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診,以後定點醫院辦,不用再找醫保經辦機構了

轉診轉院如何辦?

我省轉診轉院職能

很多參保人員對異地轉診就醫十分關注。為便利參保人員異地就醫轉診,切實做到“百姓少跑腿”,轉診轉院職能已下沉到定點醫院,由醫院院端為參保人員進行異地就醫備案登記,無需再到醫保經辦機構辦理。

轉診,以後定點醫院辦,不用再找醫保經辦機構了

轉診轉院指什麼?

轉診轉院是指參保人員在定點醫療機構就診時,定點醫療機構因醫療儀器設備條件、技術或治療手段等方面原因,必須轉往上一級醫療機構、專科醫療機構或有特長的醫療機構進行診治。

符合轉診條件的參保人員,經當地具有轉診轉院資格的定點醫院出具轉診意見,併為其辦理異地就醫備案登記後,參保人員可直接持二代社會保障卡前往就醫地。目前,我省轉診備案執行備案至統籌區政策,即由患者自行選擇就醫地異地定點醫院。

參保人員應首先選擇在基層醫療機構就醫,根據病情需要必須轉診轉院的情況下,可以辦理轉診轉院手續,需再次轉院的,應由所就診的醫療機構開具轉診轉院證明。轉診備案統一由參保地有轉診權的定點醫院辦理。

轉診轉院一個治療週期原則上不超過3個月。超過3個月的,應向參保地醫保經辦機構申請辦理延期手續。通常轉診備案一次有效,再次就醫需再次辦理。同一疾病過程多次到同一家醫療機構住院治療的,第二次及以後可由參保地醫保經辦機構進行備案。

  • 一是符合轉診轉院條件的參保人員,由具有轉診資格的定點醫院在醫院端辦理審批備案登記手續,參保人員無需去參保地醫保部門辦理。
  • 二是不符合轉診條件的,參保人員在異地發生的醫療費用,按照各統籌地區政策執行。
  • 三是急診或符合其它異地就醫條件的參保人員,請與參保地醫保部門聯繫辦理。
  • 四是各統籌地區轉診辦理要求、流程略有不同,請參保人員詳細諮詢當地醫保部門或具有轉診資格的定點醫院。
  • 五是參保人辦理完轉診手續後,至就醫地直接結算須持具有金融功能的二代社會保障卡,無二代社會保障卡的轉診人員需自行墊付醫療費回參保地手工報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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