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阳4名未成年殴打辅导老师,致死!

辽宁朝阳喀左县四名未成年人王某、张某、赵某、于某在当地一处广场上与外地来喀左游玩的某辅导班学生发生口角。辅导班老师张东(化名)赶来交涉此事时,四名恶少对张东拳打脚踢,导致其受伤后送医抢救无效死亡。而案发时四名恶少都是未成年人,年龄最大的16岁,最小的才14岁。2020年3月从法院获悉,王某、张某、赵某、于某等四名涉案未成年人因故意伤害罪分别被判刑。

王某、赵某、张某、于某等四人都是辽宁朝阳喀左县人,四人中最大的赵某16岁,最小的张某14岁,王某和于某15岁。王某在朝阳上体校,另外3人在喀左县上初中。

2019年7月27日晚上8点多,王某等四人来到喀左县一处广场游玩,走至广场“丹青画卷”雕塑附近时,赵某因与同在喀左县龙某广场游玩的建平县某辅导班学生司某发生身体接触而发生口角,与司某在一起的辅导班老师张东上前与赵某交涉此事。期间双方动手撕打起来。

朝阳4名未成年殴打辅导老师,致死!


少年犯 资料图

随后王某、张某、于某等3人先后上前,一起对张东拳打脚踢,致其受伤倒地。张东后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2019年8月20日,经中国医科大学法医司法鉴定中心鉴定,张东系因颜面部受到钝性外力作用引起的左侧大脑后动脉破裂,导致弥漫性蛛网膜下腔出血而死亡。

案发后,四名涉案未成年人均被抓获并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警方查明,案发时四人均未满十六周岁,系未成年人。案件审理过程中,四人的家长赔偿了死者家属100万元,获得谅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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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年犯 资料图

喀左县法院审理此案认为,王某等四人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一人死亡,其行为均已构成故意伤害罪。近日法院依法判决:王某、赵某、张某等3人被判刑五年三个月。于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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