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与民主有何关系?是对立还是统一的?

上回说到,这法治与法制的不同,这法治是一种治国方略,是依法办事的原则,是将国家权力的行使和社会成员的活动纳入完备的法律规则系统。而法制一词则有多种含义,通常使用的是静态意义和动态意义上的法制概念。静态意义上的法制即法律和制度;动态意义上的法制指立法、执法、司法、守法和法律监督的活动和过程。

那么法治与民主有何关系呢?

法治与民主有何关系?是对立还是统一的?

民主的概念

民主一词源于古希腊,这个民主啊,对于旧中国是个好东西,当时学界称,国家需要这德先生和赛先生,也就是民主和科学。

法治与民主有何关系?是对立还是统一的?

民主一词源于古希腊,其最初的含义就是“人民的权力”或“多数人的统治”,指的是一种国家制度、政治制度。作为一种制度,民主的最大特点在于,它以公民的意志作为其政治合法性的基础。作为政治制度,民主不仅指国家的组织形式,即政体,而且也指国家的本质,即国体,即什么阶级在国家中占有支配地位。 比如,这古希腊的民主,实际上是有局限的,古希腊都是各个城邦,分布在爱琴海的各个小岛上,土地破碎,所以发展工商业和对外贸易,其城邦民主是对成年男性公民的民主,外邦人、妇女儿童都没有这样的民主,更不用谈奴隶们了。

民主与法治的关系

民主与法治是现代文明政治制度的主要支柱,但民主与法治并不是天然统一的,在某种意义上民主与法治之间也存在着矛盾。法治的前提是国家里没有一个最高的权威和力量,如果有,只有作为妥协的法律是最高的权威。而民主的前提是国家中有一个最高权威:公意或多数,而公意是可以随时变化的,如果法律沦为工具,法治就不可能真正实现。这是民主与法治的根本区别。

法治与民主有何关系?是对立还是统一的?

苏格拉底

举一个例子,苏格拉底,古希腊伟大的哲学家,却被城邦的“民主”判了死刑,那么这种被煽动的公意能否代替法律,让法律成为附属的工具呢?这便是民主与法治的区别。

民主与法治的区别不等于它们的必然对立

常言道,做事留一手,日后好相见,这种“高抬贵手”或者“妥协”在一定意义上并不是坏事,我们不能绝对否定民主与法治的对立,而是一种辩证否定,二者有区别,但不一定就必然对立。

民主与法治的区别不等于它们的必然对立。相反,民主与法治都是人类文明进步一直追求的价值目标,现代民主制可能是最易与法治原则相融合的制度。

一方面,法治是一种以民主宪政为核心的政治法律制度,法治与民主息息相关,没有民主就没有法治。作为一种政治法律制度,法治必须建立在民主基础上,民主化是实现法治的先决条件。

法治与民主有何关系?是对立还是统一的?

1688年英国“光荣革命”

另一方面,从民主的发展史来看,民主理念要在国家统治中得到实现,离不开法治。法治用程序保障了民主制的正常运行,没有法治及相关的意识形态建设,民主政治就缺乏根本,甚至会走向反面,法治的确立有助于培养与民主相适应的思想和道德。法治将民主制度化、法律化,为民主创造一个可操作的、稳定的运行和发展空间,把民主容易偏向激情的特性引导到理性的轨道,为民主的健康发展保驾护航。

在法治社会中,民主是法治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法治支持民主,民主也兼容法治。既不能抛开民主片面地强调法治,也不能脱离法治的轨道片面地强调民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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