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關於支持企業疫情防控期間復工穩崗有關獎補事項的通知

一、加大援企穩崗力度鼓勵企業不裁員少裁員

(一)穩崗補貼

1.補貼對象:不裁員或少裁員的參保企業。

2.補貼標準:按企業及其職工上年度實際繳納失業保險費總額的50%給予穩崗補貼。

3.申請條件:(1)生產經營活動符合國家及所在區域產業結構調整政策和環保、安全政策(未被列入責令停產整頓名單);(2)參加失業保險並依法繳納失業保險費12個月以上;(3)上年度未裁員或淨裁員率低於統籌地區上年末城鎮登記失業率;中小微企業穩崗返還政策裁員率標準調整為不高於上年度全國調查失業率的控制目標,對參保職工30人(含)以下的企業,裁員率調整為不超過企業參保職工總數的20%。其中職工人數以參加失業保險職工人數為準。

4.補貼流程:申請審核程序按照《漳州市人社局財政局關於進一步做好失業保險支持企業穩定崗位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漳人社〔2015〕421號)執行。

5.資金渠道:從統籌的失業保險基金支出。

(二)受影響企業穩崗返還

1.享受對象:2020年1月1日至12月31日,經當地工信、商務部門認定,面臨暫時性生產經營困難且恢復有望、堅持不裁員或少裁員的參保企業。

2.返還標準:按照企業申請時當地月人均失業保險金6個月金額和參保職工人數(參保職工人數以企業2019年12月參加失業保險職工人數為準)確定。

3.申請條件:(1)生產經營活動符合國家及所在區域產業結構調整政策和環保、安全政策(未被列入責令停產整頓名單);(2)參加失業保險並依法繳納失業保險費12個月以上;(3)2019年度未裁員或淨裁員率低於統籌地區2019年末城鎮登記失業率;中小微企業穩崗返還裁員率標準為不高於2019年度全國調查失業率的控制目標5.5%,對參保職工30人(含)以下的企業,裁員率為不超過企業參保職工總數的20%。職工人數以參加失業保險職工人數為準(4)未被列入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5)2020年連續兩個自然季度應徵增值稅銷售額同比下降20%或出口額同比下降;(6)積極採取措施穩崗(提供與企業工會組織協商制定的穩定就業崗位措施)。

4.返還流程:受影響企業認定和補貼工作按照屬地原則,由企業參保地人社部門會同財政、工信、商務等部門辦理。具體程序如下:(1)當地工信、商務等經濟部門對照受影響企業申請條件第(5)項,提出本地區本系統受影響企業名單,並將“面臨暫時性生產經營困難且恢復有望企業提交人社部門審核名單”(附件1)報同級人社部門。(2)各縣(市、區)、開發區(投資區、高新區)人社部門收到工信、商務等經濟部門提供的名單後,人社部門召集相關部門進行會審。人社部門審核企業是否符合上年度末未裁員或少裁員條件;將篩選通過的名單徵求同級稅務部門意見,認定企業應徵增值稅銷售額下降比例是否達到20%,企業是否參加失業保險並依法繳納失業保險費12個月以上;並徵求同級發改、生態環境部門意見,認定企業生產經營活動是否符合國家及所在區域產業結構調整和環保政策。(3)人社部門彙總會審相關部門意見,根據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http://www.gsxt.gov.cn/)查詢情況,剔除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形成“面臨暫時性生產經營困難且恢復有望企業各部門會審表”(附件2)。同時結合本地失業保險基金結餘情況,形成本地區受影響企業名單,填寫“面臨暫時性生產經營困難且恢復有望企業享受返還失業保險金政策情況彙總表”(附件3),彙總受影響企業名單,並通知名單內企業。(4)受影響企業收到通知後,根據企業自身意願向人社部門提出書面申請,填寫“面臨暫時性生產經營困難且恢復有望企業申請返還失業保險金審批表”(附件4),並提供企業營業執照複印件(加蓋公章)、與企業工會組織協商制定的穩定就業崗位措施。2021年1月底前未提出書面申請的企業,視為自願放棄申請2020年度受影響企業穩崗返還資金。(5)人社部門將審核通過的企業名單向社會進行公示,公示時間不少於5個工作日。公示後,人社部門會同同級財政部門按程序撥付資金。

5.資金渠道:從統籌的失業保險基金支出。

二、支持企業引工穩工

(一)2020年春節當月至疫情一級響應結束月一次性穩就業獎補

1.獎補對象:春節當月(1月)至疫情一級響應結束月採取措施穩定職工隊伍保持連續生產的企業。

2.獎補標準:對符合條件的企業根據在崗職工人數(在崗職工人數以我省疫情一級響應結束月企業參加失業保險職工人數為準),以100元/人的標準,給予一次性穩就業獎補,最高不超過5萬元。

3.申請條件:企業2020年春節當月至疫情一級響應結束月平均裁員率低於我市2019年末城鎮登記失業率。春節當月(1月份)至疫情一級響應結束月平均裁員率=(2019年12月職工人數-1月至疫情一級響應結束月月均職工人數)÷2019年12月職工人數×100%,其中在崗職工數以參加失業保險職工人數為準。

4.申請流程:(1)符合一次性穩就業補助條件的企業向失業保險參保所在地公共就業服務機構提出申請,並附以下資料:①企業營業執照複印件(加蓋公章);②《2020年春節當月至疫情一級響應結束月一次性穩就業獎補申報審核表》(附件5)。(2)公共就業服務機構對收到的申請材料進行彙總、整理,出具認定意見;根據認定意見,由同級人社、財政部門審核,確定企業名單和補貼金額;人社部門將審核通過的企業名單向社會進行公示,公示時間5個工作日;公示後,人社部門會同同級財政部門按程序撥付資金。

5.資金渠道:從就業補助資金支出。

(二)2020年春節期間連續開工生產有關企業一次性穩就業獎補

1.獎補對象:對春節期間符合條件的為防控疫情提供緊缺急需物資保障的生物醫藥、醫療器械、衛生防護用品生產企業,與防控疫情保障民生密切相關的生鮮食品的大型超市、連鎖便利店企業、限上批發零售企業,以及與上述企業開展密切合作的商貿配送企業。

2.獎補標準:正月初一至初三按當地職工日平均工資3倍計算,除夕、初四至初九按當地職工日平均工資2倍計算,以2018年我市社平工資計算日平均工資(日平均工資為286元),單家企業最高獎補80萬元。

3.申請流程:(1)符合條件的企業向當地公共就業服務機構提出申請,並附以下材料:企業營業執照複印件(加蓋公章);‚《2020年春節期間連續開工生產有關企業一次性穩就業獎補申報審核表》(附件6);ƒ每日考勤簽到表(加蓋公章)。(2)公共就業服務機構對收到的申請材料進行彙總、整理,將申請企業名單交省、市、縣應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有關機構出具認定意見;根據認定意見,由同級人社、財政部門審核,確定企業名單和補貼金額;人社部門將審核通過的企業名單向社會進行公示,公示時間5個工作日;公示後,人社部門會同同級財政部門按程序撥付資金。

4.資金渠道:從就業補助資金支出。

(三)疫情期間引進勞動力一次性用工服務獎補

1.獎補對象:(1)為我市轄區企業引進戶籍地在漳州以外的初次來漳務工人員的各類社會機構、個人(包括自行招聘的企業)。(2)為經省、市、縣應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有關機構確認的疫情防控急需物資生產企業引進勞動力(含用工調劑)的各類社會機構、個人(包括自行招聘的企業)。

2.獎補標準:(1)各類社會機構、個人(包括自行招聘的企業)為我市轄區企業引進初次來漳務工人員且穩定用工一個月(以繳納一個月的失業保險費作為認定條件)的,按照引進勞動力人數,給予500元/人的一次性用工服務獎補。(2)各類社會機構、個人(包括自行招聘的企業)為經省、市、縣應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有關機構確認的疫情防控急需物資生產企業引進勞動力(含用工調劑)且在疫情期間穩定用工一個月(滿22個工作日)的,按照引進勞動力人數,給予2000元/人的一次性用工服務獎補。

3.申請流程:(1)各類社會機構、個人(包括自行招聘的企業)為我市轄區企業引進勞動力且穩定用工一個月的,按屬地原則,由用工企業向當地公共就業服務機構申請獎補,並附以下材料:①《引進勞動力用工服務獎補申報審核表》(附件7);②引進勞動力花名冊(附件8);③企業營業執照複印件(加蓋公章)。

公共就業服務機構比對用工企業引進的勞動力是否首次在我市參加失業保險並出具認定意見;根據認定意見,經同級人社、財政部門審核後,確定企業名單和補貼金額,人社部門將審核通過的企業名單向社會進行公示,公示時間5個工作日;公示後,人社部門會同同級財政部門按程序撥付資金。

(2)各類社會機構、個人(包括自行招聘的企業)為經省、市、縣應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有關機構確認的疫情防控急需物資生產企業引進勞動力(含用工調劑)且在疫情期間穩定用工一個月(滿22個工作日)的,按屬地原則,由用工企業向當地公共就業服務機構申請獎補,並附以下材料: 《疫情防控急需物資生產企業招聘和引進勞動力用工服務獎補申報審核表》(附件9);‚引進勞動力花名冊; ③企業營業執照複印件(加蓋公章);④經企業蓋章確認的2020年1月全體職工工資發放表和引進勞動力考勤表。

公共就業服務機構對用工企業的引進勞動力花名冊和相關憑證對比審核。比對該企業2020年1月企業工資發放表,不與引進的勞動力重複,審核引進勞動力的考勤表天數等。

經同級人社、財政部門審核後,確定企業名單和補貼金額,人社部門將審核通過的企業名單向社會進行公示,公示時間5個工作日;公示後,人社部門會同同級財政部門按程序撥付資金。

(3)企業在收到獎補資金後應及時將引進勞動力一次性用工服務獎補發放給協助引進勞動力的社會機構和個人。

4.資金渠道:從就業補助資金支出。

(四)經省、市、縣應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有關機構確認的我市疫情防控急需物資生產企業職工生活補助

1.獎補對象:我市疫情防控急需物資生產企業在疫情期間堅持在生產一線工作的職工。

2.獎補標準:對在疫情期間堅持在生產一線工作的職工給予每人100元/天的生活補助,補助期限最高為30天。執行期從我省啟動突發重大公共衛生事件一級響應(2020年1月24日)起至疫情結束止。

3.申請流程:(1)經省、市、縣應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有關機構確認的疫情防控急需物資生產企業,符合條件的企業向當地公共就業服務機構提出申請,並附以下材料:企業營業執照複印件(加蓋公章);‚《疫情防控急需物資生產企業堅持在生產一線工作的職工生活補助申報審核表》(附件10);ƒ每日考勤簽到表(加蓋公章)。(2)公共就業服務機構對收到的申請材料進行彙總、整理,將申請企業名單交當地省、市、縣應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有關機構出具認定意見;根據認定意見,由同級人社、財政部門審核,確定企業名單和補貼金額;人社部門將審核通過的企業名單向社會進行公示,公示時間5個工作日;公示後,人社部門會同同級財政部門按程序撥付資金。(3)企業在收到獎補資金後應及時將生活補助發放給在生產一線工作的職工。

4.資金渠道:從就業補助資金支出。

三、加強職業技能培訓

(一)職業院校(技工學校)實習補貼

1.補貼對象:(1)在符合疫情防控的條件下,由技工學校與相關企業協商,且經學生自願、家長同意後,安排在專業對口的企業實習的技工學校學生;(2)已在疫情防控急需物資生產企業和保障民生的商貿配送企業在崗實習,在符合疫情防控的條件下,由職業院校(含技工學校,下同)與實習單位商定繼續參加頂崗實習的職業院校學生。

2.補貼標準:每人400元/月。

3.申報流程:(1)各職業院校將疫情防控期間學生開展實習有關情況分別報教育、人社部門備案;(2)實習生本人申請並向所在職業院校提交《福建省職業院校實習生實習補貼申請表》(附件11)、本人身份證複印件和學生證複印件、《福建省職業院校畢業生實習考核鑑定表》(附件12)、實習單位打卡或簽到記錄;(3)申請人所在院校審核申請材料,並將審核通過的申請人員名單在校內公示不少於5個工作日。經公示無異議後,將個人申請材料及《福建省職業院校實習生實習補貼申請彙總表》(附件13)報送當地人社部門,其中,市屬職業院校報送市人社局職業能力建設科,省屬及縣屬職業學校報送當地公共就業服務機構受理審核後,報同級人社部門;(4)同級人社部門複核並會同同級財政部門按有關規定及時辦理撥款手續;(5)各申請院校及時將實習補貼發放到實習生本人;(6)各地人社部門向市人社局報送《縣(市、區)、開發區(投資區、高新區)職業院校實習生實習補貼發放統計表》(附件14)。

4.資金渠道:從就業補助資金支出。

(二)企業簡易崗前技能培訓補貼

1.補貼對象: 組織新增繳交失業保險的職工開展簡易崗前技能培訓的企業。

2.補貼標準:按培訓合格人數每人200元標準給予企業培訓補貼。

3.申報流程:(1)企業應結合生產崗位需求制定培訓方案,自行設置課程(培訓學時不少於4個學時)。培訓前,企業應將培訓計劃、參訓人員花名冊報備當地公共就業服務機構;(2)實名制登記。由企業統一到當地公共就業服務機構進行參訓人員實名制登記;(3)培訓採取職工自學或由企業結合生產崗位靈活實施,可不集中培訓。培訓完成後企業將《職業技能提升培訓補貼申領表》(附件15)、職業技能提升培訓補貼人員花名冊(附件16)、新增繳交失業保險費材料(由人社部門進行內部核驗),向當地公共就業服務機構申請簡易崗前技能培訓補貼;(4)各級公共就業服務機構對企業提供材料進行審核,報同級人社部門複核公示5個工作日後,會同同級財政部門及時向企業撥付簡易崗前技能培訓補貼,並做好臺賬記錄。

4.資金渠道:從職業技能提升行動專賬資金支出。

附件:1.《面臨暫時性生產經營困難且恢復有望企業提交

人社部門審核名單》

2.《面臨暫時性生產經營困難且恢復有望企業各部

門會審表》

3.《面臨暫時性生產經營困難且恢復有望企業享受

返還失業保險金政策情況彙總表》

4.《面臨暫時性生產經營困難且恢復有望企業申請

返還失業保險金審批表》

5.《2020年春節當月至疫情一級響應結束月一次

性穩就業獎補申報審核表》

6.《2020年春節期間連續開工生產有關企業一次性

穩就業獎補申報審核表》

7.《引進勞動力用工服務獎補申報審核表》

8.《引進勞動力花名冊》

9.《疫情防控急需物資生產企業招聘和引進勞動力

用工服務獎補申報審核表》

10.《疫情防控急需物資生產企業堅持在生產一線

工作的職工生活補助申報審核表》

11.《福建省職業院校實習生實習補貼申請表》

12.《福建省職業院校畢業生實習考核鑑定表》

13.《福建省職業院校實習生實習補貼申請彙總表》

14.《縣(市、區)、開發區(投資區、高新區)職

業院校實習生實習補貼發放統計表》

15.《職業技能提升培訓補貼申領表》

16.《職業技能提升培訓補貼人員花名冊》

來源:漳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辦公室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