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明,倡導網絡祭掃,浙江發佈相關通知

3月15日,省民政廳下發《關於做好2020年清明期間疫情防控和安全祭掃工作的通知》(下稱《通知》),各地暫停組織群眾集中祭掃、骨灰撒海等集體性活動,倡導群眾採取網絡祭掃等綠色文明安全祭掃方式,待疫情結束後再開展現場祭掃。

《通知》要求各地要根據疫情防控情況,加強形勢預判和風險評估,制定切實可行的清明期間疫情防控和安全祭掃工作方案,落實差異化防控、精準化施策要求,確保疫情防控措施到位。清明期間倡導採取如下方式進行祭掃:

一是網絡祭掃。各殯儀館、經營性公墓、城鎮骨灰堂等殯葬服務單位應通過建立官網、移動客服端、微信公眾號等方式提供免費網上祭掃服務,使群眾可以通過網絡祭掃的方式祭奠先人。目前沒有開通網絡祭掃服務的殯葬服務單位,可與浙江省殯葬協會或各地市殯葬協會聯繫,對接第三方網絡平臺,建立網上祭掃通道,滿足清明期間群眾網絡祭掃的需求。

二是代為祭掃。由殯葬服務單位的工作人員通過免費敬獻鮮花等方式代為祭掃。鄉村公益性公墓、骨灰堂等可由村班子成員代為祭掃。

三是預約祭掃。防輸入性疫情風險低、人口集聚密度不高、公墓規模不大,在安全防範措施有保障的情況下,可開通預約祭掃服務。開通預約祭掃服務的地區,要科學合理設置各殯葬服務單位及祭掃場所承載量,限制祭掃人數,做好祭掃人員流量關口前置管控;實行實名登記、測量體溫、佩戴口罩、綠碼通行、分時分段、間隔性等措施安排祭掃人員入內,並對祭掃時間進行限定;對相對封閉的骨灰堂等室內祭掃場所,祭掃人員不得進入室內祭掃,在指定的室外場所祭掃。防輸入性疫情風險高、疫情防控情況複雜、外來流動人口多、安全防範措施沒有保障的地區不建議採取預約祭掃的方式。

此外,《通知》要求各地落實防疫責任,加強清明期間疫情防控和安全祭掃工作組織保障。省民政廳在清明節期間設立清明節工作辦公室,並在清明節法定假日期間(4月4日至6日)安排專人值班,統籌協調各地清明期間疫情防控和安全祭掃工作,執行全省清明節祭掃情況日報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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