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好收藏的你明白古董、古玩、文物的區別嗎?

最近幾年與盜墓相關的電影和電視劇層出不窮,吸引了大批觀眾的目光,有些人沉醉於其中的冒險情節,有些人則對古代文物產生興趣,自從《文物保護法》出臺以後,更多的人熱衷於收藏文物,但不是所有文物都能夠被收藏,有別於它的是古董和古玩,我們需要了解的是這三者到底有什麼關係。

文物

文物是指“歷史遺留下來的在文化發展史上有價值的東西“,如古墓、建築、碑刻、工具、武器、生活器皿和各種藝術品。文物是人類社會活動中遺留下來的具有歷史、藝術、科學價值的遺物和遺蹟。各類文物從不同的側面反映了各個歷史時期人類的社會活動、社會關係、意識形態以及利用自然、改造自然和當時生態環境的狀況,是人類寶貴的歷史文化遺產。

在中國,“文物”二字聯繫在一起使用,始見於《左傳》。《左傳·桓公二年》記載:“夫德,儉而有度,登降有數,文物以紀之,聲明以發之;以臨照百官,百官於是乎戒懼而不敢易紀律。”之後,《後漢書·南匈奴傳》有:“製衣裳,備文物。”以上所說的“文、物”原是指當時的禮樂典章制度,與現代所指文物的涵義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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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董

古董是為人所珍視的古代器物,是先人留給我們的文化遺產、珍奇物品。在這上面沉積著無數的歷史、文化、社會信息,而這些信息是任何一件其他的器物所無法取代的。古董是在明代才流行這個詞的,也有叫“骨董”的,古人留下的精華,骨,是取其精華,去其糟粕,屍體腐爛了,只剩下骨架,自然是精華;董,則是弄懂和學習古人留下的精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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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玩

“古玩”是在清代中早期流行的,這可能與乾隆皇帝好古愛把玩有點關係,而我們現在習慣上的“古玩”已經擴大了它的內涵,把青銅器,瓷器,玉器,字畫、古籍善本和古典傢俱、竹刻牙雕、文房四寶、錢幣、織繡等十大類都包括在內。

古玩,作為一種商品,它的特質集中地表現在兩點:一點是古,具有歷史重負的滄桑感,往往這些東西,是一個社會發展時期政治、經濟、文化、軍事的最好見證;一點是有文化,有品味,具有藝術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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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物與古董兩者最主要的界限在於,文物受國家文物法保護,可私人持有,但禁止民間流通買賣,而古董是對珍貴的古物的泛指,涵蓋範圍廣於文物。從現代的意義講,實際上文物應該是個大概念,包含著古董和古玩。


愛好收藏的你明白古董、古玩、文物的區別嗎?


從文物和古董或古玩的比較來看,文物在時間的涵蓋上要大於古董或古玩,因為文物可以是古代,也可以是現代或當代,只要是優秀的文化產物都可以被列入文物範疇。一件古代藝術品,對文物部門來說就是文物,因為它有文化保護價值;對投資者來說就是古董,因為它有增值價值;對收藏家來說就是古玩藝術品,因為它有藝術鑑賞價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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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白了文物和文玩就是一回事,一個是由國家的戶口,一個是沒有戶口的,文物是歸國家所有,古玩或者古董是歸民間所有。文物是死的而古玩是活的。這是古玩自身的不確定性造就出它朦朧不解的魅力。於是也成就了很多大收藏家和仿古藝術家,同時也成就了一批所謂的鑑定專家。筆者認為玩古玩不可較真,突出一個玩字擺好心態是關鍵,一旦介入古玩最好是自己說服自己不可相信任何人,當然專家的意見只能作為參考,可以相互交流、共同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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