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9日,广西鹿寨县公安局交管大队迅速出警维护自燃车辆现场交通秩序,确保道路交通安全畅通。
当日7时许,该大队接到国道322线正菱水泥厂路段一辆拖头车发生自燃的警情后,立即组织警力现场支援。到达现场后,消防大队已将车辆自燃火灾扑灭,民警迅速在车辆周边摆放反光锥筒并疏散围观人群,维持周边交通秩序,同时赶往医院向受伤入院治疗的司机核实情况,及时联系车主,组织人员清理遗留在道路现场的自燃车辆,尽快消除道路交通安全隐患,确保道路交通安全畅通。
据了解,大货车司机邓某雄,柳城县人,驾驶拖头货车桂BD7***挂、桂B09**挂从贵港往鹿寨运煤,19日5时许行驶至国道322线正菱水泥厂路段时车头突然发生自燃,驾驶司机见状立即拨打119,并逃出驾驶室进行自救。由于火势迅猛,车头冒起浓浓黑烟,司机被浓烟呛伤,紧急送往医院,未造成严重后果。
交警提醒广大驾驶人:要定期做好车辆的保养工作,出行前要检查车况,特别要注意轮胎、线路、油路的情况,按规定配备防火等安全防护设备,以免行车过程中发生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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