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生遲到屢次不改被罰站門口,校長正好看到就讓學生先回教室,老師被處分,你怎麼看?

許多分教育課堂


每一行都有自己的規矩。法官判案依據法律條文,教師工作依據教師法以及本校的規定。凡是壞了規矩都應該給予不同程度的處罰。請問:學校有如何處理屢次遲到學生的規定嗎?

即便法官判案也有一定的自由栽量權。教師也肯定有處理遲到者的權力。除非學校有明確的規定,否則,對屢次遲到學生是罰站?談心?通知家長?這是教師的權力,只要不違法(比如體罰、辱罵)就都可以。

校長的做法很不好,助長了學生繼續遲到的心理。而且有越級管理的錯誤。這會打亂教師的整個局部部署,蔣介石以前就經常越級指揮,結果被打個稀爛。

總結一下:如果學校有規定,那應該按規定辦事;如果沒有規定,教師自由裁量。校長干預教師工作不好。


關注醫藥的人


學生經常遲到,屢教不改,被老師罰站在教室門口,校長看到,讓學生進教室,教師受處分。就這個問題,說下個人的看法。

個人認為,即便沒有什麼“懲戒權”,學生經常遲到,任課老師正在上課,讓學生在教室門口站一下,根本就沒錯。這事兒我也幹過,曾經有,學生罰站躲一邊了,我上課正上得興頭,竟然忘了外面有罰站的學生。

我未退休前,我2008年退休的。那時候老師與家長,老師與學生的關係並沒有現在這麼僵的。很正常,很和諧的。我與學生關係非常好,學生舉手,我問:什麼事?學生說,老師,你忘了xxx還站在教室外面。於是我到教室外,將學生喊進了教室。

老師將遲到的學生罰站,僅僅是罰站,也沒有其他的過激行動。校長讓罰站學生進教室,是對的。但處分教師,是不對的。沒有哪條哪款,校長可以用這條罰站學生這一條理由隨意處分教師。也太隨意了吧。

不知校長如果僅以這條理由處分老師,是否考慮到處分老師以後會產生什麼樣的後果呢?以後呢,學生遲到,老師不必管了。以此類推,老師何必自找麻煩,嚴格管理學生呢?!


笨笨潮爺1


屢教不改的學生確實令老師頭疼,校長看到了,讓學生先回教室,這種做法是正確的,但是,就憑這一點就處分老師,不太可能,最多跟老師建議,以後注意一點,不要讓學生站在外面。

為什麼說校長讓學生進教室是正確的呢?

這有兩個方面的原因,一個是學生罰站在教室外面,影響不好,如果從校外就可以看到校內,會受到校外人的指指點點,本來一件很正常的懲戒動作,也會被說的不正常。另一個原因是,學生站在外面,懲戒作用不大,因為無人監督,學生反而得到了自由。如果學生走了,出了問題,老師是承擔不了責任的。

老師可不可以對學生罰站,我認為是可以的,等教育部的懲戒實施細則下來了,裡面會有這方面的規定。但是,罰站我覺得應該在教室內罰站,便於對罰站學生進行監督和管理。不會造成什麼意外情況發生。

為什麼說老師被處分不太可能呢?

這是因為,處分一個老師,並不是大家想象的那樣,隨隨便便就來個警告、記過。處分老師,除了一些規模大設立監察科室的學校,有權處理外,一般學校是沒有處理老師權限的。處理老師的權限在教育主管部門。

處理一名老師,要立案調查,有調查報告,根據調查報告,通過局長辦公會(有權處理老師的學校是校長辦公會)研究,以紅頭文件的形式下達處理決定。老師不服還可以申訴。所以,說這樣的話的人,屬於外行,根本不懂得處理老師的辦案程序,以為校長一句話就可以處分老師。校長最多是批評,不是處分。

這個問題所說的罰站被校長看到,讓學生進教室,是比較常見的現象,但是,所說的教師被處分,是不太可能的。這是我的觀點,歡迎留言交流。


當代師說


看到這樣的情況,為教育現狀感到憂慮。校長這麼做,負面作用很大。

第一、在國家教育部已經著手糾偏背景下,校長依然不辨是非,採取犧牲教師,姑息學生,息事寧人的做法,反映了校長缺乏主見、沿襲錯誤的慣性思維,膽小怕事,不敢主持公道的作風。

老師對屢教不改的學生,一沒有打,二沒有罵,只是罰站,算不算體罰?

學生和家長還沒有舉報,就把校長嚇壞啦,趕緊把學生送回教室,生怕學生和家長舉報,給你惹禍。看來校長讓體罰弄得神經過敏了。

在教育部正在出臺治理校鬧,研究賦予教師懲戒權背景下,校長依然沒有勇氣支持老師教育學生,令人感到悲哀。

第二、校長的做法違反了教學秩序,沒有尊重教師應有的教育學生權力。

作為一校之長,校長應該指導老師工作,支持教師工作,而不是代替教師工作,更不能妨礙教師工作。

教育學生首先是老師的責任,如果老師不能解決,才會把問題交給管理部門。作為校長,不能越級管理學生,這樣不符合學校正常的教學秩序。

如果校長要教育學生,起碼要跟老師先溝通,徵得教師同意,對老師教育學生權力有足夠的尊重。

如果我是校長,我會這麼做:把學生請到辦公室以後,問清原因,問學生打算怎麼做。如果學生同意改正。再跟學生說,我向老師求情,看他是否同意讓你回教室。老師同意之後,再送學生回教室。

第三、校長的做法,不利於學生改正錯誤,也不利於學生形成正確的是非觀念。

從心理學角度說,在兒童早期發展階段,品德發展體現懲罰定向特徵。即認為受到懲罰的行為就是不好的,為了避免受到懲罰,下次儘量避免。

這個學生犯錯誤,屢教不改。老師讓他罰站,本來也是教育學生改正錯誤的手段。如果他體驗到罰站滋味不好受,下次可能會長記性,不再犯類似錯誤。

而這個糊塗校長,卻不辨是非,保護學生,懲罰教師。這樣,在學生看來,老師管自己就是不好的行為,而自己犯錯誤是正當的。是非整個顛倒了。

孩子在這樣的環境中,要形成正確的是非觀是很難的。與其說校長在保護學生,還不如說校長在害學生。

第四、校長的做法,嚴重打擊了教師工作積極性,更讓其他教師責任感下降。

本來很普通的一次罰站,本來是為了教師學生,校長卻處分老師,這個老師以後還怎麼管學生?以後學生上課不聽課,不交作業,甚至搗亂,老師敢管嗎?

本來老師是出於對學生負責才對學生嚴加管理,既然管了還受處分,誰還敢管?於是老師責任感會下降,我講我的,你玩你的。愛聽就聽,不聽隨意。我教我的課,你愛學不學。長此以往,受傷的是誰?

現在民辦中小學發展很快,雖然收費高,報名家長依然很踴躍,如果公立學校不改變僵化的管理模式,等到優質生源被搶走時,學校的生存恐怕會遭遇挑戰。

希望那些校長早點清醒,真正為學校的長遠發展,為孩子的教育辦點實事,做上傳下達的庸官,不辨是非的糊塗官,是沒有前途的。


陶遠明


總的來說,校長做得也對,真不想讀書的學生早曠課混社會了。讀書時有個女同學隔三岔五老遲到,班主任是個女的比較細心,就去家訪,才瞭解到這孩子父母離婚,母親一走了之,父親出去打工,回來時間不多,爺爺癱了,奶奶身體也不好,本來父親想讓她別上學了,但她堅持要上,父親依了她,她做完家事才去學校,也不願提及家裡情況,為節約錢自己堅持著走路上學,有時太累起床晚了會遲到。


快樂無比的時光


老師不冤枉,校長做法很明智,全校教師引以為戒!

1、教育的主體是什麼?是學生!

學生為本,一切為了學生。你讓學生站在外面,剝奪了學生受教育權,這校長是好的,一個小處分而已,你換到媒體和相關部門處分,分分鐘開除。

所以,把學生當祖宗供著,才是你老師應該做的事情,遲到了要關心他是不是早晨吃不好,家裡的床不夠軟等等。

(記得因為罰站被拘留的事情嗎?)

2、學生具有獨特性!

每個學生不一樣,每個學生有自己的生活,人家由不得你的苦衷不願意說出來,你沒有資格侵犯人家的隱私權,更沒有權利利用“剝奪別人的受教育權“來獲取學生隱私。

3、給校方,當地,全縣區抹黑!

教師是引導,而不是處罰,明確規定不能體罰學生,你老師知道不能違反而違反,還是當著全班,乃至全校,甚至部分家長的嗎面這麼做,影響極其惡劣!

4、校長的管理能力高明!

扼殺了各種處罰的苗條,現在學校秉持著“不出事”原則,要知道,學生在學校摔跤了,學校是一定有責任。只要是校園內事故,學校至少承擔30%以上責任,不論是否和學校有關。

若是老師導致的事故,就是校長還會有連帶責任,學校被處罰,影響全校的撥款和補助,甚至成為全區縣的反面教材,影響政績。

5、教師對遲到學生的處罰不公正!

學生來上課了,證明有想學習的。還有頑劣分子不來上課,上課打牌吃東西,你該怎麼處罰呢?老師沒辦法,放任之,欺軟怕硬不處罰,嚴重損害教學秩序的不處罰,一個遲到學生就罰站,那是否對遲到學生公平呢?

6、挽救了一個負責的老師。

小處分,大提醒,教師可以繼續教書。不會被當地開除,並且拉入黑名單,自己人處罰自己人,比外人處罰更好。

7、附上一下素質教育理念規定:(教師)不得體罰、諷刺、點名、排名、呵斥,謾罵、大聲批評、一直批評、過重批評、當眾批評、嚴厲批評學生,,應表揚、鼓勵、激勵、誇獎、表彰每一位學生。

綜上,老師沒有大的處罰,可以接受,校長是高明,挽救了一個老師,一個學校,甚至眾多人的補助,還有部分人的烏紗帽。

(PS:記得“關注“哦!)



小白非白


學生上課遲到,本身就不對。老師罰學生站門外是正確的,校長應該支持老師才對頭。如果這個學生是嚴書記的孩子,就另當別論了。我上一年級的時候,因為上課時間和同學打鬧,就被老師罰站門外走廊上過。記的正是算術課,我趴著門縫兒往裡看。老師在黑板上出了一道算術題,讓會的同學去前面黑板上做題。結果沒有同學舉手,真是天賜良機呀!我在門外急促的拍打門板,並且大聲的高喊著,老師老師我會作這道題!老師很嚴肅的大聲說:進來吧!我很自豪的推開教室的門,麻利地又關上了門。面帶笑容看看左右的同學們,信心十足的向黑板走去。就在這個時候,聽到老師嚴肅而帶著怒氣的音傳來:回你坐位上去!哇塞!頓覺魂飛魄散,面紅耳赤,無地自容的,灰溜溜的回到了自己的坐位上去了。從那個時候起,我再也沒有在課堂搗亂過。老師原諒了我一次,我確感恩了老師一輩子!現在想起來,覺得好玩兒,童心稚氣不可辱!老師的尊嚴更不能丟!校長不應該太認真,嚴師不應該受處分!


泰山之石669599


學生經常遲到,屢教不改,老師讓他站在教育門口,校長讓他先進教室,老師和校長做的都對都沒有錯!校長懲戒老師就有點過分了!

我們學校每天早晨和下午上學時都有少先隊大隊部的幹部在學校大門口值勤,值勤的還有校長和老師,檢查每個班學生到校情況,檢查少先隊員戴紅領巾情況,有遲到的學生,都在學校大門口站著。上課了,校長問明原因,再由校長送回教室。像這樣不戴紅領巾,遲到的學生,全班學生都口誅筆伐,因為要扣班級的分,同學們都熱愛班集體,扣一分他們也不幹!下課後小孩們你一言我一語地群起而攻之!

學生遲到,偶爾的一次老師能原諒,經常遲到的老師確實很生氣!他遲到了扣了班級的分,影響班級評選優秀班集體!影響同學們聽課,對於遲到的學生,如果我整在講課,他”報告”我不理,讓他在教室門口站一會兒。因為我說”進來”!小孩們的頭齊唰唰地轉向他,眼一直盯著他,直到他上位坐下,拿出書本文具,他浪費了同學們多長時間啊?老師再重新組織教學,開始講課……!如果我不講課時,他”報告”我把他擋在門外,問清原因,教育幾句就讓他進教室了。

遲到屢教不改的孩子肯定有原因,有的孩子家庭作業沒完成,不敢來上學。有的起床晚了,遲到了。有的孩子下課十分鐘貪玩,等上課鈴響了再往衛生間跑,有的家長上三班倒,孩子沒人管……!有一年冬天,我班有個學生經常遲到,下課後我讓他到辦公室,到辦公室他面對我,那個孩子的腿不停地抖,我問他:”你怕我嗎?”他搖一搖頭,我說:”你有心臟病嗎?”他搖一搖頭,我又問他:”你抖什麼?”他說:”我沒吃早飯,很冷。”我一聽二話沒說,下樓到大門外給他買了兩個火燒,給他倒一杯熱水,坐在我的位子上,我說:”吃吧,吃完了去上課,中午回家轉告你家長,下午放學後我要去你家家訪。”

下午家訪瞭解到,他父母上半夜班,早晨八點才下班,孩子自己有時起不來,吃不上飯。我建議他們,以後上這樣班,給孩子買個鬧鐘,給孩子留點錢,孩子起床了,去買點飯吃再去上學,冬天不吃飯怎麼行啊!孩子不冷嗎?從家訪後這個孩子很少遲到,他如果遲到了,我先問他吃飯沒有?家長和孩子都很感動,孩子的學習也進步了!在我們學校,上課時有的學生站在門外,有時校長也讓他進教室,有時教委檢查工作,校長就說:”讓他進教室站著,別讓教委的人看見!”校長偏向自己的手下,校長的做法,我們都很感激他!

學生遲到,影響了班集體榮譽,影響了老師講課,影響了同學們聽課,任課老師讓他站一會兒還不應該嗎?校長不懲罰學生,懲罰老師,校長是不是有點小題大做了?現在社會呼喻:把懲戒權還給老師,那麼我要問校長:你說像這樣遲到屢教不改的學生應該怎麼懲戒?

新學期請校長善待對學生嚴厲的老師,只有這些管理學生嚴厲的老師,才給你撐起學校的一片天!



語文萍


說起遲到,我中學時期常常會遲到,唯一的原因是,家裡太窮連鍾都買不起,再說年紀小好睡,早上一起床也不知道幾點,等出門看見店裡掛鐘,就心急火燎,但已經晚了。平時我媽什麼都靠我們自己自覺,所以站教室門外很難為情,不過很快就會被叫進教室。所以我認為學生常遲到,首先課後找學生了解一下情況,再決定怎麼處理為好。


原上草86


經常遲到,還有天天如此的感覺,先追根源。如此學子家庭困難及路途遠的原因,當教師應該體諒為主,風火火到教室門口向老師敬個禮,老師點個頭,學子進教室聽講就是。如果其它次要問題,該罰站教室門口,你不重視學校規章制度,所應該得到懲處。我也委屈過一次站教室門口,可能是1981年剛讀初中,那時起床不單單就讀書這件事,還有其它農務可做,到稻田除草什麼的,回家早飯也沒吃,匆忙忙往學校趕,到教室門口,也向老師敬過禮,可那(俞)老師也不說什麼,讓我站教室門口,我記得好清楚的,打著赤腳,應該腳上還零星沾有田泥。現在條件這麼優越,不應該遲到,但不能絕對。老師應理解應對,這學生該罰站教室門口,校長不問原因而處理老師是不妥的,嚴師出高徒。這樣放蕩的學生,以後會成國家及社會的一名合格人員嗎?我為老師打抱不平,支持老師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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