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昌检察官上演“伪装者”暗访快递网点

新昌检察官上演“伪装者”暗访快递网点

新昌检察官上演“伪装者”暗访快递网点

浙江检察网新昌讯 2020年2月,浙江省人民检察院向省邮政局发出浙检二部建﹝2020﹞1号检察建议书,建议加强对寄递企业的监督,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应通过视频等手段普及禁毒知识,截断毒品的寄递渠道,将各类毒品截流在寄递渠道之外。新昌县人民检察院立即研究部署相关工作,全面梳理近年来寄递毒品类案件数据并形成报告,其中,2019年共受理寄递毒品案件2件3人,涉及4家快递公司,针对上述情况及时通报,开展专项巡查。

3月25日,县检察院联合县公安局暗访快递公司,检察官和民警伪装成“毒贩”,去多个快递公司网点寄递暗藏疑似“毒品”物质的衣服。但是,寄递“毒品”并未成功,上述网点的快递员对违禁物品寄递的警惕性普遍较高,在实名收寄和开包验视等方面都做得比较到位。

之后,第二检察部主任董赟向网点负责人和快递员传达检察建议书的精神,要求全面严格落实“收寄验视、实名收寄、过机安检”三项制度,讲解典型案例、禁毒知识,及时解答相关法律问题,同时,向快递员收集线索,遇可疑情况及时报警或者拨打12309检察服务中心热线进行举报。

下一步,新昌县检察院将继续开展相关工作,确保该份检察建议落到实处:一是与公安机关、邮政管理部门等及时沟通联系,建立协同机制,不定期巡查,强化监管,形成合力,预防和打击毒品等犯罪;二是延伸检察职能,加强法治宣讲和禁毒教育,积极提供法律咨询等服务;通过“两微一端”等新媒体平台,以案释法,增强群众“防毒”警惕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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