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稅務總局:4月納稅申報期限延長至4月24日

 中宏網3月31日電 31日上午,國新辦就減稅費優服務助復產促發展有關情況舉行發佈會。國家稅務總局副局長任榮發表示,將延長4月份納稅申報期限。


國家稅務總局:4月納稅申報期限延長至4月24日


  “很多納稅人是按季度申報的,4月份是疫情發生以來第一個季度集中納稅申報期。也就是說,國家出臺的一系列支持疫情防控和企業復工復產的稅費優惠政策,大量納稅人將在4月份納稅申報期集中體現享受。”任榮發表示,稅務總局決定延長4月份納稅申報期限,將截止日期統一由4月20日延長至4月24日。

  任榮發稱,為更進一步助力企業復工復產,疫情發生以來分3批推出了54項辦稅繳費服務措施。在鞏固已有成效的基礎上,將推出一批更具針對性的服務措施。這次稅收宣傳月的時間將由傳統的一個月延長到50天,也就是在4月1日一5月20日持續開展宣傳活動,更好地以稅法宣傳促政策落實、促服務優化。

  此外,任榮發還強調,針對疫情期間有的企業面臨供應鏈、資金鍊不夠暢通難題,將進一步利用稅收大數據,幫助企業解決原材料供應不暢等問題;與金融等部門聯合深入開展“銀稅互動”活動,助力企業特別是中小微企業緩解融資難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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