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阳农商行大股东宝世达 多次被列为失信执行人

经济导报记者 戴岳

近日,经济导报记者从银保监会网站了解到,济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济阳农商行”)因未按照规定报送案件信息、信贷业务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被山东银保监局作出罚款40万元的行政处罚决定。

天眼查信息显示,宝世达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下称“宝世达”)持有济阳农商行9.17%股份,是其大股东;济南泉首寓置业有限公司持有其8.33%股份、山东齐鲁动漫基地有限公司持有其7.50%股份、济阳六福商贸有限公司持有其7.50%股份。

作为济阳农商行的大股东,宝世达最近几年似乎出现危机。宝世达集团涉多起诉讼纠纷,并多次被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天眼查信息显示,宝世达集团及该集团大股东尚兴军还多次被法院出具限制高消费令。

此外,国家发改委官网发布的《关于发布国家企业技术中心2019年评价结果的通知》中,宝世达出现在了不合格企业之中,得分只有27分。

根据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令2018年第1号《商业银行股权管理管理暂行办法》要求,商业银行股东应当具有良好的社会声誉、诚信纪录、纳税纪录和财务状况,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和监管要求。《办法》第十六条明确规定,商业银行主要股东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得存在“被列为相关部门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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