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远县组织学习《社区矫正法》

【今日头条】安远讯 刘伟民 赖霖 报道 社区矫正是完善刑罚执行、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一项重要制度。2019年12月2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经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表决通过,将于2020年7月1日起施行。为迎接《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的实施,加强社区矫正机构建设和推进高素质社区矫正工作队伍建设,3月26日,安远县司法局召开专题学习培训会,组织学习《社区矫正法》。全县18个乡镇司法所人员及县社区矫正股全体工作人员参加了此次学习培训。

会议重点围绕《社区矫正实施办法》与《社区矫正法》的主要区别、机构设置与职责保障、“信息共享与监管”、“社会力量参与社区矫正”等方面进行了详细解读。同时,与参会人员结合安远县社区矫正工作实际情况,就如何贯彻《社区矫正法》以及出台后带来的挑战、应对策略、工作措施等进行了研讨。

会议要求,一是转观念。随着新法出台,首先要在思想观念上做出转变。要认真学习领会立法精神,准确贯彻执行法律规定,确保社区矫正工作在法律框架和轨道内运行。二是严管理。新法并不意味着全面宽松化管理,不是突破法律框架随意创设管理手段,要做到依法严格规范管理,不留盲区漏洞。三是练内功。提升素质,充分掌握社区矫正对象信息,做好风险控,迎接新形势下的新挑战。


安远县组织学习《社区矫正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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