煙臺市公安局牟平分局關於嚴厲打擊非法野外用火的通告


煙臺市公安局牟平分局關於嚴厲打擊非法野外用火的通告


當前進入春季防火關鍵期,非法野外用火極易引發森林火災,嚴重破壞森林資源,影響人民生命財產安全。為有效防範和堅決遏制森林火災發生,根據法律法規和有關規定,特發佈如下通告:

任何單位和個人要嚴格遵守森林防火有關規定,服從公安機關和有關部門防火管控工作,嚴禁在林區及周邊區域實施下列行為:1.攜帶火源、火種、易燃易爆物品進入;2. 墳頭燒香點燭、燒紙、燃放煙花爆竹;3.燒荒、燒地堰、焚燒農作物廢棄物料;4.吸菸、野炊、烤火、明火照明、放孔明燈、拋擲未熄滅火源;5.違規開展易引發火災的施工作業。

廣大市民要自覺遵守清明節祭掃服務管理新措施,倡導移風易俗、尊重生命、綠色文明的殯葬、祭祀新風。

違反有關規定的單位和個人,由相關行政部門給予罰款等處罰;妨礙執行防火公務或違法用火造成後果的,公安機關一律依法予以行政拘留;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希望廣大市民積極舉報一切非法野外用火行為,舉報電話:110。

特此通告。

煙臺市公安局牟平分局

2020年3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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