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產為什麼不執行現房銷售,而都是期房?

大寶說村事


中國的房子應該提高質量檔次,從結構性增加安全使用年限,一百平增加建造費兩萬元,(36方混凝土,鋼筋加大加密,使用高標號混凝土,保證施工養護),但可以安全使用上百年,抗震高於現標準使材料好幾級,有效保證人民生命財產,有利於集約用地,保證六個錢包掏空可以使用兩代人,現在建築標準不想重複,反正是一地雞毛,喪盡天良。希望為保持續發展而不是算計人民,用科技,民心來保證持續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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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房營銷符合房企的切身利益,是房企高效運營的關鍵,房地產項目週期長,要是銷售現房的話房企的等待成本太高了,資金壓力也高,一邊花錢建設,一邊還銀行利息,不利於現有資金的高效流通,賣期房能快速回流資金套現,實現房企項目資金自由最大化,一部分可以償還銀行,一部分可以投入開發另外新項目,又是一輪的重複操作……以至於本身的利益最大化。



帥楓


所謂期房,是指開發商已經拿到預售許可證,但還沒有竣工的房屋。一般情況下,是指房地產開發商從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證開始至取得房地產大產權證為止,所出售的商品房稱為期房。購房者在購買期房時,應當與開發商簽訂商品房預售合同。

期房和現房的稱謂,實際上是根據樓盤建設和銷售的不同時段來劃分的,因此,隨著時間的推移,期房都會轉化為現房的。

商品房預售制度的產生與我國房地產市場發展的進程緊密聯繫。在早期,我國剛剛起步的房地產業資金嚴重不足,融資渠道和手段單一,從銀行貸款幾乎是唯一選擇。一方面,房地產開發企業要發展,一方面是這些企業自有資金嚴重不足。於是,建設部主導設立了商品房預售制度。

中國商品房預售有別於其他國家和地區的特徵是:商品房預售附著融資功能,即預售一般收取全部房價款,預售演變成開發企業的主要融資手段。通過預售制度的提前變現,開發商可以實現滾動開發,從而擴大開發規模賺取更多的利潤。因此,當前市場上,期房仍是主流產品。




涼夏暖冬鼕鼕


開發商的售房模式肯定是經過充分的考慮的。

其實對於一個有人脈的開發商來說,即使手的投資本錢遠小於一棟小區建成前的估算成本,這項工程也可以完成的。因為這裡面有一個向銀行貸款的問題。

打個比方,一個有人脈的開發商目前手只有兩百萬的本錢,但他卻想拿到一個需要投資兩個億的樓盤的開發權。

首先,這個開發商會用這僅有的兩百萬元通過自己的人脈,將這些錢賄賂到各個掌管土地大權的狠人手裡,從而在他們的手拿到一塊可以延期付款的地皮。

有了地皮,這些開發商便會有了‘投資貸款’的資格,這樣一來,根據銀行對這個準備開發的工程的評估,開發商少說會在銀行裡搞到兩千萬的貸款金額。

有了這兩千萬後,整個工程便會轟轟烈烈的進行了,他們會聰明的將這兩千萬全部投資在一期工程上去,待到一期工程修建完成之前,售樓心就開始工作了,將會盡全力的把一期工程的房預售出去。

隨後,開發商拿著老百姓購買一期工程時交的定金,將這部分定金用在開發二期工程、三期工程上去,在二、三期工程沒有完成之前,同樣將裡面的房預售出去,繼續拿著定金開發四期工程,五期工程……直至這個工程的計劃目標全部結束。

最後,開發商會輕鬆的將貸款連本帶利的還給銀行,還會把當初購買的這塊可以延期付款的地皮錢還上,當然,最後還會拿出很大一部分錢來回報一下當初幫自己的那些掌管土地大權的狠人。

但即使是這樣,最後開發商賺取的到利益,也絕對是一個天數字。


樓盤網


預售制度、分成按揭制度是借鑑香港房地產發展歷程而引進大陸的地產開發制度。預售制度表面是為了緩解開發商開發建設的資金壓力與加快開發進度效率而使用的政策,實際上是利於購房者購房上車的制度。

預售制度是鑲嵌土地拍賣、土地規劃、建築規劃、工程開發、竣工驗收等環節裡面環環相扣的房地產開發制度。在取得國土證、土地規劃許可證、建築規劃許可證後,工程達到一定程度後(視乎每個城市的具體規定)再申請辦理預售許可證。在此期間,開發商完成了部分的開發工作,客戶的購買行為基本安全,交一部分的定金及首期即可擁有該物業的所有權,等到房子竣工及驗收完成後才獲取現房及辦證確權。

整個過程開發商的資金需求就不會有現樓要求這麼高,開發商也不需要把這部分成本轉嫁給消費者。早期預售時,對工程的要求沒有那麼高,有一些爛尾的情況,目前隨著預售門檻的提高,且房價在此前的20多年裡呈現穩步上升的態勢,所以,預售制度起到了非常好的協助房地產開發發展的效果。


種唄問房


期房好騙!就看運氣。一五年我買南寧恆大房,當時才起七層,開盤曰人多呀,由不得你思考,由售房小姐帶你到最後交錢簽名,都不確定價錢房價多少,就是大概,交了定金。後來三年後按時交房,沒有出現爛尾情況,看頭條,各地出現不知多少爛尾樓,所以買期房就是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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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說法不準確,房地產不是不執行現房銷售,而是允許期房預售。因此,市場上既有現房,也有期房,當然,期房相對多一些。

商品房預售制度來自我國香港,由於香港的房地產市場差不多被幾家房地產寡頭所壟斷,他們幾乎可以呼風喚雨,左右當地的房地產政策。為了緩解開發商建設資金的壓力的問題,同時也是為了加快推進住房市場的快速發展,所以創設了商品房預售制度,俗稱“賣樓花”。

我國內地在實行住宅分配製度改革以後,為了促進房地產行業的快速發展,加快住宅商品化進程,據稱是由李嘉誠推薦引入的預售制度。早在1994年7月25日頒佈的《城市房地產管理法》中,就明確了在建商品房在滿足一定條件後即可以進行預售。此後,又先後出臺了《城市商品房預售管理辦法》(1995年),《城市房地產開發經營管理條例》(1998年),使得商品房預售制度得以進一步完善。

實行商品房預售制度,從根本上緩解了開發商建設資金不足問題,極大地促進了房地產行業的快速發展,對於推進住房市場的商品化進程起到了積極作用。但是,這種預售制度帶有先天缺陷,那就是造成買賣雙方的權利不對等,不利於保護消費者的權益。這種預售制度更多地維護了開發商的利益,卻把風險轉嫁給了消費者。消費者(購房人)花了鉅額資金,買到的只是開發商的承諾和信譽,如果開發商不誠信,消費者可能血本無歸。雖然有相關法律、法規和規章,要求開發商的預售資金必須用於項目建設,但由於缺乏有效的監管措施,還是難以避免因開發商挪用資金而出現爛尾樓的局面,最終坑害了消費者。

因此,改革或者取消商品房預售的呼聲一直不斷。實際上,在房地產行業經過多年的高速發展之後,國內房地產市場的形勢已經發生了很大變化,住房供給和需求在總量上已經趨於飽和,加上多渠道住房保障體系的不斷完善,尤其是在房住不炒、不以房地產作為短期刺激經濟的手段的大環境下,有必要對商品房預售制度進行重新審視和評估,建立長效機制,促進房地產行業的建康發展,保護好廣大消費者的利益。


小豬房論


這個問題,如果真的要細說起來的話,真的不是一句兩句能夠講得清的。

就算你沒有讀過馬克思主義經濟學,沒有研究過資本論和剩餘價值理論,那麼,你至少也要研究過凱恩斯主義。

因為,這不僅僅是一個簡單的經濟問題,還是一個歷史問題,在某種程度上來說,甚至還是一個哲學問題。

你要清楚,當你問出為什麼的時候,這個問題的本身,就已經充滿了哲學含義。

這個時候,我們或許可以用到馬克思的歷史唯物主義和以及辯證法。

我們要清晰地看到,事物都是發展變化的。

而房地產行業,就是典型的事物發展變化的例子,因為,只有銷售期房,開發商和銀行才能在儘可能早的時候開始賺錢,才能有足夠的現金流來支持下一次放貸和流動……
對不起,我編不下去了了。


大碗寬面不加面


這個房地產達到怎麼樣的條件可以賣,應該都是根據要求來的,不是說賣就能賣的,房地產是個高的資金投入的行業,一個大點的小區要投好幾億才能建完吧應該,所以許多房企是沒有這麼多錢墊資的,以前賣樓花,只有圖紙,還沒建呢就開始賣也是不太合理的,我看現在好多都建到樓層的三分之一以上才能開始賣的,這樣買賣雙方都有了底,這樣應該挺好的呢。


風之翼10476


朋友你好,在國內來說,現房銷售和期房銷售以及預售這幾種方式都存在,具體視當地地方政策而定。

我因工作曾經在四川綿陽市下轄的一個地級市做過房地產開發,在最初拿地到兩棟樓封頂,我們一直採取預售模式,比如高層辦理預售,原則上要求修至該棟樓樓層的一半方可辦理,後來當地因銷售不好,有兩家房開公司爛尾老闆跑了,政策立刻調整成現房銷售,對於開發商的壓力瞬間變得很大。

就開發商來說,資金是第一生產力,房地產開發的資金尤其密集,甚至很多都是藉著外面的高息錢來修建,能預售無疑是最好的。

作為中國的開發商都應該感謝李嘉誠,他最先使用賣樓書的方式,也就是現在的預售的前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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