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掖一“村霸”獲刑

本報蘭州訊(記者 蘇葉)曹某作為一名村幹部,酒後數次無故滋事傷害他人,通過拉票賄選當選村委會主任,長期橫行一方。日前,曹某因尋釁滋事罪成為張掖市掃黑除惡專項鬥爭中首個獲刑的“村霸”。

曹某自2004年4月起先後擔任甘州區沙井鎮沙井村十社社長、沙井村調解委員會主任和沙井鎮沙井村村民委員會主任。長期以來,曹某通過威脅、恐嚇、毆打、打砸等暴力手段欺壓鄉鄰、橫行鄉里,無故滋事,多次毀壞他人財物,毆打傷害他人,致四人輕微傷,在沙井鎮沙井村成為無人敢惹的“村霸”。同時,曹某因在村委會主任選舉中賄賂選民、破壞選舉秩序等行為被甘州區公安局治安處罰和行政拘留,但仍不思悔改,繼續作惡多端。

經甘州區人民法院審理,認定了被告人曹某實施的13起犯罪事實,一審法院以尋釁滋事罪判處曹某有期徒刑三年六個月。曹某不服,提出上訴。經張掖市中級人民法院審理後,作出駁回上訴,維持原判的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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