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产权调换中1:1比例如何理解

房屋产权调换中1:1比例如何理解

按照我国法律法规的规定,在行政拆迁过程中,为了保证被拆迁人利益,拆迁人都必须给与公平、合理的补偿,要求补偿价值不应低于被征收房屋的价值。

关于这一规定简单的理解就是房屋产权调换最低比例为1:1,这也是被拆迁方经常能听到的一个说法,但实际上,这个比例并非简单地仅指实际面积上的1:1关系,而是指单价相等情况下的面积比例,本质上是指产权调换房屋价值不低于被征收房屋市场价值。

房屋产权调换中1:1比例如何理解


接下来,惠诚律师为您解读1:1比例在实务中的应用:

一、产权调换面积大于1:1的情形。

1、被征收房屋价值高于产权调换房屋价值,按照等价补偿的原则,此种情况下,要使产权调换房屋价值补足原房屋价值,产权调换房屋的面积也就相应的比被征收房屋的面积大些。

2、原被征收房屋面积过小,在我国部分偏远地区,居民人均面积较小,为了满足被征收人拆迁之后的正常生活,通过地方行政规章的规定,适当放宽补偿条件,使得产权调换房屋面积超过原房屋。

二、产权调换面积等于1:1的情形

1、被征收房屋价值与产权调换房屋市场单价相等,此时两处房屋面积当然的相等。

2、被征收房屋市场单价低于产权调换房屋市场单价,但出于地方实际考虑,比如地方优惠政策、拆迁进度要求等因素,征收方会在补偿安置方案或者征收协议中约定,可为被征收人提供同等面积的产权调换房屋。需要提醒的是,这类安置方案有利于被拆迁人,因此一定要落实到书面协议中,不能亲信拆迁方的口头承诺。

三、产权调换面积小于1:1的情况

1、被征收房屋单价小于产权调换房屋单价。此时,如果被征收人如果无力支付同等面积的安置房屋价值的差价,被征收人只能选择较小面积同等价值的产权调换房屋。

2、地方性的调换面积限制性规定。部分地方政府出于当地客观情况考虑,比如人口多,土地存量紧张等因素,对房屋产权调换的面积做了上限规定,当被征收房屋面积超过规定上限,取得的产权调换房屋的面积就比原房屋面积小。

另外还需注意的是,在征收实际中,被征收房屋价值一定要在签订协议签确定,被拆迁人在选定产权调换房屋后,通常情况下被征收房屋和产权调换房屋面积是不等的,此时要对比两所房屋价值,一般多退少补,即如果产权调换房屋价值低于被拆迁房屋,由拆迁人安置协议约定的价格支付差价;如果产权调换房屋价值高于被拆迁房屋,被拆迁人需要支付差价,但差价通常会低于该出商品房屋的价格,具体金额由双方协商确定。

房屋产权调换中1:1比例如何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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