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ew IP與IPv6專項行動孰是孰非?華為工信部等標準衝擊美網絡霸權

【秦安點評】網絡空間風乍起、於無聲處聽驚雷。昨天我們談到特朗普可能挑起戰端的臺海、伊朗、委內瑞拉三個方向和傳統打擊與網絡攻擊兩種手段。今天牟承晉老師的文章,從極為專業的視角,讓我們看到華為聯合工信部等單位向聯合國的重磅提議,在重構網絡空間、打破網絡霸權方面的重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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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謂互聯網的13臺根服務器主要掌握在美國軍方手中

長期以來,美國一統天下的所謂互聯網,其實是其一家獨大的美國網。從斯諾登事件披露的普通網民到國家元首一網打盡,以及最近中國披露的美國中央情報局對我國航空航天、石油石化等單位長達11年的網絡攻擊,都說明我們當前面臨美國不宣而戰的大規模網絡入侵的風險,其效果和生物病毒極為相似,是當前國際博弈以及臺海局勢必須高度警惕的重大風險。但由於利益博弈等多種因素夾雜其中,我們在選擇上亟待從生死存亡的角度,堅決把“戰略清晰、技術先進、產業領先、攻防兼備”落到實處、做到好處、補到缺處,切不可為一己之私利,耽誤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重大契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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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中國網絡空間信息領域新時代的春天,真的來了嗎?

媒體報道,3月30日上午9點27分,我國IPv6板塊跌幅2%。其中烽火通信跌幅4.09%,衛士通、星網銳捷、大唐電信、中興通訊跌幅都超過2%。

業界注意到,此前關於華為和工信部等向聯合國提議採用New IP新標準重構互聯網(Internet)的“重重磅”報道,衝擊了工信部《關於開展2020年IPv6端到端貫通能力提升專項行動的通知》利好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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難道是工信部“兩路出擊”?“New IP”新標準與“IPv6專項行動”分道揚鑣?我國2017年11月發佈的“規模部署IPv6”的戰略和策略轉向了嗎?

這才真是“霹靂一聲響”,不但震動了國內外金融界,更是震盪了海內外網絡空間信息領域。

或者,中國網絡空間信息領域新時代的春天,真的來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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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有關“New IP”的報道和介紹

華為及其共同提議者認為,支撐全球網絡的現有互聯網基礎設施(TCP/IP)“不穩定”且“效率嚴重低下”,到2030年無法滿足數字世界的要求,包括自動駕駛汽車、無處不在的物聯網和“全息感知的隱形傳態”。華為等表示,開發New IP純粹是為了滿足快速發展的數字世界的技術要求,它並沒有將任何一種控制機制做入到設計中。

華為及其合作開發者計劃,11月份在印度舉行的ITU重大電信會議上,竭力使New IP這項標準被通過。報道稱,中國聯通和中國電信以及工信部,在聯合國國際電信聯盟(ITU)的會議上共同提議New IP。

經查詢:

提出New IP標準建議的文件,時間是2019年9月23-27日,標題為:“新互聯網協議,塑造未來網絡”(New IP: Shaping Future Network),註明的4 個聯繫單位是:華為、中國聯通、中國移動、中國信息通信研究院(CAICT)。

據介紹,中國信息通信研究院為工信部直屬科研事業單位,是國家在信息通信領域(ICT)最重要的支撐單位及工信部綜合政策領域主要依託單位。中國聯通(中國聯合網絡通信集團有限公司)和中國移動(中國移動通信集團有限公司)都是實業類中央企業。華為官網稱,“華為是一家100%由員工持有的民營企業。”媒體報道的“中國電信”(中國電信集團有限公司)也是央企,但並不是New IP標準建議的聯繫單位。

提出New IP技術建議的文件,時間是2019年12月26日,標題為:“面向未來應用的新IP框架和協議”(New IP Framework and Protocol for future Applications)。在其序言中有一段表述:“當前的TCP/IP協議和框架含有對多個網絡互聯的限制。例如,IP地址是固定長度,不論是IPv4(32位),還是IPv6(128 位),並不適合於所有網絡。尤其是,物聯網網絡要求使用較短的地址長度以減少功耗、計算量和內存消耗。”原文如下:

The current TCP/IP protocols and framework contain limitation for ManyNets interconnectivity. For instance, the fixed IP address length either 32 bits for IPv4 or 128 bits for IPv6, might not be suitable for all networks. The IoT network typically asks for shorter addresses to reduce the power, computation, and memory consumption.

可見,被稱之為“新互聯網協議”的New IP,重要的動機和意圖是,現有互聯網(The Internet)的基礎TCP/IP以及IPv4和IPv6(協議與框架)與“未來網絡”(FN)不相適應,需要被“革新”(Renov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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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再看看有關“IPv6專項行動”的文件和報道。

工信部《關於開展2020年IPv6端到端貫通能力提升專項行動的通知》,文件號是工信部通信函[2020] 57號,說明是由工信部信息通信發展司主辦的該文件。

這份在向聯合國ITU組織提出“New IP”建議大約半年之後發出的文件,開宗明義:“為貫徹落實《推進互聯網協議第六版(IPv6)規模部署行動計劃》(廳字〔2017〕47號)任務要求,加快提升IPv6端到端貫通能力,持續提升IPv6活躍用戶和網絡流量規模,我部決定於2020年開展 IPv6端到端貫通能力提升專項行動。”

媒體報道稱,“2003年之後,我國對IPv6積極佈局。近幾年,通過各方努力,對網絡、平臺、終端逐步迭代,IPv6的網絡環境日益完善。”“目前,我國固定寬帶和LTE網絡全面支持IPv6,IDC、CDN、雲平臺等應用基礎設施初步具備IPv6服務能力。市場主流手機終端全面支持IPv6,IPv6地址數位居世界第二。‘通路’目標全面實現。”

正是在這樣的基礎上,工信部提出2020年IPv6要實現三大目標,即:IPv6網絡性能與IPv4趨同;IPv6活躍連接數達到11.5億;移動網絡IPv6流量佔比達到10%以上。工信部提出實現端到端能力貫通的七項重點工作,即優化提升IPv6網絡接入能力、加快提升內容分發網絡(CDN)IPv6應用加速能力、大幅提升雲服務平臺IPv6業務承載能力、全面擴大數據中心(IDC)IPv6覆蓋範圍、著力提升終端設備IPv6支持能力、穩步提升行業網站及互聯網應用IPv6濃度、著力強化IPv6網絡安全保障能力。

媒體引用IPv6專家的話說,“要用發展的眼光看待IPv6。”“應該利用這樣的機遇,掌握更多核心技術,在下一代互聯網的發展過程中增加中國的話語權。”“隨著我國向IPv6投入更多的‘砝碼’,天平終將向IPv6傾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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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New IP”與“IPv6專項行動”,孰是孰非?令人蒙圈

一方面,工信部依然故我地堅持“規模部署IPv6”,大張旗鼓地調動各方面資源、資金和人力推進“2020年IPv6端到端貫通能力提升專項行動”。

另一方面,國家在信息通信領域(ICT)最重要的支撐單位及工信部綜合政策領域主要依託單位中國信息通信研究院,支持兩家網絡運營商央企和被美國視為眼中釘的華為公司,向聯合國負責信息通信技術(ICT)事務的專門機構國際電信聯盟(ITU),發出了“不論是IPv4,還是IPv6,並不適合於所有網絡”的呼籲,提出了革新(Renovation)TCP/IP和IPv4、IPv6的標準和技術方案。

曾幾何時,“推進IPv6規模部署專家委員會”於2018年12月21日在北京召開“中國IPv6產業發展研討會”。與會專家認為,IPv6是目前全球唯一公認的下一代互聯網商用解決方案,是互聯網升級演進不可逾越的階段,以IPv6為起點發展下一代互聯網是國際共識;以IPv6為起點不斷融合網絡新技術、不斷提升互聯網承載能力和服務水平,不斷培育新應用新業態已經成為全球下一代互聯網發展的核心方向,也是當前解決我國網絡地址短缺問題、支撐我國互聯網升級演進的唯一正確路徑;以華為代表的製造企業、中國移動代表的運營商、清華等代表的高校,均已經進入所在領域IP標準制定的第一陣營,成為創新的主導力量。——專家們的這些論斷言猶在耳,難道不正確、不科學、不作數了嗎?

與會專家還認為,我國自主研發的IPV9網絡技術,在沒有經過技術驗證、產業支持、應用實踐之前,試圖依靠其他手段將發展IPV9上升到國家意志的想法都是投機行為。儘管IPV9採用的分隔符早於IETF公佈的“IPv6協議草案”(RFC 1738)半年就獲得了版權,儘管IPV9技術的重要組成部分《採用全數字編碼為計算機分配地址的方法》,2011年12月20日就獲得了美國正式授予的專利發明權(NO.09548.1011USWO),有與會專家仍然不負責任、信誓旦旦地認定,IPV9的協議文本90%以上的內容都是照抄IPv6協議的,“科技界也要打假”。——“規模部署IPv6”儼然成了少數人把持的科學禁區,IPv6成了神聖不可侵犯的“真理”,其他都是“假的”嗎?

至少,現在有三個直接關係國家安全戰略的重大關鍵問題必須澄清:

問題-1:提出“New IP“建議的 4 個單位之一“中國信息通信研究院”(CAICT),是不是代表工信部(MIIT)、代表中國政府?或者,工信部是否瞭解或批准了中國信息通信研究院參與聯合提出“New IP”建議及其內容?須知,信通院的一位副院長就是“推進IPv6規模部署專家委員會”的秘書長。

問題-2:向國際電信聯盟(ITU)提出“New IP”建議的另外2個單位中國聯通和中國移動公司,作為國務院授權國資委管理的中央兩大網絡運營商企業,承擔著中國以及中國與國際網絡通信的主要建設和服務,是否清楚建議中所提出的TCP/IP必須革新的“不穩定”且“效率嚴重低下”等存在問題,以及其對實施國家戰略發展和投資決策影響的嚴重性?

問題-3:向國際電信聯盟(ITU)提出“New IP”建議,是基於ITU“未來網絡”2030年研究計劃的要求嗎?果若如此,我國官方和民間對“未來網絡”的多種戰略、策略、科技、學術研究以及大量的資源投入,特別是按照聯合國承認的世界最權威的國際標準組織ISO/IEC的未來網絡(FN)要求堅持的深入研究和頑強探索,工信部、科技部、發改委等國家主管部門是不是應該一視同仁,明確出臺傾向性政策,鼓勵合作互補、團結協作、百花齊放、百家爭鳴,徹底打破“規模部署IPv6”的盲目性、排他性和壟斷性呢?

“New IP”與“IPv6”究竟是“兩股道上跑的車”,還是“穿新鞋、走老路”?華為也好,信通院也好,中國聯通和中國移動也好,是不是既要向ITU成員們說清楚,更應該向國人、向國內業界各方面說清楚,也應該向各自單位的股東、股民、員工、關聯方說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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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網絡安全基本概念的差異與爭執

以上與會專家認為,IPv6和IPv4的運行機制基本上是一致的,兩者的安全性也基本上是一樣的;我國在IPv4的網絡運營管理中,已經積累了行之有效的網絡安全保障機制和豐富的管理經驗,可以為IPv6安全問題的解決提供支撐。

據報道,有專家認為,“IPv6很重要的一點是解決了我國未來發展下一代互聯網的安全問題,改變IPv4根服務基本都在美國的現狀。”“這種安全還可以表現在基於互聯網提供的重要服務上,如移動支付,也將會變得更加安全。”對IPv6安全問題的“弦”如此放鬆,並不令人高興,倒令人心悸。

2019年12月12日至2020年1月24日,中國疫控中心(CCDC)的“全國傳染病與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監測信息系統”(直報系統),沒有產生預設告警作用。這個吸引了IBM、甲骨文(Oracle)等美國網絡設備和技術服務跨國巨頭參加投標,建立在TCP/IP 協議和 VPN 傳輸模式基礎上覆蓋全國的系統,除了可能“遭到數據定向屏蔽網絡攻擊”,還會因為什麼如此巧合地“選擇性偃旗息鼓”,迄今不明。

2020年1月23日(武漢封城日),擁有全球1,340多萬用戶註冊量的因特網通用頂級域名“.net”,其由基礎軟件研發機構ISC運行的F根服務器、由美國國家航空航天局NASA運行的E根服務器,同時出現解析故障,導致大量使用“.net”域名的網站和服務器“斷開網絡連接”3小時以上。解析故障涉及IPv4和IPv6各一個IP地址段。幾乎無人相信這只是偶然發生的失誤。

長期以來,我國常用的“網絡安全”(Network security)說法,與美國規範的“網信安全”(Cybersecurity)術語,無論內涵和外延的範疇、定義與解釋有很大的不同。

自1994年我國公眾網絡全面接入因特網(Internet)以來,“網絡安全”的哨音就從來不斷。“網絡安全”(Network security)似乎專指互聯網(The Internet),並通常被簡單、籠統地理解為互聯網(The Internet)的設備安全和技術安全。“安全防範”而不是“安全治理”的意識,一直強烈地影響和左右著我們的網絡安全行為,“被動安全”行為成為我們網絡安全行為的主流。

長期以來重視不夠的是,主權是網絡空間安全的第一要務,是我國網信領域的政治基礎(紅線)、憲法依據(原則)、“不受制於人”的根本前提。無論“New IP”,還是“IPv6專項行動”,都不容迴避我國網絡空間主權問題。

美國不斷完善的“網信安全”術語,專指在因特網(Internet)基礎上構建的“賽博空間”(Cyberspace)基礎設施(Infrastructure)和數據信息(Data information)的政策性、關聯性、全方位安全。美國政府和軍方早已明確,“賽博空間”(Cyberspace)就是“網信空間”(Cyberspace)。而我們的許多專家、學者一直認為,“賽博空間”等於“網絡空間”。

美國國家科學研究委員會(National Research Council)2014年8月發佈的“網信安全與公共政策的錯綜複雜關係:一些基本概念和問題”研究報告,明確網信安全(Cybersecurity)即指網信空間(Cyberspace)的安全,涉及技術、過程和政策,有助於防止和減少因敵對或惡意行為者蓄意對信息技術所採取行動,以減少可能發生的網信空間事件及其負面影響。

2014年12月,美國商務部牽頭修訂的“增強網信安全法”(Cybersecurity Enhancement Act),再次清楚定義了“網信安全”的任務,包括緩解威脅、減少漏洞、具備威懾、參與國際事務、事件應對、能力恢復和改進策略等的全方位行動。至2019年底,美國國會制定了一系列關於“網信安全”的法律,涵蓋包括關鍵基礎設施、信息共享等多領域、多行業、多層次。

目前,在美國國土安全部“常用網絡安全術語詞彙表”中,對“網信安全”(Cybersecurity)的定義是:行為或過程、技能或能力、狀況或狀態,以保護信息系統和通信系統及其承載的信息免於遭受破壞及未經授權的使用、修改或利用。

綜合美國國會、政府和軍方對“網信安全”的術語定義,準確、完善、科學的表述為:

網信安全(Cybersecurity)是指網信空間(Cyberspace)的安全,具體表現為基於互聯網(The Internet)的網絡環境中數據信息的保密性、完整性、可用性、授權性、不可否認性,包括由一系列不斷髮展的工具、風險管理方法、技術、培訓和最佳實踐組成,旨在保護網絡安全、信息安全、業務和應用安全,以及網絡和數據免受攻擊或未經授權的訪問。

如此看來,“網信安全”更加清晰、明瞭。“網信安全”實際上包括網絡空間安全和數據信息安全兩個方面、三維錐面、多元層次的一體化複合重疊範疇,不是網絡和信息“兩張皮”簡單孤立的機械粘合,也不是籠統地保護網絡和信息的安全那麼簡單。安全和保護的對象、內容、邊界,隨著網絡科技和應用的進步與發展衍伸、深化、與時俱進了。我們二三十年前形成的朦朧、膚淺、僵化的“網絡安全”概念,已經被囊括在日臻完善的“網信安全”全新定義之中。

我國網絡空間信息領域的立法、司法、執法和教育,應當特別注意“網信安全”(Cybersecurity)術語準確性、嚴謹性、規範性、適用性與科學性諸方面,在互聯網(The Internet)發展到今天時,其較之“網絡安全”(Network security)的異同和差別,不可混淆,不可誤導我國學術界、科技界、知識界和產業界,不可誤人子弟,不可因此產生意識和判斷的錯誤、引發難以彌補的戰略和策略失誤。

否則,我們將更加嚴重地、潛移默化地喪失網信安全的主動性、主導性、話語權、處置權,並將更深層次地落入受制於人的遊戲規則陷阱而難以自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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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New IP”建議已經在國內和國際引起震動和影響

“New IP”的演講說到,由市場驅動的過去、現在和未來,“現在”指的是2020年到2030年。看來,“New IP”同IPv6走的不是一條路。

如果華為代表製造業、中國移動和中國聯通代表運營商、信通院代表工信部,確認TCP/IP以及IPv4和IPv6存在“不穩定”和“嚴重不足”,與“未來網絡”不相適應,及時地證偽是科學的精神,主動地糾偏是責任的擔當。我國新時代的創新發展,非常需要這樣的精神和擔當。

“New IP”建議已經在國內和國際引起震動和影響。有國外媒體指稱,該建議是中國政府另有所圖。必須指出,全球互聯網(The Internet)早已不再是由技術引導的領域,而成了地緣政治控制和角逐的勢力範圍。源於美軍“阿帕網”(Arpanet)的TCP/IP框架和協議(包括IPv6),從協議族和協議棧到源代碼和服務(如域名系統DNS)都幾乎無阻力地推向世界各國。形成巨大反差的是,華為公司自主研製的5G成果,卻遭到美國的全面抵制和封殺,不惜動用其全部的外交和軍事、技術和市場力量。為什麼? 古云,“物之反常者為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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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冠病毒(COVID-19)疫情肆虐全球,正快速趨向前所未有的世界大流行,嚴重衝擊了人類既有的經濟、政治、社會、文化、軍事秩序。各國、各民族、各階層、各利益集團在“六親不認”且沒有國界、不講階級、無論貧富的新冠病毒面前的堅強和軟弱、拼搏和退縮、博愛和狹隘、擔當和推卸、智慧和愚蠢,都在同樣無國界的網絡空間暴露和展示出來。黑客、“紅客”、掮客、水軍等行家裡手紛紛活躍起來。紅與黑、是與非、好與壞、善與惡,都將留下不可滅失和篡改的歷史印記。

美國政要以“中國肺炎”、“武漢肺炎”汙名我國,帶頭從武漢撤僑,在我舉國抗擊新冠病毒的危難之際一再軍事幹擾我海域海疆,接連推出支持臺獨、港獨、疆獨、藏獨的反華法案,等等,趁火打劫、挑撥離間、落井下石,唯恐中國不亂。同時,金融戰已經在全球範圍廝殺鏖戰,中國將是美國金融大鱷困獸猶鬥的主戰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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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時此刻,我們的黨、政府和人民的全部精力,正集中在防範新冠病毒大規模從境外捲土重來,防範中國被美國拖入經濟大蕭條,防範美國和中國“必有一戰”。此時此刻,出臺加快推進“IPv6專項行動”的通知,有取悅美國、激化輿情之嫌,有違民意,易散民心,很不明智。

我國網絡空間信息領域需要更多的華為奮起,需要向人類命運共同體的未來網絡(FN)提出更多突破TCP/IP框架協議的創新建議、做出更多的實際貢獻,需要自上而下地徹底解放思想、解放人才、解放新時代的革新(Renovation)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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雄關漫道真如鐵,而今邁步從頭越。

從頭越,蒼山如海,殘陽如血。

網上有乾坤、鍵盤百萬兵。

面對特朗普耀武揚威支持“臺獨”的瘋狂行為,讓我們選擇正確方向,切實夯實網絡空間基礎,築起數字世界的網絡盾牌,磨礪反擊侵略的網絡利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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