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前教育】上海公佈推進學前教育深化改革規範發展的實施意見(附圖解)

近日,上海市委、市政府印發了《關於推進學前教育深化改革規範發展的實施意見》(簡稱《實施意見》)。這是上海市委、市政府貫徹落實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學前教育深化改革規範發展的若干意見》精神,滿足人民群眾對幼有所育、幼有善育的美好期盼的重要文件,提出了推進學前教育深化改革規範發展的若干舉措,同時規劃了2020年到2035年上海學前教育發展的藍圖。


【學前教育】上海公佈推進學前教育深化改革規範發展的實施意見(附圖解)


一圖讀懂↓

【學前教育】上海公佈推進學前教育深化改革規範發展的實施意見(附圖解)


立足本市實際 確定發展目標


為滿足社會對普惠、安全、優質學前教育的期盼,上海自2006年起實施了四輪《學前教育三年行動計劃》,學前教育事業快速發展,學前教育公共服務體系基本構建。目前,上海共有幼兒園1664所,其中公辦幼兒園1026所,佔比61.7%,公辦園在園幼兒佔比達到71.5%。同時,學前教育發展不平衡不充分問題仍客觀存在,資源供給仍需增加,保教質量有待進一步提高。

《實施意見》提出,到2020年,上海要整體建成廣覆蓋、保基本、有質量的學前教育公共服務體系。符合條件的、有入園需求的常住人口適齡幼兒學前三年毛入園率達到99%,普惠性學前三年教育覆蓋率(公辦幼兒園和普惠性民辦園在園幼兒佔全市幼兒園在園幼兒總數的比)達到85%。

到2035年,上海將全面建成普及普惠、安全優質、多元包容的學前教育公共服務體系,辦好每一所家門口的幼兒園,建立一支高素質的保教隊伍,為幼兒提供更加充裕、更加安全、更加優質的學前教育。


科學佈局規劃 提供多元供給


為進一步優化學前教育資源配置,《實施意見》提出四項主要舉措。一是要科學規劃學前教育資源佈局。將幼兒園納入城鄉公共服務設施配套建設規劃,根據生育政策和居住區人口密度變化的發展形勢,優化幼兒園設點佈局,按常住人口配置學前教育資源,推動區域學前教育可持續發展。二是要保障學前教育資源供給。一方面要求區級人民政府落實小區配套幼兒園建設主體責任,確保適齡幼兒享受普惠性學前教育的權利。另一方面,積極推進托幼一體化。今後,新建和改擴建公辦幼兒園原則上都要開設託班,尚未開設託班的公辦幼兒園要積極創造條件增設託班。同時,將鼓勵民辦幼兒園開設普惠性託班。三是要提供多元化的學前教育服務。根據本市學前教育的整體規劃,要求各區合理確定公、民辦幼兒園比例。在堅持公益普惠的基礎上,鼓勵社會力量提供多樣化、可選擇的學前教育服務,支持普惠性民辦幼兒園發展。

四是要提高幼兒園裝備配置水平。建立健全幼兒園裝備標準和監管機制,指導幼兒園提供符合幼兒身心特點、傳承中華優秀傳統文化、體現時代特色的活動環境、專用活動室、玩教具和圖書資源。


提升保教質量 加強內涵建設


上海學前教育要實現從資源供給向內涵提升的轉變,全面提高保教質量。一是強化科學保教理念。幼兒園堅持以遊戲為基本活動,尊重幼兒個體差異,保護幼兒的好奇心和學習興趣,促進幼兒快樂健康成長。二是全面提升課程實施的質量。鼓勵園所創新園本教研製度和方式,加強對薄弱園的專業引領和實踐指導,促進教師觀察解讀、實踐反思能力的不斷髮展。三是開展學前教育與醫學、體育、文化等多領域結合的實踐和研究。探索建立醫教結合機制,加強對幼兒近視、齲齒、肥胖等的預防,定期開展急症救助等方面的培訓,併為殘疾幼兒接受早期融合教育創造更多機會。探索建立體教結合機制,做好幼兒在園期間的健康監測和管理。推動文教結合,通過多種方式開展中華優秀傳統文化和地方文化教育。

四是加強學前教育質量評估與監測。健全幼兒園保教質量評估指標體系,重視對幼兒園活動和教育過程的評估與監測,形成動態多元的質量監測與分析反饋機制。五是深化幼兒園與小學教育的雙向銜接。注重對學前幼兒進行入小學適應性教育,建立並開展幼兒園與小學教師聯合教研機制、雙向交流機制,幫助幼兒做好入學準備。六是加大家庭教育指導力度。建立社區家庭教育資源中心,健全多部門協作的家庭教育的指導機制,引導家長樹立科學育兒觀。七是擴大學前教育交流與合作。探索區域學前教育協同發展模式,推動長三角地區之間的深度協作,加強國內外交流和培訓。

此外,《實施意見》還明確了推進學前教育信息化建設的若干舉措,要求加強學前教育信息化環境建設,促進信息技術有效融入學前教育教學過程,提升學前教育數據管理水平,全面助推本市學前教育的優質發展。


加強隊伍建設 完善培養體系


師資隊伍是學前教育質量的根本保障。《實施意見》將隊伍建設作為推動學前教育改革發展、提升質量的基礎。首先強調加強師德師風建設。將師德師風作為幼兒園教師准入、考核、聘任和評價的首要內容。二是要依標配齊配足教職工。不斷完善公辦幼兒園教職工編制配備標準,嚴格規範教職工編制使用。引導和監督民辦幼兒園依法配足配齊教職工並保障其工資待遇。三是要完善學前教育專業人才培養培訓體系。建立貫通培養體系,擴大學前教育招生規模,優化人才培養課程體系,提高學前教育人才專業化水平。強調幼兒教師藝體等專業技能和研究幼兒能力的培養,加大保育員、營養員、安保人員的保育工作規範化。四是要求依法保障幼兒園教職工地位和待遇。完善保教結合的學前、衛生保健教師隊伍建設體系,完善衛生保健教師編制核定和職稱(職務)評定等機制。尊重幼兒園教師的專業地位,保障幼兒園教師待遇。


強化機制保障 加大經費投入


辦好學前教育,保障機制和經費投入至關重要。為此,《實施意見》提出六方面保障機制。一是強化組織保障。加強黨對學前教育事業的全面領導,健全市、區兩級托幼和學前教育工作聯席會議制度,黨組織統一領導和指導幼兒園黨建工作,保障正確辦園方向。二是強化部門協同。在《實施意見》中規定了教育、發展改革、財政、住房城鄉建設、人力資源社會保障、民政、市場監管、公安各有關部門的職責,建立並完善托幼管理網絡。三是完善安全防控。《實施意見》強調保障幼兒園及周邊安全,提升幼兒園人防、物防、技防能力,實現安全技術防範設施覆蓋幼兒集體活動區域。健全幼兒園安全教育活動機制,實施幼兒園園方責任綜合險,完善幼兒園風險化解機制。四是強化動態監管。

構建覆蓋各級各類幼兒園的安全風險防控體系和辦園質量監測體系。完善信息備案及公示制度,健全家園溝通渠道。五是強化督導問責。將學前教育發展和規範辦園情況納入對區政府依法履行教育責任的綜合督政內容和區政府履行教育職責年度自評公報。實行幼兒園責任督學掛牌督導制度,並建立督導問責機制和專項督查機制。六是營造良好氛圍。積極開展宣傳教育活動,傳播科學育兒理念和知識,形成全社會關心支持學前教育改革發展的良好氛圍。

在經費投入力度方面,《實施意見》要求健全學前教育經費投入機制,健全幼兒資助制度,健全學前教育成本分擔機制,多種形式擴大普惠性資源。統籌制定財政補助和收費政策,制定公辦幼兒園生均經費標準,合理確定並動態調整撥款水平,並實現學前教育經費預算和績效管理一體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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