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三分之二”业主同意即可申请加装电梯 深圳新规可望出台

9月4日至5日,深圳市政协举行2018年监督性提案办理评议会,对7件监督性提案和10件相关提案开展办理评议。据悉,《深圳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管理规定》(以下简称《管理规定》)已得到市政府原则同意,有望于一至两周内出台。

管理规定有望一两周内出台

针对市政协委员杨辉提交的《关于务实推动深圳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的提案》,提案主办单位市规土委的有关负责人昨天在会上介绍提案的办理情况。据了解,《管理规定》(送审稿)针对以往加装电梯工作碰到的业主协商难、工程资金、政府推动等方面的问题,进一步放宽了申请资格、简化相关审批程序,明确将加装电梯申请资格放宽到“双三分之二”业主同意(即“经加装电梯所在单元房屋专有部分占本单元建筑物总面积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占本单元业主总人数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同意”)即可申请办理加装电梯规划手续,不用办理用地规划许可和建设用地审批手续,暂不计收地价。

同时,将两个阶段的报建审批(建筑设计方案核查、工程规划许可)简化为一个阶段,即业主提交加装电梯施工图和其他资料就可申请办理工程规划许可证;各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各自职能做好既有住宅加装电梯的审批和管理工作,优化、简化相关办理程序;各区政府可根据辖区实际情况出台资金补助政策;辖区街道办做好加装业主的协调工作。

此外,对于《深圳市政协提案督办建议书》中有关加装电梯工作的建议,市规土委有关负责人表示,市领导批示意见和市政府的协调会议已明确由市住房建设局统筹牵头加装电梯实施工作,其他行政主管部门配合,各区具体组织实施。根据建议,《管理规定》中已增加资金分摊比例参考方案,并提出各区政府可根据辖区实际情况出台资金补贴政策。

该负责人表示,市政府已于8月24日原则同意《管理规定》,要求市规土委按照规范性文件程序印发实施。目前,该文件正在印发中,有望于一两周内出台。此外,记者从市规土委的答复函了解到,待文件发布实施后,市规土委将督促各辖区管理局主动积极为业主提供规划报批咨询服务,开通绿色通道,加快审批工作;并组建加装电梯民生促进小组,多部门合力推动审批服务。

不同楼层业主意见或难一致

业主达成一致意见是加装电梯的难点和关键环节。据市规土委的答复函介绍,高楼层业主在房价增值和生活便利两重利益的驱动下,强烈要求加装电梯;而低楼层业主受益较小,加装电梯工程可能还会对其住房产生不良影响,因此,一二楼业主通常反对加装电梯。

据了解,为了进一步从政策层面推动加装电梯工作,市规土委参照广州、厦门等城市的做法,在《管理规定》中将加装电梯的申请门槛降低到“双三分之二”。从目前已推进加装电梯的案例,要求加装电梯和反对加装电梯的业主都来上访,实施“双三分之二”政策后估计信访维稳压力较大。此外,市民建议政府资金补贴加装电梯工程也涉及到政府的财政资金使用以及公平性的问题。

记者|陈雯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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