。

也就是说,纳税人出租不动产一次性收取租金的,出租人可以对已经确认的收入,在租赁期内,分期均匀计入相关年度收入。

二、增值税

根据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通知的规定,纳税人以预收款的方式提供建筑服务或租赁服务,其纳税义务发生日期为收到预收款的当天。根据国税总局关于营改增试点若干征管问题的公告规定,其他个人的不动产以一次性收取租金的形式出租,取得的租金收入可平均分摊在租金对应的租赁期内,分摊后的月租金收入低于3万元的,可享受小微企业免征增值税的优惠政策。

即,其他个人出租不动产一次性收取租金,取得的租金收入可平均分摊在对应的租赁期内确认收入,计算缴纳增值税;除此之外,纳税人提供租赁服务一次性收取租金,要在取得预收款的当天一次性缴纳增值税。

三、房产税

根据房产税暂行条例第7条的规定,房产税按年征收,分期缴纳。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固定纳税期限。

因此,房产税是按年征收的,分期缴纳,一次性收取多年租金的,不用一次性缴纳房产税。





我是王小花


你好,很高兴回答你的问题

首先明确一点,你说的一次性取得租金收入,就是采用预收账款的方式出租,分别看一下在这种方式下,企业该如何缴纳增值税和所得税。单纯说,可能说的不清楚,那就举个简单的例子。

你的企业和乙企业5月1日签订办公楼租赁协议,协议约定租赁期一年,租金14万,在合同签订当日,乙公司一次性支付租金14万,即5月1日—下年4月30日的租金。

1. 如何缴纳增值税?

根据《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的规定,纳税人提供租赁服务采取预收账款方式的,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收到预收账款的当天。

所以贵企业提供租赁服务,一次性取得资租金收入的,收到预收账款时,就发生了增值税纳税义务。

因为租赁不动产的增值税率为9%,所以5月1日的会计分录是

借:银行存款14

贷:预收账款12.8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1.2【14÷(1+9%)】

2. 如何缴纳所得税?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落实企业所得税法若干税收问题的通知》的规定,企业提供固定资产、包装物或者其他有形资产的使用权取得的租金收入,应按交易合同或协议规定的承租人应付租金的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其中,如果交易合同或协议中规定租赁期限跨年度,且租金提前一次性支付的,根据收入与费用配比原则,出租人可对上述已确认的收入,在租赁期内,分期均匀计入相关年度收入。

贵企业一次性取得租金收入时,可以分期均匀计入相关年度收入交纳所得税。所以你的企业可以将收取的5月1日—4月30日期间的租金收入在12个月内分期确认,每一个月的会计分录

借:预收账款1.07

贷:其他业务收入1.07【12.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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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次性取得的租金收入要如何缴纳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在实际中,要缴纳的增值税,在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当月,缴纳就行。

为什么是在租金发票开具的当月了。在实际中,一次性取得的租金收入相当于预收账款,在税法中规定了预收账款的方式销售时,收到款项时就需要缴纳税费。

需要提醒的是,在开具租金发票,不管自己开具还是去税务机关开具。但在发票上一定要在备注栏里写上房屋的地址等信息。否则,发票是不完备的,如果是专票,还会影响认证。

那么,一次性取得的租金收入,在企业所得税上如何缴纳呢?要看一次性取得的租金收入是多少,期限多少。

当期一般租金收入不多,期限在半年以内时,就直接计入当月收入。那企业所得税也是按照当年收入,缴纳企业所得税了。

那要是租赁期在半年以上,金额较多的。财务账上确认收入时,会按照租赁期进行分摊确认收入。那么当年的企业所得税缴纳,就是按照已确认的租赁期的租金收入,缴纳企业所得税。

希望我的回答对您有效,欢迎大家批评讨论。


财务紫苡依依


说直接点:所得税看当月利润情况进行相应处理,利润高按合同期分摊计入,如利润低可一次性计入,看自己计划所得税上交情况确定;增值税,一次性计入当期收入,当然也可商议开两张发票,跨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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