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於背叛,死於堅守——從社會角色理論淺析程蝶衣的悲劇成因

摘要:

程蝶衣是電影《霸王別姬》中的悲劇角色,他自幼貧寒,長相秀氣,被母親切斷六指送入戲班開始學戲生涯。他的一生經歷了多重背叛,主要來自母親和小樓,也來自於不斷更迭的時代。

查爾斯.霍頓.庫利認為,自我是社會互動的產物,一個人的自我觀念由別人所想及其對於自己的態度所決定。戈夫曼則將社會比作一個一直在演出的戲劇舞臺,社會體系則是“劇作家”,給人們提供“演出規範”。哈貝馬斯指出演出的社會角色會發生“內衝突”,造成角色崩塌。

這正如程蝶衣的一生,背叛的人們塑造了從一而終的程蝶衣,變化的“舞臺”也殺死了始終如一的程蝶衣。

程蝶衣走了,世上再無“虞姬”。

1. 因何而生?

虞姬為霸王而死,程蝶衣為虞姬而生。但程蝶衣不是虞姬,臺前的觀眾能看到他虞姬般的美豔,臺後的小樓卻從未真正懂他的“從一而終”。

自我是社會互動的產物,程蝶衣矛盾的自我意識形成於早年間兩次被迫的鏡中投射。[①]他的角色不單是因母親而生,他雙手凍得生疼向母親乞憐時,感受不到絲毫母愛的溫暖,反被母親斬斷六指送入戲班。

作為妓女的母親甩開他像是甩開了一個負擔。但他內心又渴望母愛,在解放後戒毒痛不欲生時還念著“母親,我冷”,與他憎恨的妓女菊仙擁抱在一起。母親的拋棄、“背叛”塑造了他自我人格的悲憫和陰鬱的一面,也成為了他日後對菊仙的仇恨根源;他的角色也不單是因師哥而生。

師哥是他心中值得託付的人。到戲班之後的屢次受難都有師哥保護,讓他對師哥寄託了親情,也夾雜著依戀。但小樓與蝶衣就好像“假霸王”與“真虞姬”的差別。小樓是個凡人,他在不同時期對蝶衣的感情直白、濃烈又易變。蝶衣從小樓身上找到依靠,又受到背叛。小樓塑造了他自我人格中柔軟同時絕望的一面。

小樓拿菸斗粗暴地插入蝶衣嘴中,把一句“我本是男兒郎,又不是女嬌娥”扭轉了過來,也扭轉了他的人生。母親、小樓、菊仙,都像是一面鏡子,他在其中看到的是他們想要的不同的自己。他對他們或愛或恨或依賴,他的自我產生於他所想象的自己在他們面前的形象,也產生於他所想象的他們對自己的評價,還產生於他們或真或假的欺凌、暗示、引導的背後,給程蝶衣帶來的屈辱,或者自豪。[②]

2. 為誰而死?

舊社會弔死了小賴子,新社會弔死了菊仙。是誰殺死了程蝶衣?

時代的變遷給了他內心深處的憂慮。程蝶衣是“戲痴”,在小樓與菊仙交好後,他心中真正“從一而終”的就只剩藝術。為了解救被日本人扣押的段小樓,他被罵漢奸,竟然天真地解釋道:“他們懂戲的!”或許純粹的藝術不應該加入政治和歷史的標準考量,但在政治主導的歷史世界裡,藝術只是附屬品。

人事的變遷給了他心上最重的一擊。每個人行動的後面隱藏著強有力的“劇作家”,這個劇作家就是社會體系,它不允許個人離開劇本。[③]那些早已內化了一套舊的社會規範和社會準則的人們,不隨著時代變換角色的人們,終究會重重摔下舞臺。[④]

解放後在街頭與淪落賣煙的“張公公”,什麼時代都“玩兒得轉”的袁四爺,性識無定的那老闆,都是時代舞臺上的小角色。他們情緒複雜波動,身不由己。相反,程蝶衣和菊仙也有選擇,卻堅守著“從一而終”。“霸王”的精神和肉體都下跪了,“虞姬”卻傲然挺立著。

或許程蝶衣喜歡的是那個年少的段小樓,敢為自己反抗師傅,彼時的責任與擔當,更像是真正的“霸王”。

精神追求的破滅最終殺死了他。階級間的矛盾與對立擴大化,霸王與虞姬按理也都成了壓迫人民的統治階級。在文藝座談會上,程蝶衣將京戲總結為八個字,“無聲不歌,無動不舞”。而四兒公然頂撞,質疑為什麼勞動人民不能走入京劇,硬是將藝術與政治,與階級鬥爭拉到了一起。這種對傳統戲劇的褻瀆讓程蝶衣心寒。

其實早在解放後被捕時,在檢察官將崑曲《牡丹亭·遊園》打上“淫詞豔曲”的標籤時,程蝶衣就應當明白了,他一生苦苦追求的東西正在被時代背叛。當個人不能同時滿足所有這些角色要求時,他選擇了維護自己最後的尊嚴——“從一而終”。[⑤]藝術從來都是政治的附屬品,在歷經了四朝變更之後,他看清楚了。

而有時看得太清楚卻也不是好事,迎合、適應、接納成為大多數人生存在世遵守的劇本。所以大多數人無法理解存在於少數人身上的精神壓力與他們最後的選擇。也許對他們來說,那也是尊嚴的最後象徵。

生於拋棄背叛,死於從一而終。

張國榮走了,但為後世留住了“程蝶衣”。



[①] 查爾斯.霍頓.庫利的“鏡中我理論”認為,一個人所具有的自我感覺是由別人思想的、別人對於自己的態度所決定的。這種類型的“社會我”可以稱作“反射的自我”或“鏡中我”。參見查爾斯.霍頓.庫利:《人類本性與社會秩序》,包凡一等譯,北京:華夏出版社,1999年版。

[②] 參見歐文·戈夫曼:《日常生活中的自我呈現》,馮鋼譯,北京:北京大學出版社,2016年版。

[③] 參見歐文·戈夫曼:《日常生活中的自我呈現》,馮鋼譯,北京:北京大學出版社,2016年版。

[④] 參見歐文·戈夫曼:《日常生活中的自我呈現》,馮鋼譯,北京:北京大學出版社,2016年版。

[⑤] 哈貝馬斯認為,一個人可以同時扮演多個角色,並能保持各角色間和諧一致。但有時也會發生角色衝突。角色內衝突通常與不同群體對同一角色的體現者提出不同的要求有關。因此當程蝶衣始終如一的角色遇到了不斷改朝換代、不斷變更著的觀眾的要求,他的內在衝突導致的悲劇就不可避免了。參見尤爾根·哈貝馬斯:《理論與實踐》,郭官義、李黎譯,北京:社會科學文獻出版社,2004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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