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按規定履行義務,建設銀行被罰67萬元

記者 | 楊超

3月23日,中國人民銀行寧德市中心支行公佈了一張行政處罰信息公示表,劍指中國建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寧德分行。

罰單顯示,建設銀行寧德分行被處罰的原因包括境內大中小企業貸款統計中企業規模劃型有誤、未按照規定履行客戶身份識別義務,以及未按照規定保存客戶身份資料和交易記錄。其中,時任建設銀行寧德分行副行長何碧萼、時任個人金融部總經理彭植善負有責任。

對此,中國人民銀行寧德市中心支行對建設銀行寧德分行處罰款人民幣67萬元,對何碧萼、彭植善各罰款人民幣3萬元。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