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霸”敲詐勒索鄉鄰被批捕涉及案件20餘起,受害群眾達30餘人

“村霸”敲诈勒索乡邻被批捕涉及案件20余起,受害群众达30余人

德州新聞網訊

2014年始,劉某承包農戶王某的自留地,協議每年承包費6000元。2015年秋收後,王某催要承包費時,劉某

以各種理由拒不支付,至今仍欠4000餘元土地承包費。

2014年冬天,劉某以管理本村麥地麥苗防止被牛羊啃青的名義,夥同他人,將張某家的80餘隻羊趕到自己家中扣留,以此要挾5萬元。後經人說情,劉某勒索2萬元錢現金,並霸佔了三隻成年綿羊。2013年冬天,劉某以同樣的理由,將鄰村村民家的20多隻綿羊扣留,敲詐勒索2000元現金和菸酒等物品。

2015年2月,孫某承包了劉某房屋封頂工程,並約定工程款為3700元。工程結束後,劉某隻支付了1000元工錢。後孫某多次催討,劉某以工程有缺陷為由,拒不支付餘款,並將孫某本人及其車輛扣留,後在他人說情下,孫某才得以脫身。

2016年麥收時分,收割機手趙某錯割了劉某家部分麥子,劉某扣留收割機,勒索趙某現金900元。2017年11月,拖拉機手周某在老劉村作業時,劉某以機器作業損壞了其祖墳為由,扣留拖拉機,以此要挾3萬元。周某不予答應,至今劉某仍扣留拖拉機拒不歸還,且拒不交代拖拉機去向。

2016年8月,蛋雞養殖戶常某將賣笨雞和笨雞蛋的廣告貼在了劉某經營的飯店“劉家大院”廣告牌上。劉某打電話稱要購買十幾只雞和三百餘個雞蛋,價值2100元。常某悉數送到後,劉某以常某在自己的廣告牌上貼小廣告為由拒絕支付。經過常某哀求,劉某隻支付了500元。

2017年8月,濟南市槐蔭區退休工人潘某、楊某到安頭鄉釣魚,誤入劉某承包的魚池垂釣。劉某強行將潘某、楊某等人的漁具、隨身物品、汽車扣留,潘某跪地哀求,並給予劉某現金賠償都無濟於事,並且劉某誣陷潘某趁其不備將自己手機盜走。後經人調解,劉某勒索1700元,但潘某等人的漁具被劉某據為己有。2015年,劉某以同樣的理由和手段,敲詐晏城街道的李某和其朋友1000元。

2017年秋,劉某家的幾隻雞被狗咬死,劉某向狗的主人索要賠償1萬元。後經人說情,劉某向對方勒索3000元。2010年夏天,劉某以同樣的理由,將另一村民家拖拉機開走,成功勒索3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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