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鑫聞丨瀘州老窖1.5億存款追回無望又遇業績“爆雷”

大眾網·海報新聞濟南3月30日訊(記者 沈童)隨著瀘州老窖(000568)“長沙1.5億元存款不翼而飛”一案終審判決的落定,這一塵封了6年之久的存款失蹤案揭開了其層層面紗。

根據瀘州老窖2014年10月發佈的公告顯示,公司在中國農業銀行長沙迎新支行的一筆1.5億元存款失蹤,經多方協調並多次磋商後無果,公司就此事向四川省高級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記者通過梳理當年相關資料瞭解到,2013年4月15日,瀘州老窖與中國農業銀行長沙迎新支行簽訂了《中國農業銀行單位協定存款協議》等四份協議。隨後,瀘州老窖根據協議分四次以網銀轉賬的方式向公司在農行迎新支行開設的對公存款賬戶匯入共2億元,農行迎新支行向瀘州老窖出具了存款證明書、對賬單等。

2014年4月23日,當第一筆5000萬元的存款到期後,瀘州老窖通過一般存款賬戶轉回了該筆存款及利息。而就在2014年9月26日,公司剩餘1.5億元存款到期後的第二天,瀘州老窖的財務人員在轉款時卻被農行迎新支行告知其公司賬戶上已無該筆資金,不能按時劃轉,1.5億元存款丟失不見了?這究竟是怎麼一回事?

1.5億存款“不翼而飛”源自行業內幕

這1.5億元是如何丟失的?還要從白酒行業內的整體分化調整說起。

在固定資產投資高增、白酒行業進行市場化改革的大背景下,白酒行業在90年代初呈現出一片繁榮景象。但此後受經濟及政策因素影響,白酒行業進入去產能階段,產量從1997年達到階段性高點後於2004年見底。

隨之而來的是各家酒企展開的自我產業升級和銷售經營模式的轉變。此時,作為高端酒企的瀘州老窖開始放低身段走起“民酒”路線,這一決策令其錯失了高端白酒的發展機遇。隨後,公司又於2000年開始轉變觀念,推出高端酒—國窖1573,聚焦主業,挽回了一部分業績。為了應對白酒銷量的下滑,瀘州老窖在2012年下半年推出了“資源交換,助力營銷”方案,這為瀘州老窖的“存款失蹤案”埋下了伏筆。

根據上述方案,瀘州老窖將5000萬元為單位以定期方式存入銀行一年,合作銀行按照國家規定的一年定期利率上浮10%付息給瀘州老窖,瀘州老窖與銀行簽訂存款及開銷戶協議進行約定;合作銀行通過該存款,獲取存貸差收入,以團購價購買瀘州老窖指定產品;銀行也可以向客戶推薦,主要由客戶購買。每5000萬元存款對應購酒在600萬元以上,先購酒後存款,存款數額以此類推。合作銀行必須確保存款安全。

而此時,浙江商人袁劍鳴卻“盯”上了這筆資金,在瀘州老窖和農業銀行長沙迎新支行之前周旋,經過“冒充銀行工作人員”、“制定虛假購銷合同”、“偽造銀行存單”以及“偽造公司和銀行公章”等一系列操作,最終將瀘州老窖在銀行的1.5億元存款塞進了自己的腰包。直至一年後,存款到期,瀘州老窖才發現此事,而此時的袁劍鳴卻早已攜款潛逃至泰國,直到2018年袁劍鳴在泰國曼谷向警方投案自首被押解回國受到法律制裁,瀘州老窖那“不翼而飛”的1.5億銀行存款才算是水落石出。

據今年3月24日瀘州老窖所發佈的公告顯示,法院通過刑事執行程序,對於不能追回的損失,兩家涉事的中國農業銀行支行需承擔60%的賠償責任,而剩餘損失仍由瀘州老窖自行承擔。截至2020年3月24日,公司已收回長沙存款案涉及合同糾紛款項2023.99萬元,相關進展將後續公告。也就是說,剩餘的5200餘萬元瀘州老窖只能“認栽”。

屋漏偏逢連夜雨,在瀘州老窖丟失存款收回無望的同時,其公司業績也慘遭“爆雷”,在其今年2月28日發佈的2019年業績快報中顯示,2019年歸屬於上市公司股東的淨利潤虧損8.77億元,同比減幅達到519.81%。

事實上,由於近年來行業的整體調整分化,白酒企業面臨著巨大的業績增長壓力,銀行業也因為整體經濟下行壓力加大和互聯網金融等新經濟業態的出現受到一定程度的衝擊,迫使酒企和銀行不得不抱團取暖。有業內人士表示:“企業為拓寬銷售渠道,在銀行存放大量存款,銀行為招攬存款,承諾酒企助其經銷商銷售,銀行又將資金拿去放貸或拆借,通過這種方式,二者表面上看是雙贏,卻忽視了這其中的風險因素,一旦資金難以收回,銀行和企業都會面臨鉅額損失。”

中國酒類相關企業去年註銷4萬家,萬億級市場仍待開發

近年來,隨著白酒行業內部逐漸進行結構調整和資源整合,酒企的發展單從數量上看呈現逐年上升態勢。數據顯示,我國目前共有3萬餘家酒類製造企業和個體戶,數量上企業和個體戶各佔半壁江山。在2015-2019年間,酒類製造個體戶的註冊量由2015年的411家,增至2019年的3269家。相比個體戶,酒類製造企業的註冊量則在2017年以前平緩上升,在2017年至2019年迎來黃金髮展期,2019年註冊量近5千家,是2015年的十倍之多。

财鑫闻丨泸州老窖1.5亿存款追回无望又遇业绩“爆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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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企業數量的迅速增長,並不代表酒企的內在實力。數據顯示,2019年我國酒類相關企業註銷量達4萬家,而記者發現,這其中3萬餘家制造酒水的企業和個體戶中,就有近1萬家為註銷、吊銷狀態。其中,成立年限1年內註銷、吊銷的公司為149家,而成立10年以上的數量為5704家,佔據了註銷、吊銷總量的64%。

與此同時,記者在企查查數據抓取了有關“酒類”的風險信息共35719條。從地域上看,四川擁有的有關酒類的風險信息最多,為4209條,佔據了總量的11%,其次為山西、廣東等地。

有關酒類的風險信息主要集中於經營異常、行政處罰、失信信息、開庭公告等方面。近五年,酒類企業個體戶經營異常的風險信息數量呈現平緩波動狀態,行政處罰的風險信息則在2018年達到峰值後驟然下降,而失信信息和開庭公告的數量則在逐年攀升。

在酒類製造業中,因無證經營、食品安全、虛假宣傳而受到行政處罰的企業有78家,個體戶有23家,其中食品安全問題佔行政處罰的比例較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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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的酒業是一個萬億級市場,隨著市場需求的變更也不斷調整發展方向,在往新零售方式擴張的同時,酒水行業各種問題也在不斷被髮掘,新機遇下如何再出發,是一個值得思考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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