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業主不交停車費 三人連砸業主四輛車

為報復不交停車費的小區業主,三人分工明確,接連兩晚砸了 4 位業主的車。近日,法院判三人犯故意毀壞財物罪,分別被判處 5 個月至 6 個月的拘役。

小區連著兩晚四車被砸

王先生家住在甘井子區南嶺花園小區,平時他都將車停在自家樓下。2017 年 9 月 5 日清晨 6 點多,他下樓取車準備上班時,發現車的擋風玻璃以及 4 塊車窗玻璃均被砸,在車內除了破碎的玻璃碴子他還發現了兩把錘子。

隨後王先生到物業調取了監控錄像,視頻顯示當天凌晨,有兩名男子出現在他家樓前,兩人戴著帽子和口罩,在樓前徘徊了一會兒後,兩人從隨身的挎包中拿出了錘子,對著王先生的車一頓亂砸,之後扔下錘子跑了。

王先生的車裡放有 1 千多元現金,但並沒有丟。王先生分析,砸車人很明顯不是為了錢,完全是惡意報復。事後,王先生向公安機關報了案。

就在王先生車被砸的第二天,小區內又發生了砸車事件,這次又有 3 輛車被砸。2017 年 9 月 6 日清早,卜先生下樓取車時發現自己的車被砸了,同樣是擋風玻璃、4 塊車窗全部被砸。此外,在他的車很遠的位置還有另外兩輛車也遭了"黑手"。

此前因停車費起爭執

車主們調取了小區的監控錄像,攝像頭拍下了砸車的全過程。當天凌晨,有 3 名男子進入小區內,同樣都帶著帽子和口罩,他們不時看著路邊的車輛指指點點。接著,他們拿著錘子對著車窗玻璃一頓亂砸,隨後逃走。據車主們說,他們針對這兩起砸車事件的監控視頻做了仔細辨別,不僅砸車手段相似,而且發現兩段視頻中,其中一名砸車男子穿的鞋子是一樣的,所以業主猜測兩起砸車事件是同一夥人所為。

同樣,此次被砸的三輛車沒有丟失任何物品,車主們分析砸車人的目的就是蓄意破壞。

據瞭解,事發時該小區正在籌備業主委員會,被砸的這幾位車主都是業主委員會籌備組的骨幹成員。此前,業主對小區的物業管理並不滿意,為此沒少與物業鬧矛盾。被砸車主王先生前兩天還曾因為交停車費的問題與物業工作人員發生過爭執,有業主分析車輛被砸或與此事有關。

報復不交停車費業主

2018 年 3 月 16 日,參與砸車的劉某、高某、王某被逮捕。2018 年 4 月 23 日,甘井子區人民檢察院以犯故意毀壞財物罪對劉某、高某、王某提起公訴。

法院審理查明,劉某、王某與業主因收取停車費發生糾紛。劉某、王某為報復不交停車費的小區業主,聯繫高某決定通過砸車的方式實施報復,劉某負責出費用,王某負責將自己的車輛提供給高某砸車時使用,高某負責具體實施砸車。

2017 年 9 月 5 日凌晨 2 時左右,高某與另外一人(另案處理)在小區側門附近將王某的車玻璃砸毀;2017 年 9 月 6 日凌晨 2 時左右,高某與另外兩人(另案處理)在小區正門附近將褚某的車右前側大燈、前風擋玻璃、右前後門玻璃砸毀;在小區 17 號樓下將蒲某的車前風擋玻璃、左前門玻璃砸毀;在小區 18 號樓附近將卜某的車前風擋玻璃、左前、左後車門玻璃砸毀。

法院認為,劉某、王某、高某故意毀壞他人財物,數額較大,其行為已構成故意毀壞財物罪。三被告系共同犯罪,依法應予懲處,本案系糾集三人以上公然毀壞公私財物,酌情予以從重處罰。王某有前科,酌情從重處罰。三被告當庭自願認罪,酌情予以從輕處罰。

近日,甘井子區人民法院一審判決:王某犯故意毀壞財物罪,判處拘役 6 個月;劉某、高某犯故意毀壞財物罪,分別被判處拘役 5 個月。

半島晨報、海力網記者佟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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