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古代爲了鼓勵人們生育做了哪些有趣的人口政策?

夏傑


在古代,生產力不發達,一切活動都有賴人力。所以,人口的多少直接影響著一個國家的綜合國力,秦國能夠在眾多戰國中脫穎而出,最終統一六國,靠的就是人口基數,畢竟,一次出動60萬大軍發起滅國大戰,不是其他諸侯國所能做到的,足見人口的重要性。

那麼,我國古代究竟有哪些法子來鼓勵生育呢?下面就來一一盤點一下:

1、官方組織相親會

我國有文字記載的最早的相親會,是商紂王舉辦的。據《史記》記載:“(紂王)大聚樂戲於沙丘,以酒為池,懸肉為林,使男女裸相逐其間。”這段記載曾是紂王荒淫無道的直接體現,但實際上,這可能是後世史家故意抹黑商紂王了。這種所謂的男女相逐,應該是商朝一種官方的相親會,目的就是促進男女儘快結合。不得不說,商紂王的點子確實很新穎,但也容易讓後世誤會。

不僅是商朝,後世朝代也都有類似的官方相親會,比如《周禮》規定:“中春之月,令會男女,於是時也,奔者不禁。”雖然從漢朝開始,儒家成為了正統統治思想,男女婚嫁也開始講究“父母之命媒妁之言”,但相親這種方式還是存在的,畢竟人口生育率上不去,最著急的是朝廷。

比如宋朝,《夢梁錄》就詳細記載了宋朝的相親過程:“男方擇日備酒禮詣女家,或借女圃,或湖舫內,兩親相見,謂之相親,男以酒四杯,女則添備雙杯,此禮取男強女弱之意。如新人中意,即以金簪插冠髻中。若不中意,則送綵緞二批,謂之‘壓驚’,則姻事不諧矣”。

2、嚴格限制結婚年齡

跟我們現代婚姻法只規定男女結婚下限年齡不同,古代的法律是有規定年齡上限的,也就是你到了這個年齡還不結婚,那是要受罰的。比如越王勾踐為了增加人口,特別規定:“凡男二十,女子十七不嫁者,罪其父母。”西漢初年為了儘快增加人口,也是明令:“女子年十五以上至三十歲不嫁五算”(30歲還不嫁人罰5倍人頭稅)。北齊的政策更狠,規定女子14歲以上20歲以下不嫁人,比如被集中收押,藏匿家中的,要處死家長。

3、重獎結婚和生育者

除了鼓勵婚姻,懲治不婚者外,古代還會對結婚者、生育者進行重獎,還是拿上面提到的越王勾踐舉例,為了重振國力滅吳復仇,勾踐臥薪嚐膽,特意下令:對快要分娩的人,由國家派醫生照顧,生了男孩,獎勵兩壺酒一條狗;生了女孩,獎勵兩壺酒一頭豬;生了三個孩子的,國家免費提供奶媽。

再比如西漢初年,也有類似規定:凡是生了孩子的家庭,三年內免除徭役、貢賦和人丁稅。除了獎勵生育者,還會獎勵結婚的人。比如宋朝就對征戰在外的士兵有特殊關照,因為這些人畢竟娶個媳婦不容易,宋朝會時常通過賞賜媳婦的方式讓他們儘快組建家庭,對於結婚的士兵,宋朝還會“支錢一百貫,酒四瓶,米一碩,絹一匹。”

此外,還有更人性化的舉措,從三國東吳時候開始,為了讓征戰在外的士兵,能同時兼顧生兒育女,東吳包括後來的宋朝,都實行的是家屬隨軍制,即士兵駐紮在哪裡,他們的妻子也會被安排在附近。

除了上面這幾種措施外,很多朝代還會對納妾作出嚴格的限制條件,以防止平民娶不到妻子,導致人口生育率受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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