讓清明節更“清明”

清明節將至,省直機關紀檢監察工委下發《關於清明節期間進一步嚴明紀律規定的通知》,要求省直各單位機關黨委、紀委嚴明紀律,強化監督,確保省直各級黨員幹部安全、文明、廉潔過節。

通知強調,目前正值抗擊新冠肺炎疫情、加快推進復工復產的關鍵時期,省直各單位要把壓實疫情防控監督和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主體責任、監督責任結合起來,嚴明紀律規定,教育引導廣大黨員幹部帶頭遵守疫情防控期間祭掃有關要求,過節不忘責任、過節不忘防控、過節不忘紀律。黨員領導幹部特別是主要領導幹部要以上率下,以身作則,積極倡導移風易俗、文明祭掃新風。

通知要求,省直各級紀檢組織要堅守職責定位,突出政治監督,做實日常監督,統籌推進疫情防控監督和糾治“四風”工作,以有力監督推動有效落實。要堅持執紀從嚴、有責必問,對頂風違紀行為發現一起、查處一起,決不允許以“疫情防控特殊時期”“錢不多”“事不大”等為由搞網開一面、遷就照顧,對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不力、疫情防控不力、發生嚴重“四風”問題的單位和部門,一律公開曝光,嚴肅追究主體責任、監督責任和領導責任,持續鞏固拓展作風建設成效,為疫情防控提供堅強紀律保障。

吉林日報全媒體 記者:李抑嬙 編輯:趙樹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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