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南一“村支書”屢次挖山採砂,自然資源局:已立案查處

3月25日,張先生向華商報反映稱,洛南縣柏峪寺鎮薛灣村支部書記呂某某在該村北頭組非法挖山採砂,破壞耕地道路和堤壩,當地群眾苦不堪言。

洛南一“村支書”屢次挖山採砂,自然資源局:已立案查處

對警示牌視而不見,屢次挖山採砂

據張先生介紹,北頭組原來遭遇挖採等受到破壞。2019年6月前後,管理部門鐵拳出擊,把堆積如山的沙石移平,並於當年7月在此處豎起“提示線”警告樁,全村村民拍手稱快,大家高興地說,“這次井水不會再幹枯了,更可喜的是,給咱們把下灣100多畝田地保住了。”

洛南一“村支書”屢次挖山採砂,自然資源局:已立案查處

洛南一“村支書”屢次挖山採砂,自然資源局:已立案查處

可是,隔了半年,2020年2月18日,呂某某再次動用大型機械在洛河中採砂,並於3月12日動用機械對國家耗資整平的沙石重新開挖。

洛南一“村支書”屢次挖山採砂,自然資源局:已立案查處

洛南一“村支書”屢次挖山採砂,自然資源局:已立案查處

張先生說:“呂某某屢次在‘天然林保護區’醒目的大牌子下挖山採石,謀圖私利,使原本美麗的青山變得遍體鱗傷,又在河道挖砂毀堤,使北頭組三四畝地成為荒灘,百姓敢怒不敢言。”

洛南一“村支書”屢次挖山採砂,自然資源局:已立案查處

自然資源局:已立案查處,責令恢復土地原貌

隨後華商報記者將此事反映給了洛南縣自然資源局,27日收到其回覆稱,該局在3月10日接到村民舉報“呂某某在薛灣村北頭組娃蓮溝處非法採礦,導致溝腦耕地道路破壞,無法行走耕種,破壞堤壩”的信件後,該局立即交由礦產稽查大隊趕赴薛灣村實地核查。

洛南一“村支書”屢次挖山採砂,自然資源局:已立案查處

3月12日,礦產稽查大隊協同柏峪寺自然資源所前往調查取證,呈報立案查處。

3月24日,礦產稽查大隊、柏峪寺鎮司法所、自然資源所、薛灣村委會及舉報人再次深入實地,固定證據,並形成會議紀錄,要求呂某某修復耕田道路和堤壩,並恢復土地原貌。

洛南一“村支書”屢次挖山採砂,自然資源局:已立案查處

經核查,呂某某原系薛灣村支部書記,現已辭職,於2019年12月與柏峪寺鎮前河村上嶺組高標準農田建設項目部商定修築田坎工程,便在該村娃蓮溝處開山取石約300餘方。

洛南一“村支書”屢次挖山採砂,自然資源局:已立案查處

針對以上情況,呂某某的行為已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礦產資源法》第三條之規定,依據該法第三十九條,該局礦產稽查大隊對其下達了《責令停止違法行為通知書》,責令其15日內修復耕種道路和堤壩,恢復土地原貌。

目前正在立案查處,呂某某正在修復道路和堤壩,栽植樹苗。

洛南一“村支書”屢次挖山採砂,自然資源局:已立案查處

下一步,該局將在全縣範圍內進行一次大排查、大整治,不留死角,加強礦山及砂石料監管力度,嚴厲打擊各類涉礦(砂石)違法行為,抓好源頭治理,淨化礦產資源市場秩序,堅守秦嶺生態保衛戰陣地。

(C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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