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8.25 「法治」宣化一男子驱使狗伤害他人被拘留

「法治」宣化一男子驱使狗伤害他人被拘留

“咬她” 男子驱使动物伤害他人被拘留

不文明养狗行为付出必要代价

「法治」宣化一男子驱使狗伤害他人被拘留

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养狗的人越来越多。但一些不文明的养狗方式也给市民带来了很多的隐患和危害。近日,男子张某在小区内,不栓狗链遛狗与邻居王阿姨发生言语冲突,驱使狗伤害王阿姨,幸运的是,狗没有咬王阿姨。最终,张某因驱使动物伤害他人被行政拘留八日,并处罚款300元。

事情经过

7月22日,张某在小区自家楼下遛饲养的金毛犬时,遇到正准备回家的王阿姨,金毛犬这时注意到手里拿着药的王阿姨,就欲走向她,因为张某没有给金毛犬栓狗链,王阿姨看到后着急的表示,“我手中的是药,不能吃。”张某这时对金毛犬说道:“咬她,咬她。”但金毛犬并没有听张某的咬王阿姨。 随后,在王阿姨一家报警后,宣化公安分局建国街派出所民警调查了解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五条第二款、第四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决定对张某行政拘留八日,并处罚款300元。

事 后

事后,记者采访到张某,他对此表示十分后悔,并希望广大市民引此为戒文明养犬,共同创建文明城市。

民警李黎敏表示

宣化公安分局建国街派出所民警李黎敏表示,在建国街派出所发生了一起驱使动物伤害他人案件,起初警方接到报警时,认为这是一起普通的民事纠纷,邻里之间闹矛盾,但在调查取证后,发现里面有违法行为,违法嫌疑人张某驱使动物伤害他人,警方依法对张某进行处罚。李黎敏提醒广大市民,饲养宠物的市民尽量不要带宠物到人员密集场所或公共场所,如果需要去,一定要对宠物通过栓绳的方式进行约束。同时,在平时饲养宠物的过程中,一定要及时清理宠物产生的粪便,不要破坏城市环境。饲养宠物的主人一定不要驱使或放任动物恐吓或伤害他人,这样很容易将一起普通的民事纠纷演变成行政或者刑事案件,受到警方的制裁。(刘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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