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4.02 做好增值稅“加計抵減”申報 需要掌握以下幾點

近日,在國家的一系列減稅降費文件中,有一個新政策值得關注,就是加計抵減政策,這是這項政策思路首先在我國增值稅制度中出現,而且隨著國家推行效果的評估,在未來的減稅降費中可能作為新的產業扶持政策,會有更加深入的應用。

由於我國的增值稅實行鏈條式抵扣,理論上稅收負擔人為最終消費者,也就是稅率的高低,只會影響企業的資金流,不會影響企業的稅收負擔。而加計抵減政策實際上是通過增加企業進項稅額,進而減少企業應納稅額,加計抵減部分相當於補貼,對企業減稅效果更大。

做好增值稅“加計抵減”申報 需要掌握以下幾點

一、哪些企業可以享受加計抵減政策,

首先你必須是實行一般計稅方法的,不以出口貨物或者經營跨境服務為主業的,增值稅一般納稅人。小規模納稅人、實行簡易計稅方法的一般納稅人、出口貨物或者經營跨境服務為主業的一般納稅人無法享受此政策。

其次,必須是特定行業,就是經營範圍必須包括:郵政服務,電信服務,現代服務、生活服務業。具體判斷標準需要按照《銷售服務、無形資產、不動產註釋》(財稅〔2016〕36號印發)執行。

第三,銷售額達標是硬指標。經營種類多的企業比較複雜,既有這個行業銷售,又有那個行業銷售額,能否享受政策,需要看你的銷售額比重。稅局登記的納稅人,都會進行稅費種認定,其中每一條認定信息對應一個“徵收品目”,這個徵收品目又與你的開票信息相對應,即你每月的開票銷售收入在稅局那裡都是分不同徵收品目的。而不同徵收品目又代表不同行業,這樣稅局就可以判斷你的不同行業銷售收入。

享受加計抵減政策,必須特定行業銷售額佔全部銷售額的50%以上。怎麼判斷,導出當年的開票清冊,按照不同項目分類,項目是郵政服務,電信服務,現代服務、生活服務業的開票收入超過50%,就可以享受。

做好增值稅“加計抵減”申報 需要掌握以下幾點

二、享受加計抵減政策中應該注意什麼

一是這個政策是有時效性的,政策有效時間自2019年4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二是當期加計抵減進項稅額未抵完的,結轉下期繼續抵扣,但到2021年12月後,結轉的未抵完加計抵減額,不再抵扣。

三是2019年3月31日以前登記的企業,以2018年4月至2019年3月期間的銷售額為判斷比例標準(經營期不滿12個月的,按照實際經營期的銷售額)。2019年4月1日以後登記的企業,以登記之日起3個月的銷售額判斷比例,如果前期銷售額為0,以申報銷售額之日起3個月的銷售額判斷比例。

四是企業符合條件但前期未加計抵減,後期申報時,可在確定適用加計抵減政策當期,將可計提但未計提的加計抵減額,一併計提。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