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 13 岁少女肢解同窗好友

“2012年4月10日傍晚,覃某邀周某到家中玩耍时,覃某趁周某低头玩手机时,用木凳砸周某头部致其昏倒……后覃某还将周某头颅、手臂砍断,装进塑料袋,并清理现场血迹”

广西 13 岁少女肢解同窗好友
广西 13 岁少女肢解同窗好友

分析可能性

1. 该少女为农村家庭,而且还在广西省,家境并不富裕。“农村孩子早当家”,她应该从很小就开始帮家里做家务,做菜、打扫卫生不在话下。所以可以干脆利落地清理现场血迹。

2. 原文中有一句:“未告知家长,便从家中找出菜刀、啤酒瓶、裁纸刀、剪刀等凶器”,可以看出应是预谋已久。而且很可能以前做过杀鸡、排骨等菜,对于切骨有一定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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