霞浦:男子冒充政府幹部 以投資生意為由騙取錢財

寧德新聞網3月23日電 (林文維)日前,霞浦法院審結一起吳某某詐騙案件,依法判處吳某某有期徒刑一年九個月;繼續追繳吳某某違法所得49000元,返還黃某某(女);扣押於霞浦縣公安局的涉案手機3部,予以沒收。

經審理查明,2012年5月31日,吳某某在霞浦縣松城街道某按摩店認識黃某某後,以假名“鄭某”冒充政府幹部身份騙取黃某某的信任,讓黃某某向其提供農行卡,同年8月16日,吳某某以投資廣東香菸生意為由讓黃某某往該銀行卡內存入65000元,並指使雷某某將該款取出交給其用於個人花銷。嗣後,吳某某停用了與黃某某聯繫的手機號後逃匿。

2012年8月31日,吳某某在寧德市東僑經濟開發區被公安機關抓獲。案發後,公安機關從吳某某處扣押14000元、手機3部,從雷某某處扣押2000元,並將上述所扣押贓款返還黃某某。因吳某某取保候審期間多次傳喚不到案被上網追逃,2019年5月26日,吳某某在福州市汽車站被公安機關抓獲。

法院經審理後認為,吳某某以非法佔有為目的,虛構事實、隱瞞真相,騙取他人財物,數額達65000元,其行為已構成詐騙罪。吳某某在取保候審期間經多次傳喚拒不到案,酌予從重處罰。吳某某到案後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可予從輕處罰。綜合以上情節,對吳某某從輕處罰。據此,霞浦法院作出如上判決。(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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