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9日,寧波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發佈通告,根據當前疫情防控和道路交通實際,決定對“打贏疫情防控阻擊戰保障企業復工復產十條交管服務措施”進行部分調整。
具體調整如下:
一、自3月24日起,恢復寧波市中心城區新四禁方案中關於禁貨的交通管制,繼續為企業復工復產提供交通服務保障。
二、加強道路交通秩序管理,依法查處各類交通違法行為,其中對運輸防疫物資、國計民生物資車輛的現場輕微交通違法行為,以警告教育為主。
三、有序恢復公安交通管理業務服務窗口,嚴格落實疫情防控措施。
2月14日,寧波交警部門發佈了“保障企業復工復產交管服務十條”,除通告調整的部分措施外,其他措施繼續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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