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5.21 女子交200萬首付發現房內有人住 業主:沒委託賣房

女子交200萬首付發現房內有人住 業主:沒委託賣房

杭州的胡女士很喜歡中南白馬湖壹號的房子,去年9月,她通過房屋中介瞭解到浙江信眾金融服務外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信眾公司)有處理不良資產的業務,手中有自己喜歡的房子,在和對方簽了購買合同後,胡女士交了100多萬元首付,約定今年1月交房。但信眾公司並沒有準時交房,“最初是拖,後來相關人員索性避而不見了”。更令胡女士鬱悶的是,信眾公司竟以她未交尾款為由,將她告上法庭。

有相同經歷的不只胡女士。近日,懷疑遇到了騙局的胡女士和其他三組買家一起,來到杭州市公安局濱江分局經偵部門報案。

購房人自述 購房款付了,房子卻一直不見蹤影 林先生:交100萬定金後才知道房號和單

報案的市民中,林先生的損失最大,有900多萬元。林先生說,他也是通過房屋中介知道的信眾公司,想入手的房子在柳岸曉風小區,去年首開均價4.2萬/平米。

接待他的是業務員陳某,地點在信眾公司華盛達店。

“他跟我說,若有意向就先交10萬元意向金,但此前不會告訴你具體是幾幢幾單元幾樓的房子。交了意向金後,只告訴你房子有多大,再支付100萬元定金後,才說具體的房號和單價。接著就是籤二手房買賣合同,之後他開了個收據給我,就結束了。”林先生說,自己是全款買房的,共支付了885萬元,“他後來還讓我買100多萬元他們公司的基金。討價還價後,我買了30萬的。”

簽署的購房合同

女子交200万首付发现房内有人住 业主:没委托卖房

不過,即便是付了全款,林先生也遇到了遲遲不交房和躲避情況。

趙女士:交了首付款後發現房子有人住

趙女士也是去年通過信眾公司買房的。她說,付了200多萬元的首付後,約定過戶當日交尾款,但之後信眾公司多次延遲過戶時間。她通過多方渠道瞭解得知,自己原本要買的房屋業主從未委託過信眾公司處理房子,然而信眾公司仍通知她交尾款,承諾之後會安排過戶。和胡女士一樣,因趙女士遲遲未交尾款,信眾公司向她提起了訴訟。

趙女士說:“我去年8月24日付了首付,合同約定75天后交房,80天后交尾款。但我去看了房子發現有人住著,沒法交房。我們就天天催他們公司,一個叫陳某的業務員接待了我們,但他找各種理由推遲交房日期。年前他們終於發了份承諾書,說2018年3月15日前一定給我們過戶,但到期後還是一直拖,4月份左右又發來一張尾款通知書。後來公司又告知我開了股東大會後有變動,要交了尾款10個工作日後才能安排過戶。”

認為信眾公司 是想通過起訴客戶拖延時間

林先生說:“如果他們說的價格很便宜,我也會覺得奇怪,但給出的價格並不低於市場價。我也看到過涉及這個公司的一些房子最後沒有成交的消息,但都進行了賠償。我也通過渠道瞭解了房屋業主,發現業主名字與信眾公司提供的信息一致,所以我覺得還是靠譜的。”

林先生今年30多歲,此前出售了一套1000多萬元的自住房,本想在濱江置換一套新房,沒想到遇到了這種糟心事兒。他說:“信眾公司現在起訴了幾個沒有交尾款的客戶,是想通過這樣的方式拖延時間。”

女子交200万首付发现房内有人住 业主:没委托卖房

現在,幾名報案人希望通過警方要回錢,如果實在拿不到錢,也希望將此事公之於眾,將公司相關人員繩之於法。

信眾公司回覆 退款客戶在計劃中 但是有選擇性 近期不少人上門要求交房或還錢

在林先生和胡女士的陪同下,記者來到位於濱江區悅江商業中心的信眾公司,但該處正在裝修,空無一人。保潔人員說,裝修工程已停十多天了。

還在裝修的信眾公司悅江店

記者又來到位於濱江區濱興路華盛達廣場的信眾公司。接待我們的是一名人事助理,該助理自稱去年底才來信眾公司,主要負責員工招聘工作。他說,公司主要做金融理財方面的工作,因自己是底層員工,對其他的事情不知情,也沒辦法提供相關業務經理的聯繫方式,但他表示,相信公司不會做出這樣的事情。正在公司外走廊休息的兩名員工也說對此事毫不知情,只是發現近期不少人多次上門要求交房或還錢。

信眾公司華盛達店

有些人喜歡搞事情我們可以奉陪

女子交200万首付发现房内有人住 业主:没委托卖房

胡女士說,5月17日接到信眾公司的消息:約她面談。她告訴對方,面談結果要麼交房要麼退錢,信眾公司對此回應“新的資金進度已經排開,退款客戶在計劃中”,但“也是有選擇性和針對性的”,因為“有些人喜歡搞事情,那我們也可以奉陪的”。

信眾相關工作人員發給消費者的短信

記者嘗試聯繫信眾公司相關人員,但撥打了業務接待員陳某的兩個手機號碼均無法聯繫上他。5月17日下午,記者聯繫上公司法人代表邱先生。面對為何遲遲無法交房且不退款的問題,邱先生回應說,像胡女士和趙女士的情況,是因為只交了首付,導致一些程序沒辦法進行,所以沒辦法拿到房子。至於林先生的情況,是因為債主延期交付,公司也正在協商,希望儘快拿到房子。

記者繼續追問時,邱先生說自己在忙,稍後再回復,隨後掛斷了電話。但截至昨晚8點發稿,記者未得到對方的任何回應。

律師分析 是民事糾紛還是合同詐騙 關鍵看是否有“非法佔有的目的”

信眾公司與購房者簽訂了房屋買賣合同,收取購房款後又未能如期交房,此行為究竟是民事糾紛,還是合同詐騙行為?浙江坤旺律師事務所律師王健就此進行了分析。

王健說,最關鍵的是看行為人是否具有“非法佔有的目的”。如該公司涉嫌虛構房源,沒有實際履行能力,實質上採取了隱瞞事實真相,以合法形式掩蓋非法佔有財物的目的,騙取購房者購房款的行為,就符合了合同詐騙的構成要件,如警方對購房者的報案立案做刑事案件處理的,受害人可以提起刑事附帶民事訴訟。

女子交200万首付发现房内有人住 业主:没委托卖房

如果不能認定具有“非法佔有的目的”,無法取得房屋的買家可以通過民事訴訟,請求解除合同、返還已付購房款及利息、賠償損失等,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昨天,記者從濱江警方瞭解到,警方已受理案件,具體情況正在調查中。

(應當事人要求,除信眾公司相關人員,本文人物皆為化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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