漫談春秋時期的軍禮


漫談春秋時期的軍禮

周朝禮制繁雜,彷彿那時候的貴族,有無限的時間和精力,去應付一套又一套程式。從見面、宴會到婚嫁、喪亡,人們總是生活在重重繁複的枷鎖之中。

聽覺得,禮儀的歷史發展,類似於一個“剝筍”的過程,去除一層層逐漸褪色、逐漸失去了含義的儀節,最後能保留下來的,就是為歷史所認可的辦事經驗。

這裡對軍禮稍作梳理,未必全面,若有補充,可以留言。梳理完後,我們會發現,有諸多形式早已被拋棄,但亦有一部分沿用至今:


一、戰前

【占卜】

對古文字感興趣的朋友們應該知道,目前出土的商代甲骨文,基本都是卜辭,足見周以前的上古時代,是一個徹底信仰天命神權的時代。

而春秋戰國,剛好是從“天命指導”到“經驗指導”的過渡時期。

這一時期,雖有少數思想超前的覺醒者,意識到了占卜的弊端。但在普遍的社會生活中,“神示”還有極高的話語權,凡涉及邦國大事,占卜的程序是不可免的。

戰爭前的占卜活動,一般在太廟舉行,常用的占卜方法有兩種。

一種曰“卜”,是鑿焼龜甲,根據裂紋判斷吉凶。

一種曰“筮”,用蓍草起卦,並解讀卦象,即我們所熟知的《周易》。

占卜的內容,除了問戰爭的成敗,還可以問軍中要職的人選,比如將領的人選,主帥戰車左右陪乘的人選等等。

這裡就涉及到一個問題:假如,卜和筮的結果不一致,一個說吉,一個說兇,怎麼辦?

當時是理論是“筮短龜長,不如聽長”,當以龜卜結果為準。

不過理論歸理論,遵不遵守看個人。就像下文所提及的這些軍禮,肯定不是人人都遵守的。

【告廟】

祭告宗廟,向上天及先祖稟告出戰緣由,祈禱獲勝。

【遷廟】

告廟之後,戰爭的意義,就不再只是主戰者個人的意志,而是奉祖命征討,具有了一種神秘的正當性。

為了展現這種正當性,就需要“遷廟”:將宗廟內祖先的神主(牌位)請出,安放在齋車上,從軍出征。

有時不方便遷牌位,也會用幣、帛代替。

【授兵】

“授兵”即分發兵器。彼時兵器、兵車是極為寶貴的資源,一般都是囤積於太廟,戰前分發、戰後回收。

【閱兵】

主帥視察軍容、整頓軍紀,對違犯者施以懲戒,以肅軍容。


二、戰時

【請戰/求成】

有些國際摩擦,尚未發生到必戰不可的地步,在可戰可不戰的情況下,需要摸清對方的態度,才能去做開戰準備或撤軍準備。

這時候,雙方就需要派出使者,或求戰,此謂“請戰”;或求和,此謂“求成”。

關於這一條,可以看看晉楚邲之戰的介紹(《左傳·宣公十二年》),兩方的主帥都不想打,都已經“求成”了,結果幾個主戰派不停地挑事,不停地“請戰”,強行安排出了一場戰爭。

【誓師】

誓師類似於動員大會,主帥向兵卒們宣告作戰的意義,示必戰之決心,鼓舞士氣。

《尚書》所載《甘誓》、《湯誓》、《牧誓》,都是經典的誓師之辭。

【致師】

正式交戰之前,會有一場模擬演習,雙方各自派出驍勇善戰的猛士,先比試較量一番。

如若己方猛士得勝,對鼓舞士氣有極大的幫助。

致師過程中,也有很多軍禮的細節。比如還是說邲之戰:當時楚國的樂伯左射馬,右射人,在戰場上秀武藝,結果秀著秀著發現——箭不夠了,只剩最後一根了。恰好前面來了一頭麋鹿,樂伯就用這最後一箭射中麋鹿,然後把它獻給敵方晉國。晉人覺得這個樂伯有禮,就不追殺他了。

【交戰】

一般是在一片平坦的土地上,兩方正式交戰。以戰車對沖為主。

每輛戰車上立三人,車左馭馬,車右執干戈以禦敵,中間的將帥擂鼓,車後跟隨步兵七十二人。

交戰過程中,規矩就很多了。

比如說開打之前要鳴鐘鼓。(座標:齊魯長勺之戰-曹劌論戰)

比如說“不鼓不成列”,要等對方擺好陣勢,才能進攻,不能趁亂偷襲。(座標:宋楚泓水之戰)

比如說不攻擊已經受傷的士兵,不俘虜老人和孩子。(座標:宋楚泓水之戰)

比如說,戰爭中A國將領捉住了B國的國君,不好上去就把人砍死,因為君臣有別。A國將領要先拿著馬韁攔在B國國君馬前,然後跪下叩頭,捧著酒杯,獻上玉璧,再說一段客套話,才能動手抓他。(座標:齊晉鞌之戰)

【奔逐】

戰畢,勝負已現,戰敗的一方潰退,得勝的一方可以乘勝追擊。

但追擊的路程有限制:“逐奔不過百步,縱綏不過三舍。”

還是那句話,規矩是規矩,實行不實行得看個人,《左傳》中長途追襲的案例也不是沒有。而且有的時候,我覺得“不追”不是因為“守禮”,而是因為“長途”,自己的糧草也撐不住。



三、戰後

【結盟】

這時的結盟肯定是不平等條約了:戰敗的一方或割讓國土,或宣告臣服,或許諾按時納貢,以換取停戰協議。

【振旅】

振旅即戰後的整軍班師。大軍回國,若得勝,就高奏“愷樂”,即凱歌;若戰敗,則以喪禮還都,國君著喪服示罪。

【告廟】

戰爭的告廟有兩次,出國一次,回國一次。史官在宗廟裡候著,有人來告廟,就記錄下來。出征前的告廟儀式,史官會記錄下出征時間、出征人員、敵對國家等等信息。戰後回國再次告廟並獻俘(獻戰利品),史書上就會記錄戰況、勝負、戰利品等等信息。一般情況下,國君要出國回國,或者軍隊出征、還都,必須告廟兩次。如果漏掉其中一次,史書上就會體現出來——何故只有出,沒有入?所以吃了敗仗以後,想通過故意不告廟,讓史官沒辦法記錄勝敗情況,來掩飾戰敗的恥辱,這種操作行不通的。

【飲至】

“飲至”即戰勝後宴飲慶功,就相當於慶功宴。

【策勳】

“策勳”即戰後論功行賞。

【赴告】

國家發生大事——國喪、嫁娶、戰爭、動亂等等,史官在記錄之後,要向周天子、同盟諸侯傳遞這些新聞,互通有無,稱為赴告。

當然,赴告的新聞稿件,是可以自行潤色的,總之,當事國的史官怎麼報,別國就怎麼記。

【獻俘】

“獻俘”即獻戰利品。

前面談回國告廟的時候,已說到過“獻俘”儀式,就是向祖先稟告戰利品情況。

此處單獨再列一條獻俘,是指的獻給別國——周王室、盟主或同盟國。尤其是向周王室獻俘,在春秋時期,這是有政治意義的。

戰後把俘虜送給周王,那就說明這場戰爭是為了周王室打的,或者是得到周王室許可的,一方面提升國際形象,一方面又給戰爭冠以正義性——被打敗的一方只能默默吃虧,事後也不能以此為說辭,來報復你。


梳理完春秋的軍禮,我們可以發現閱兵、請戰、求成、振旅、飲至、策勳、赴告等等儀節,現代仍有保留。

今人勝於古人之處,在於所立足的文明的超越,而不在於智商的高下。

我們越讀歷史,就越會發現,很多時候,今人古人處理同一個問題的思路,是一致的。

另外,我們現在看春秋時期的戰爭,經常會對一些“禮讓”的行為啼笑皆非。

這是因為當前我們所接受的戰爭觀念,都是戰國以後的思維模式——認為戰爭的唯一目的是取勝。

但在春秋時期不是這樣的。

春秋的戰爭,目的往往是“征服”,而非“滅國”“屠人”。

此時大國之間沒有互相滅國的能力,滅國亦不具備正義性。相較而言,打服一個國家,再放過它,讓它聽自己的話辦事,時不時繳納些禮品,反倒是更划算的買賣。

甚至有的時候,打贏了未必是好事。有的時候,在戰爭中守禮,所獲得的無形收益,價值遠高於一次戰勝所獲得的利益。

比如我之前寫的曹劌論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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