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易雲下架周杰倫?分析告訴你——是騰訊先動的手!




今天是愚人節,所以我從早上起床開始,就滿懷著戒心對待我身邊的一切消息了——繞過了“美團和陌陌攜手,為單身男女送餐匹配”、“觸樂網轉型為區塊鏈媒體”等等假新聞,看到“網易雲全面下架周杰倫”音樂,我微微一笑——這種小伎倆能騙過我?

結果按照習慣打開網易雲的界面,我傻眼了——

網易雲下架周杰倫?分析告訴你——是騰訊先動的手!

我有點懵圈,這玩笑開的有點大——如果這是愚人節玩笑的話,那應該是商業公司最愚蠢的愚人節玩笑,因為周杰倫的歌迷,應該是中國“願意為正版音樂付費的用戶”中最大最優質的群體了。

我想象不出本來就已經在持續了三年的“版權戰爭”中處於弱勢的網易雲,要得罪傑迷的原因。

今天起床比較晚,沒看到大家說的“400元付費下載熱門”的鏈接,我去新聞和傑威爾公司的微博下看了看,又打開QQ音樂和蝦米音樂看了一下確認它們上面的周杰倫的音樂都是正常播放的……這些都讓我一個多平臺用戶,嗅到了熟悉的味道,就像前幾年音樂版權爭端最火的時候那樣。

這裡是知乎,我們不能停留在“網易坑人”、“卸載網易雲”的地步就停滯不前,理性分析背後的隱藏事實和公司博弈,才是我們該做的。

我作為一個周杰倫的路人粉,網易雲的情懷粉,我嘗試一下。

開宗明義——這次網易雲“下架傑威爾版權所有作品”,是騰訊音樂把以前“版權戰爭”的一套重新拿出來了,就像15年的時候的一樣,而用“獨家授權的周杰倫音樂來爭取網易雲的用戶”,一直是騰訊大戰略中的一個小戰術。


而網易雲音樂的運營,這次不負眾望——出了個腦殘招式,敗壞自己的粉絲緣,簡直可以把決策者殺了祭天!


而要了解這次事件背後的故事,我們需要從“百度音樂”說起。


我國一直有“盜版大國”、“不尊重版權”的名聲,我們從小到大都是這麼過來的,MP3和以前的手機裡,都是百度音樂上下載的音樂,MP4裡是電爐等軟件下載的電影……


但是從13年的國家版權局發動的“淨網行動”開始,網絡盜版音樂的大戶百度音樂遭到整頓,直到現在還沒緩過氣來,而國內最早走上正版音樂的三家公司,成為現在國內版權音樂的三強,就是騰訊系(包括QQ音樂、酷狗音樂),網易雲、蝦米音樂(阿里系)這三家。

所謂的版權戰爭實際上就是“簽下最重要、覆蓋面最火的音樂公司的獨家授權,並且禁止市面上其他的音樂軟件使用”,這個戰爭,騰訊爸爸是發起方,也是最後的勝利者。

手段包括——



比如環球的的音樂版權,國內國際的音樂平臺都在競價,從一開始環球自己開的授權費幾千美元,到最後騰訊拿下來,用了3.4億,美金!

這種財大氣粗的做法,其他的平臺只能望洋興嘆,這其中包括“砸錢砸不過騰訊的蝦米音樂”和“從創立到現在就一直在賠錢的網易雲”這兩家。

最後的在去年國家版權局下達“音樂版權指導”之前,國內的音樂版權疆土圖,大家看一下,可以感受下為什麼QQ音樂已經是世界上最(財)大(氣粗)的音樂平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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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騰訊音樂簽署的“獨家授權”的公司,就包括今天事件的主角:周杰倫音樂的版權方傑威爾公司。

因為是獨家授權,所以不管是維權也好,網易音樂下架的交涉也好,網易雲更多的是和騰訊音樂打交道,而不是傑威爾公司。

獨家,就是這麼可怕。但是大多數用戶,並不知情。

(2) 社交軟件封殺


我們叫阿里為爸爸,是因為馬雲掌握我們的錢包。

我們叫騰訊為爸爸,是因為馬化騰掌握們的社交關係和信息接收。

既然叫戰爭,那就是全方位的,而騰訊帝國最強大的武器,一直是,將來也會是手頭上用戶加起來覆蓋中國超過10億人的QQ+微信。

這個用戶數量級,已經到了“讓誰火誰一定火,讓誰不出現在大眾的視野裡那你一定大受打擊”的地步,是核彈級別的武器。

15年的時候,不知道小夥伴們有沒有印象——騰訊全面關閉了網易雲音樂分享給微信好友和朋友圈的接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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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括互相告對方侵權、重金砸音樂版權、哄抬版權價格、獨家授權逼迫用戶選擇……等等手段吧,不得不說,三家音樂巨頭,哪家都沒少幹,但是手段不如騰訊豐富、錢沒人家給的到位……

最後的結果就是——截至2017年下半年國家版權局發表聲明和在窗口指導之前,QQ 音樂已經佔據了中國音樂會市場的90%的份額(可以看上面和下面的圖),這個份額,已經徹底壟斷了國內的音樂市場,成為了中國內地事實上的“音樂版權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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業務做得實在太好~騰訊音樂都準備奔赴香港獨立上市了。

大家津津樂道的蝦米的文藝、網易雲的情懷和精緻……固然有產品原先的基因和產品文化的原因,但是在我看來,更多的是因為蝦米和網易雲擋不住騰訊爸爸的步伐,被迫差異化競爭,留住細分客戶罷了。

二,版權局出手,結束版權戰爭……了嗎?


首先,必須得承認,國家版權局這些年的工作是卓有成效的(大家可以查查關鍵詞“最嚴版權令”),而多家正版音樂播放平臺也用真金白銀和自己的獨特產品,培養了中國廣大在線音樂用戶的的付費習慣~這方面,雙方都是功德無量的。

但是問題總是伴隨著發展而暴露出來的。

以前中國版權市場的問題是盜版橫行、正版利益無法保證,但是經過這麼多年的管理整頓和多家公司法務的配合監督,音樂市場上這個問題已經基本解決,沒有哪個公司和網站還敢冒著被告之後罰光底褲的風險了。

套用一個經典的句式——我國現在版權市場的主要矛盾,已經從“盜版氾濫”,演變成了“獨家版權”+“一家獨大”+“獨大的公司濫用市場支配地位”。

我學經濟出身,對某種市場上的公司是不是有著壟斷經濟地位挺敏感的,實際上,已經有非常多的從業者和媒體指出,騰訊音樂在國內市場的支配地位,已經大大影響了版權市場健康的發展和用戶體驗。

我們可以看看《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壟斷法》怎麼認定壟斷的——《反壟斷法》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推定經營者具有市場支配地位:

(一)一個經營者在相關市場的市場份額達到二分之一的;

(二)兩個經營者在相關市場的市場份額合計達到三分之二的;

(三)三個經營者在相關市場的市場份額合計達到四分之三的。

騰訊音樂(包括QQ音樂、酷狗音樂、酷我音樂盒)包攬的獨家版權最多,版權曲庫覆蓋率為90%,在獨家版權和轉授權上都處於主動地位,對版權資源擁有絕對控制權,符合第一條和第三條~再加上騰訊封殺網易雲的微信接入口、狀告網易雲侵權下架眾多音樂……都符合《反壟斷法》第三條的規定:經營者濫用市場支配地位的行為屬於壟斷行為。

然而尷尬的是,我國《反壟斷法》的適用範圍並不包括知識產權,因而沒有法律或政策能明確斷定騰訊音樂的行為是否屬於壟斷,儘管該行為已經基本符合壟斷的條件。

我們大家其實還處在“盜版時代”和“正版時代”的過渡期,沒有意識到這種“版權支配”會在以後多麼影響大家的選擇自由和整個市場的發展。

引用《搜狐娛樂》的報道——

在國外,為了防止獨家音樂版權壟斷危害市場,歐美大多數國家都成立了著作權集體管理組織統一管理音樂版權,這些組織大多是非盈利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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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騰訊音樂的版權曲庫已佔到我國總曲庫的90%,成為實際意義上的版權集體管理組織,操控國內的音樂版權市場。由於騰訊音樂不具備中立性,可以自恃版權優勢壟斷市場,國內政策的缺失也使其有恃無恐。

而對我們普通用戶來說,“獨家”的影響也是顯而易見的——我們這種中度音樂用戶,都不得不下載2到3個音樂APP,才能滿足聽歌需求。

其實,“多APP”同時使用的情況並沒有到讓人無法接受的程度。打個比方,訂外賣可以用餓了麼,也可以同時用美團外賣,並不會產生什麼實質性的選擇困難。只是聽歌已經成為人們的主要休閒娛樂方式之一,且相對來說是高頻需求,這一影響便被媒體和網友放大了。

而這種現象,也終於讓國家版權局出手了。

去年9月,國家版權局發聲明和文件,裡面說:當前網絡音樂版權市場出現了“搶奪獨家版權、哄抬授權價格、未經許可使用音樂作品等現象”,破壞了網絡音樂版權秩序,損害了音樂權利人和消費者的權益,不利於音樂作品的廣泛傳播和網絡音樂產業的健康發展。


版權管理司負責人強調,希望各音樂公司抵制各種音樂侵權行為,尤其“要促進網絡音樂全面授權、廣泛傳播,採取符合市場規則和國際慣例的授權模式,避免授予網絡音樂服務商獨家版權……探索建立更加良好有效的網絡音樂版權授權、合作和運營模式,維護網絡音樂版權良好秩序,為廣大網民、聽眾更好地提供音樂作品和服務,推動網絡音樂產業繁榮發展。”


讓廣大音樂愛好者為之歡呼的是,最後真的促成了三家音樂平臺通過“獨家授權+轉授權”的方式達成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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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就包括大家都心心念的周杰倫的音樂——因為騰訊音樂花重金買下了和傑威爾公司的“獨家授權”,所以網易雲上週杰倫音樂,一直籠罩在“違法違規”的陰影下,我記得新聞上說過,網易雲一直在爭取和傑威爾公司合作,失敗後,轉向騰訊尋求合作。

功夫不負有心人,經過艱難的談判——騰訊把傑威爾的音樂轉授權給了蝦米音樂。


還是沒網易雲什麼事……

騰訊表現得很無辜——我們和網易雲互換了96%的版權,只有4%的版權沒有放開。

這看起來已經覆蓋很全面了,但是我們要知道——這個4%,到底是多少?裡面包含哪些重要的音樂人?

可以看一下去年我印象很深的一件事,2017年的8月,網易雲音樂因為騰訊的要求,被迫下架部分歌曲時在聲明中說,下架的數量佔比在1%左右。

但是在當時,這件事很火——用戶的感知度不小,哪怕是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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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因呢,因為

1, 對用戶來說——“我想聽,你沒有”,那抱歉,對我來說就是100%。


2, 騰訊不是對所有的獨家音樂都要求下架,騰訊盯著的是最重要覆蓋最廣,同時也是最影響用戶體驗的1%。


3, 不要覺得1%是很少的。數據顯示,騰訊在數字音樂版權市場佔據90%的份額,按中國音樂財經網的報道,騰訊音樂與超過200家數字音樂版權方達成合作協議,正版曲庫共擁有1700萬首。根據預計,騰訊音樂擁有的獨家音樂版權數量預計在百萬級,有人預計是500萬首,1%的獨家音樂作品量,也就是5萬首。音樂市場是頭部市場,幾萬首最火的音樂,佔據了這個市場90%以上的播放量,比二八法則還過分。

周杰倫的音樂的獨家版權,一直在QQ音樂手上,從15年開始,周董的音樂版權就是騰訊用來打擊網易雲的重要手段。

來一條15年的新聞,大家感受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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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次網易雲沒有徵兆地突然下架周杰倫的音樂,完全不符合網易雲的商業利益,百害而無一利啊~

所以,在我看來,可能是騰訊又一次用版權問題為武器,打擊了競爭對手。

三,我個人的期望


我個人的態度——競爭才能百花齊放,我當然不希望給網易雲點一首《涼涼》


從商業的角度來看,騰訊走出了一步好棋,又一次打擊了網易雲的美譽度和用戶群體。

看現在知乎微博一片“卸載網易雲”的聲音,我不禁想起了當初宣佈“網易雲和QQ音樂版權互通”的時候,大家的歡呼之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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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市場的角度來說,我敬佩提升了整個中國原創音樂人收入的騰訊爸爸。


但是從個人的角度上來說,我也不希望界面乾淨、歌單獨特、歌評可以出書的網易雲消失。


我最初是和廣大用戶一樣,手機上用QQ音樂的,但是在14年的時候,第一次遇到網易雲音樂,真的是驚為天人。


我現在聽到有感覺的歌,一定要大家的評論。這個習慣就是網易雲帶個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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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周董的《晴天》,網易雲的評論區。

其中有一條讓我眼眶溼潤,你們也應該能找到和自己有共鳴的評論。

不管是哪首歌,回憶起什麼。

真的不希望這個擁有眾多情懷用戶的平臺就這麼涼下去。我作為一個普通用戶,還是希望能在我喜歡的平臺上聽我喜歡的歌。

同時,很重要的事情說三遍——請開除了那個做出“在版權被競爭對手掐死的情況下還讓網友花400元購買周杰倫200首歌”這個決策的腦殘。

總監決策開總監,老總做出……丁磊開老總~別讓腦殘拖累了我喜歡的產品!

眾多《涼涼》中,我幫網易雲點一首梁靜茹的《暖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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