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進村調解,兩萬交通事故賠付款當場付清


本期導讀


近日,巴馬法院開展“一村一法官”矛盾糾紛排查走訪,為村民成功調解了一起道路交通事故糾紛。當事雙方達成協議,主要責任方蒙某忠現場一次性賠付受害方韋某一萬二、蘭某八千,該糾紛得到圓滿解決。


一次性解決糾紛 | 法官進村調解,兩萬交通事故賠付款當場付清

▲圖為調解現場

糾紛起因

2019年6月4日下午,主要責任方蒙某忠駕駛無號牌摩托車行經東山鄉卡橋村卡橋小學路段時與對向行駛而來的由受害方韋某駕駛的無號牌摩托車發生側面碰撞,當時韋某還搭載了蘭某、蘭某菲。事故發生後,蒙某忠、韋某、蘭某、蘭某菲均受傷,兩輛摩托車不同程度損壞。後該交通事故糾紛一直未得到妥善解決。

巴馬法院在開展“一村一法官”矛盾糾紛排查過程中收到當事人以及村委的調解請求,東山鄉卡橋村聯絡法官鄧穎琪便聯繫了當事雙方(受害方韋某由其父親代為到場參與調解),積極指導村幹以及鄉政府黨建辦工作人員來對該糾紛進行調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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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為東山鄉卡橋村聯絡法官鄧穎琪


調解現場

蒙某忠的哥哥:“我認為我們應該只負百分之五十的責任,我們只賠付醫藥費百分之五十。“”

韋某父親:“那你說你可以賠償多少?“”

蒙某忠的哥哥:“這個事故我們有責任你們也有責任,我們就給六千。”

此話一出,受害方韋某的父親就不淡定了,“我的小孩住院治療前前後後差不多三四萬塊錢,我們夫妻當時為了照顧他也不得上班,那些誤工費,護理費的我們都沒跟你要......”

“說到誤工費和護理費,那我們也有啊,這雙方都是有責任的,要是當時他剎車就不會有這個事故了,我們要從原因分析為什麼有這個事故。”主要責任方蒙某忠的哥哥打斷韋某的父親說道。

坐在一旁的受害方蘭某聽此也激動起來:“你佔我們的車道你還有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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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為韋某的父親表達訴求


經過兩個小時的調解,當事雙方分歧還是很大,主持調解的人員一看這情況並不利於調解,便出聲勸說讓大家中場休息休息,也讓雙方先平復情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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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為中場休息時,鄧法官給大家發放有關民事賠償基礎法律知識資料


利用中場休息時間,鄧法官與鄉政府、村兩委立即進行了一次現場討論,商量如何妥善調解。

同時,鄧法官又分別跟雙方當事人普及了民事賠償的相關法律知識,客觀分析該事故存在的問題,以此引導雙方繼續協商。

經過多方的勸導,受害方韋某、蘭某願意做出讓步,主要責任方蒙某忠願意現場一次性賠付韋某(由韋某父親代收)一萬二,賠付蘭某八千。

至此,該糾紛得到圓滿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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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為雙方簽訂調解協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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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為調解現場,當場點清賠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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