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池縣人民檢察院嚴查「村霸」職務犯罪窩案

今年以來,嶽池縣人民檢察院緊緊圍繞全縣經濟社會發展大局,積極貫徹最高檢關於依法懲治“村霸”和宗族惡勢力犯罪的要求,充分發揮檢察職能,查處了一批發生在群眾身邊的“村霸”職務犯罪窩案,立案偵查2件2人,為國家挽回經濟損失50餘萬元,有效維護了當地農村的和諧穩定。

該院立案查處的“村霸”職務犯罪窩案,系嶽池縣朝陽鄉肖家店村黨支部書記漆某和村主任羅某涉嫌受賄案件。經查,漆、羅二人在肖家店村國土增減掛鉤項目實施過程中,夥同該村文書、婦女主任等,利用國家拆舊建新、只拆不建等補貼政策中飽私囊,違規為拆房戶謀取利益,並大肆收受賄賂。在該案中,漆、羅二人為得到賄賂,甚至將國家給拆房戶發放補貼的銀行卡扣留,從中扣除“好處費”後,再將銀行卡退還拆房戶;在建房過程中,將指定磚材以高價強賣給業主方,並在施工時向業主方索要紅包。漆、羅等人身為村幹部,本該極力促進農村和諧穩定發展,卻目無國法、肆無忌憚、強拿強要,逐步淪為“村霸”,當地村民敢怒不敢言,其行為嚴重損害了黨和政府的形象,割裂了黨與群眾的魚水之情,侵害了當地村民的切身利益,極大破壞了農村社會經濟的和諧穩定發展。通過嚴肅查辦該案件,有力震懾了農村基層組織職務犯罪,獲得了農民群眾的廣泛讚譽,達到了良好的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

基層穩則全局穩,農村安則天下安。嶽池縣人民檢察院深知檢察職能所賦予的厚重責任,持續關注並依法嚴肅查處發生在人民群眾身邊、尤其是農村基層組織的職務犯罪案件,同時建立預防長效機制,繼續加大對“村霸”和宗族惡勢力的懲處力度,堅決維護農民群眾合法權益,夯實黨的執政之基,為農村和諧穩定發展保駕護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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