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村荒地,誰開荒歸誰嗎?

易開江


農村荒地,誰種屬於誰?這個問題除非是很遠的山區,山高皇帝遠,中國的政策從未進過村才會有,否則早在一九八三年落實承包責任制分田分地分山的時候都分到各戶了,分不到的就統統歸集體。

那麼,現在你看到的荒地,都是人家的,要麼就是集體的。放牧砍柴可能沒人說,但是你開荒種作物或種樹種水果,就會有人出面制止。

當然如果你屬山高皇帝遠的那種,從未分過土地,山地都不屬於誰的,那你就使勁開墾吧,誰種誰收是早年的法律,國家不會幹協到你那微不足道的開墾。

但是如果是國家的或是集體及個人的,你開墾的必須與主人協商,承包或分成,否則你在辛苦開墾出來的會很麻煩,甚至白忙活了,因為是人家的土地你開墾了,但土地還是人家的。

當然如果你勢力很大,不怕天不怕地,又不怕辛苦,硬著頭皮去開墾。那最後也是圖勞的,還是清清正正的養身體吧,何苦引火燒身呢?

所以土地是有主人的,不是有力開墾就是自己的。法律人人平等,不是偏向某個人,不是自己的就得掏錢承包或合夥經營,才是正確的。


明明說農村事


農村的荒地多的是,有很多的土地裡常年長著過頭高的荒草,看著非常可惜。這種現象比較普遍,歸根結底都是種地不掙錢惹的。我父親退休後回到農村,興致盎然地挑了幾塊親戚家撂荒的口糧地,當成寶一樣的侍弄。種玉米種小麥,由於年齡偏大,機械不能置辦,幾乎全靠肩扛手提,種地異常艱辛。我們也幫不上忙,勸了多次,卻執意要種,種了三年,自己主動不種了。山疆薄地,不掙錢還賠了錢,種地不如荒著,種地不如閒著。

在農村,種糧食的利潤很低,主要原因是糧價過低。不過糧價關乎民生,肯定高不了,農民只能默默地奉獻。既然種地不掙錢,那地自然會荒著,整個農村多了去,想種地的有的是地,至於開墾的荒地,產權當然屬於集體,但在農村不成文的規律裡,只要不侵佔了別人的利益,哪裡有管的呢。

我見過許多開墾荒地的,特別是在城鄉結合部,多是城市人開墾的。城市人有時間,喜歡把勞動當成鍛鍊,開荒的積極性很高。在城南郊區的河灘上,我和同事也去開墾了一塊,一分地都不到,種了常見的幾樣蔬菜,每天早晚去看看,澆澆水,拔拔草,也是其樂無窮。由於汛期河水漲,常常淹沒菜園,但旱期是可以種的。

在農村,開荒的人也有,不過真是微乎其微了,這與大環境息息相關。種地不掙錢,開荒沒有價值,但仍有許多閒不住的人,帶著愚公的精神開荒。我村裡就有一個,從前當過兵,退休後回到老家,每天在自己承包的山嵐上開荒種樹,用了五六年的時間,把一個山頭全部種上了板栗,如今到了成熟期,漫山遍野的栗子非常壯觀。

如今的農村開荒,真不是過去的學大寨之時,開荒的用途拿捏不準,開荒是費了力氣幹忙活,至於如此雞肋的事情,村裡和國家也是懶得去管理。如果開荒種地能種出金疙瘩,你試試有沒有管的,估計天天打破了頭,三天一政策,五天一條例,才怪呢!


流水無聲


在農村好多長滿荒草的地方,有的人喜歡種地或者說是比較勤快的人就把它刨刨草揀一下,施點肥種上自己喜歡的作物,那就是開荒了。那開荒的人裡面可沒有我,我可沒那麼勤快,我家承包人家十幾畝地再加自己的耕地就三十畝地,我也沒那時間開荒,我就想著只要地裡種好就行,哪還管地外邊。再說現在種地都賠錢,也沒人開荒了。我自小見我的父親整天在那坡上刨呀刨,累的腰痠腿疼,種上點東西還不長,老費勁了,旱天時見父親艱難地一挑一挑水往開荒的山上擔,收穫時也從那陡峭的坡上一步一步蹣跚著下來,當時都很心疼父親。現在父親老了,辛辛苦苦開的荒又荒了,有的地方已長了參天大樹。對於開荒,都是誰開是誰的,只要不影響別人,也沒什麼,開荒地不是耕地,既便村裡添人什麼的都不在數。只是有一種情況:如果國家有什麼建設佔用到的開荒地是沒有土地賠償的,國家賠償耕地但不賠償荒地,如果當時你在荒地裡種值有作物這是給賠償的。我一貫喜歡用事實說話,現在真沒人再開荒了,正經耕地種著都不掙錢,誰還開荒?誰想開荒,來,我家耕地讓你種,我們都種地種累了,身也累,心更累呀!





農村靚妹


三年前,我將外陽臺和內陽臺種植的80多盆花草和蔬菜發朋友圈時,老公向坐在門前喝茶的朋友展示時,被在天池山承包山窩窩,作為影視基地的~我老公的朋友看到。

隔日,他直接對我說:哇塞!嫂子竟然這麼喜歡種菜,陽臺上花盆裡種實在可憐,不如到我山上的基地裡,我去找片空地給她,我頓時喜上眉梢,跟著他屁顛屁顛的去山上考察場地了。

汽車爬山西北面山頭,驀然發現,裡面真的是一個窩窩,四面是山,中間的窩窩面積近百畝地,但不是七高八低,就是崎嶇蜿蜒,四面僅有的一片片平坦地不是被劇組搭景造了房子,就是被山下村裡種了香樟和紅葉李樹,我問朋友哪裡來的空地?

朋友領我走到紅葉李小樹林邊上的一條小河邊說:就這裡吧!我說河水是有了但地呢?(本沒河而是劇組搭景造房子時取土後留下的)朋友說:看看這稀里桄榔的紅葉李呢,種了多年也就幾公分粗細,東一棵西一棵的也不成氣候,乾脆我找輛推土機過來推掉給你當菜園吧!

朋友的如此真誠,我欣然接受,但是,推土機師傅只負責推,好麼,高的有數米高度,低窪出直接挖出了水源,推前,感覺紅葉李樹並不多,但是被推後,樹和石頭都被埋地裡去了,本來此處近百年前是大山,後被開山取石後留下的一片爛沙地。

我買齊了農具開始每天凌晨四點多就上山平地撿挖石頭,一邊平整,一邊種植,用了二年時間才將那塊空地攤平和撿完95%的山石。

這三年多的期間,菜園常年種植著幾十種蔬菜瓜果,因為有爬山者和自駕遊玩的人會偷菜,我索性買了近千米一米八高度的果園鐵絲網給圍了起來,每年收穫的各種菜除了自家吃就是送送鄰居店和親朋好友們,從來就沒有出售過一次。

我種的地是在朋友的承包的影視基地裡,屬於他的範疇,但是,街頭街尾一些老人在路邊或山腳下墾荒種植植物蔬菜的,全部都是誰墾荒誰擁有,(說白了都是集體所有)直到那片地被村鎮給承包出去有人接手為止,至今,還從來沒有發生過別人墾荒你可以去任意種的事情,這就是農村沒有規矩的規矩。





賞花聽語486


記得以前在我們村當時還沒有進行規劃,荒地也比較多於是就有人開始墾荒進行種植,在那個年代自己墾荒的土地是可以種植的,但是後來由於村裡開始規劃然後以前墾荒的土地也被收回了村集體進行統一分配到戶,後來分配完以後村莊規劃好之後還是有一些荒蕪的片地,這個時候有一些人又來開荒,那麼這個時候所開荒的土地並不是屬於其個人所有的。

要知道現在國家對於農民的土地也進行了登記確權以及農民的宅基地也進行了登記確權,那麼也就是說在登記確權以外的土地都是屬於集體的,然而現在有一些人在開荒之後直接在上面蓋了房子,像這樣的行為後期是得不到任何保障的,也就是說如果後期因為農村發展需要時是要進行無條件徵收的,因此你現在開荒只能是有暫時的使用權利而並沒有所有權。

還有就是現在在一些村莊裡大部分人都把房子蓋到了荒地上或者是基本農田上,那麼對於這種現象其是是違法佔有,後期也是沒有任何補償的,因此我們要明白一點就是荒地雖然沒有人種植但是那是屬於集體的,其以後荒地的發展成果也是屬於集體的,因此其並不能屬於個人。

最後咱們再來講一講為什麼農村會有很多的荒地,其實大家也都知道一個村莊的住戶都是集中在一起的,而且有的村莊人數比較少但是土地比較多,那麼這個時候就會有多餘的荒地無人進行種植,再一個就是以前農村的生活水平不高大家也無力去墾荒,然而現在生活條件好了大家都想多一些土地,於是很多人才會去開荒,但是要明白開荒的土地不是個人所有是集體所有。


紀錄鄉土


我不懂你說的荒地是什麼樣的荒地。以我們家的例子說明一下,小時候為了提高收入,我爸媽在村裡的荒地開墾種菸草,之後不種菸草這些開墾好的地就歸我們家了。但是我們家開墾的荒地是屬於我們村集體的,之前是沒有人種過東西的。如果是有人種過東西,即使現在撂荒了,也是人家的,不能隨便去耕種。還有就是,不屬於自己村集體的荒地,我們也是不能隨意耕種的。


三農大雄


農村的荒地,誰開墾歸誰嗎?

這個問題的關鍵點是土地的權屬問題。

我國目前的土地權屬,存在國家所有和集體所有兩種形式。過去的土地私有化己不存在,即使是一段時期提出的誰開荒誰受益的政策,那是為了解決吃飯的問題,也單單指的是受益,並沒有講誰開荒土地就歸誰,土地所有權永遠是國有或者是集體。

我們不妨想一想,如果實行誰開荒土地就歸誰,那麼有些人就將大片的荒山荒溝以及河道全開墾,全部佔為私人的財產,那還不是一夜又回到瞭解放前,國家和集體的利益受損失。

土地開墾利用是好事,但決不是誰開墾了就歸誰擁有。在不妨礙國家和集體的利益情況下,要保護開墾者的利益沒有錯。去年我們村就發生過這樣的事,有很多農民在集體原有的林地中開了荒,而國家進行泘沱河治理佔用地,賠償了部分佔地費,這些開荒的就要全部歸於己,引起全村人反對。最後經會議討論研究決定,只賠償了開墾者一部分,大部分由全村村民來分配,只是當時給村幹部惹來多麻煩。

土地政策我們也應多學習,只有按照政策來辦事,才能讓人心服口服都滿意,一切還是政策有說服力。無規矩不成方圓。



李增喜3


在一些土地資源稀少的農村地區,許多農民為了多耕種土地,主動開闢荒地。這樣,荒地是自己耕種的。但現在土地正在確權的過程中,那麼誰收回農民復墾的荒地就被授予了權利?

當然,這種說法是否定的。如果真的是誰開了荒地誰就屬於誰,開了正確的證明,農村就會長期陷入混亂。每個人都去開墾土地了。他們都互相競爭,誰開墾更多的荒地,所以每個家庭的土地就更多。因此,村裡開墾的荒地不屬於任何開墾者。

不僅權利得不到確認,荒地也不能隨便開墾。復墾後的荒地將被收回

首先,必須說明,所謂的荒地不是無主的。事實上,無論是荒地還是農田,都屬於國家或村集體。一般來說,農民承包的土地是復墾土地,但尚未復墾的山林所有權歸村集體所有。

如果在山林中開墾荒地,實際上是在侵佔村集體的土地。畢竟這些都是屬於村集體的,也就是說,屬於整個集體的農民不是被複墾的農民。因此,被開墾的荒地不是你自己的。荒地的所有權仍然是村集體的,不可能給個人。

而且,由於荒地歸村集體所有,農民不能簡單地復墾。這實際上是違法的。今後復墾的荒地將由村集體收回。如果這些荒地被用於非農業用途,它將被罰款。

也許有人會說,很多農民已經耕地幾十年了,他們怎麼可能不確認自己的權利。這裡必須明確的是,雖然種了幾十年,但只要沒有承包經營證,就不屬於自己的土地。雖然一直沒有人來處理,但這並不意味著荒地屬於自己。它的存在是不合理的。村集體一旦發現,可以依法追回。

總之,村裡的荒地不能隨便開墾。你可以自己培養,但可以培養,但不能註冊。你得明白這一點。


一般


在農村,有一些勤快的人看到村子周邊有很多荒地荒山荒坡,自己去開墾來種東西。看起來就象是誰去開荒誰就種就歸誰所有,好像也沒有誰去管過。事實上真的是這樣嗎?

第一,我國農村土地的所有權是國家的,由村集體依法管理。我國農村的各種土地,不管是承包耕地也好,還是自己開荒的土地,其所有權都是國家的,由村集體代表國家行使管理權。因此,題主所問的誰開荒就歸誰所有的說法是不正確的。

第二,為解決農村新增人口分不到土地問題,農民經批准可以開墾集體的荒地。按照農村土地承包法“增人不增地,減人不減地”的原則,確實有很多農村家庭人口在不斷增長,但原來取得的承包土地卻很少。

為了解決這個問題,經過村集體同意批准,本村的人是可以對還沒有承包分配到農戶的荒山荒地進行開墾來種的。

事實上,現在很多農村人開墾荒地,並沒有報告過村集體,村集體也沒有對這一類地塊納入規範管理,在目前就暫時是誰開荒就誰種植了。但這是一種不合法的取得,隨時都有可能被村集體收回。

第三,農村個人開墾的荒地經營權,可以通過村集體進行非家庭承包的方式獲得。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的合法獲得共有兩種方式。第一種就是村集體分配的家庭承包方式,這種方式獲得的土地是免費的;

另一種就是荒山、荒溝、荒丘、荒灘的“四荒”地,可以直接由村集體通過招標、拍賣、公開協商等方式進行承包經營,這種非家庭承包的土地獲得方式是有償的,要交錢給村集體。

第四,個人開墾荒地也可以經過一定的程序進行確權登記後,合法獲得承包權和經營權。農村土地承包法第二十九條就作出規定,依法開墾等方式增加的土地,可以用於承包給新增人口。

也就是說,如果村集體經過召開村民代表大會同意,經過合法的承包程序後,可以將這些開荒地正式承包分配給新增人口,進行登記確權。但如果有糾紛爭議的,只能暫時擱置起來暫不分配。

綜合以上觀點,農村的個人開荒地並不屬於個人所有,只能說是可以臨時耕種臨時經營。如果村集體要收回來進行有償承包或是免費分配給新增人口,你還是要交出來,否則就會被扣上一個非法侵佔集體資產的帽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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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農通


農村個人開荒土地,歸個人還是集體所有?確權後,屬個人承包地!

對於農村裡面個人開荒的土地,它到底是歸個人所有還是集體所有?這種情況怎麼處理?這裡沒有規定是誰的,但是總體而言它是國家的。這種情況遇到什麼事情,該怎麼處理倒是有特別對待的

說一個我們這邊的實際案例

在我們這邊建水庫的時候,建立發電站的時候會佔用到很多土地。那麼對於農村裡面的經營承包土地,如果被佔用或者影響到,那麼都需要撥一定的款項給予這些承包經營者的安置

但是由於靠近山邊,很多土地都進行開荒,種植上了農作物。這種情況之下呢,考慮到這些開荒的土地,也是給農民帶來實際的經濟收益的,所以也給予一定的經濟補償。但是這些開荒的土地,他賠償的費用是確權土地的2/3。實際的情況呢,在我們這邊,如果是經營承包的土地,被這些水電站徵用了,那麼賠償的價格是每一畝賠償8萬塊錢,那麼自己開荒的土地賠償的價格是5萬到6萬塊錢之間。

誰開荒誰受益

在我們農村裡面,實際的情況就是秉承著誰開荒誰受益的做法,對於這些開荒的土地進行這樣的處理。荒著也是荒著,那麼這些 土地也沒有多大的使用用途,那麼對於農民的開荒,它不僅能夠利用土地,也能夠為自己的生活帶來經濟效益。

所以在我們這邊有很多開荒的土地,誰開荒誰受益。如果上面還附著有經濟作物,那麼即使是在國家徵用土地的時候,都會對這些經濟作物給出一定的賠償,那麼如果是對於一些建設使用專用的情況之下,賠償的價格也會更加高。

確權的時候還可以進行再次確權。

在我們這邊的情況呢,就是開荒的土地也是可以進行確權的。在2018年缺錢的時候,對於這些開放了十幾年二十幾年還在利用的土地,這是確權的時候,就不再是簡單的把上一次確權的土地測量,而是重新測量了一遍,然後再計算這些開荒的土地,一併的確權給開荒的人。

所以這種情況下,我們農村這邊的宣傳土地的情況,可以很明顯的看得出來現在每一戶人的土地比以前上一次發放承包確權的土地面積都多了3~5畝。當然多出來的土地也被釘註上了自行開荒的土地。所以這種情況之下,確權之後,它就相當於是我們個人的承包經營土地。

當然每個地方可能不同,每個地方的做法也不一樣,所以針對於每個地方的做法,我們覺得都應該以當地的實際情況為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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