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檢察網新昌訊 2020年2月,浙江省人民檢察院向省郵政局發出浙檢二部建﹝2020﹞1號檢察建議書,建議加強對寄遞企業的監督,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間,應通過視頻等手段普及禁毒知識,截斷毒品的寄遞渠道,將各類毒品截流在寄遞渠道之外。新昌縣人民檢察院立即研究部署相關工作,全面梳理近年來寄遞毒品類案件數據並形成報告,其中,2019年共受理寄遞毒品案件2件3人,涉及4家快遞公司,針對上述情況及時通報,開展專項巡查。
3月25日,縣檢察院聯合縣公安局暗訪快遞公司,檢察官和民警偽裝成“毒販”,去多個快遞公司網點寄遞暗藏疑似“毒品”物質的衣服。但是,寄遞“毒品”並未成功,上述網點的快遞員對違禁物品寄遞的警惕性普遍較高,在實名收寄和開包驗視等方面都做得比較到位。
之後,第二檢察部主任董贇向網點負責人和快遞員傳達檢察建議書的精神,要求全面嚴格落實“收寄驗視、實名收寄、過機安檢”三項制度,講解典型案例、禁毒知識,及時解答相關法律問題,同時,向快遞員收集線索,遇可疑情況及時報警或者撥打12309檢察服務中心熱線進行舉報。
下一步,新昌縣檢察院將繼續開展相關工作,確保該份檢察建議落到實處:一是與公安機關、郵政管理部門等及時溝通聯繫,建立協同機制,不定期巡查,強化監管,形成合力,預防和打擊毒品等犯罪;二是延伸檢察職能,加強法治宣講和禁毒教育,積極提供法律諮詢等服務;通過“兩微一端”等新媒體平臺,以案釋法,增強群眾“防毒”警惕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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