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有效控制疫情傳播“風險源”,充分發動廣大群眾參與疫情防控的積極性,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條例》等規定,決定在疫情防控期間實行有獎舉報。
一、舉報獎勵範圍及獎勵辦法
1、發現疑似感染新冠肺炎人員,經確認確診的,獎勵2萬元。
2、發現疑似感染新冠肺炎人員,經確認核酸檢測呈陽性的,獎勵5000元。
3、發現集中隔離或居家隔離對象擅自離開隔離區域的,經確認屬實的,獎勵1000元。
二、舉報方式
舉報人可撥打市、區縣(市)疾控中心電話(附後)或“110”進行舉報。
三、有關說明
1、多個舉報人分別舉報同一對象的,只獎勵首個舉報人;一人向多部門舉報同一對象的,不重複給予獎勵。
2、接受舉報的單位將對舉報人的個人信息予以嚴格保密。
3、本通告自發布之日起施行。未盡事宜,由市疫情管控組負責解釋。
寧波市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
防控工作領導小組疫情管控組
2020年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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