難嗎?一文講透長期股權投資(附思維導圖)

​ 長期股權投資是會計學習過程中必翻的一座山。

這個章節與金融資產聯繫緊密,金融資產又是會計領域裡最特殊的一個會計科目,所以會有一些難度。其實看一眼本章的思維導圖,就能夠比較清晰的理清楚從上到下、從外到內的關係;再把幾個關鍵節點打通,就能夠順暢的梳理清楚長期股權投資的重難點了。中級會計職稱與註冊會計師中長期股權投資的區別主要是在合營安排上,中級會計職稱沒有針對這部分做展開講解。

1、先說按照長投準則核算的範圍。

公司、合營、聯營企業都是適用長期股權投資準則核算的對象,這部分圖上寫的一目瞭然,我不多說。

解釋幾個關鍵詞,同一控制/非同一控制,講的通俗點就是投資方與被投方是不是聽同一個boss的,boss可能個人也可能是個法人。如果說了算的是同一個人/法人,這種投資方與被投資方,誰賺錢都是boss賺,誰賣給誰都沒有真正創造利潤,不過是從boss的一個口袋換到了另一個口袋,之間交易創造的利益潤就是未實現損益。記住了,下面會用到。

只講這兩個吧,按照中級會計職稱的難度來。

2、長投初始投資成本與賬面價值的確定

初始投資成本和入賬價值不是所有時候都一樣的。

初始投資成本是初始確認時需要弄清楚的,一般稅費、相關支出都可以入成本,有兩樣特殊的除外:①是支付價款中包含的對方已宣告未發放的現金股利、②企業合併的時候,花費的中介費用,審計評估那是內耗,要計入管理費用。

入賬價值不等於初始投資成本,且是屬於後續計量裡的概念。非合併時花小錢得超值資產,賬面價值要調高的,同時調高的部分要計入營業外收入。

還有一類入賬價值不等於初始投資成本。同一控制下企業合併取得子公司。即使你花100萬買了一個只值1塊錢的公司,入賬也只能是1塊。明白為啥嗎?因為這100萬和1塊錢都是在boss手裡,他犯不著把泡泡吹起來自己糊弄自己個啊。左手有1個億,右手有1塊。左手拿出100萬來給右手換那個1塊錢的公司,右手裡就有了100萬,左手得到了1塊錢的公司。這樣兩隻手裡的錢加起來依舊是1個億零1塊。賬目清晰,boss腦袋清醒。只值1塊錢,這個說法得展開一下。值1塊是對於boss來說的,有可能這個公司相同時點放在市場上賣還不止1塊,也有可能最早boss右手拿到的時候也不低於1塊。因為boss拿到右手時比較早,這些年經過持續經營積累利潤或者產生虧損才變成了1塊。至於多花的錢怎麼處理?用資本公積調整,不夠調的用盈餘公積和未分配利潤。按照這個思路想下來,你是不是可以獨立默寫一下會計分錄了。建議你把思維導圖打印出來,然後按照這個理解把會計分錄寫在打印好的紙上,反覆思量。

3、順流交易

成本法核算的,只考慮現金股利對長投賬面價值的影響,而權益法核算的,需要考慮很多方面對長投賬面價值的影響。只能說,大概是錢不控制在自己手裡所以才需要格外謹慎吧。

持股30%時,投資方賣貨給被投資方,投資方利潤表上確認收入(100)結轉成本(80),這已經是不可更改的現實事實,所以當確認被投方的經營成果對長投的影響時,只能通過從其利潤中扣掉已經在利潤表上固化下的未實現利潤,以免重複計算。

假設賣過去的是存貨,還在被投方賬上。則被投方創造的利潤(2000-20)的30%確認為長投的投資收益。因為賣掉的貨,其實有30%是自己賣給了自己,自己家的利潤表是虛高的,含未實現的,需要減去。2000×30%-20×30%。自己家的利潤表上虛高多少,就要減去多少,舉一反三適用於存貨被部分賣出去的情況。

假設賣過去的被當做固定資產,那麼被投方的利潤是偏低的,固定資產虛高導致多計提的折舊要加回去,同時賣方利潤表上虛高的利潤也要在長投的賬面價值上減去。

這一切的一切,都是因為投資方是一個獨立法律實體,既定的交易不能無理由更改,只能通過後續的長投的權益法核算調整實現體系內的平衡。

4、逆流交易

持股30%時,被投資方賣貨給投資方,投資方資產負債表上就可能會存在沒賣出去的價值虛高的存貨,或者固定資產等。被投方利潤表裡則存在30%是自己賣給自己的產生的虛高的利潤。

同樣,投資方是一個獨立法律實體,既定的交易不能無理由更改,虛高的資產只能通過後續的長投的權益法核算調整實現體系內的平衡。被投方未實現的利潤要減去,如果是固定資產、無形資產,同時自己多計提的折舊、攤銷要加回,以保證整體正確。

難嗎?一文講透長期股權投資(附思維導圖)

本章節其他部分並沒有特別難以理解的點了,只是既定規則下如何處理的程序性的問題。涉及合併報表的更復雜一些,我們後面放在合併報表或者CPA長投中再細緻分析一遍。中級會計職稱的長投到此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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