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編在上一篇文章(十問馬雲)中就有提到,支付寶等平臺的大數據或許將給全國人民一聲聲的“啊?”。小編可以負責任的預判:大數據可以揪出的涉稅問題,比范冰冰的那個8個億更要觸目驚心。如果這個問題得以重視,甚至會使2020年的稅務機構,工商部門和立法部門變得有些尷尬!
我們已經講過,一家普通的早餐店日營業額過千已經不再稀奇,但是大多數的早餐店都不可能主動繳納稅收。
以下是徵收稅收標準的參考:
免徵增值稅:對月銷售額10萬元以下(以1個季度為1個納稅期的,季度銷售額30萬元以下,含本數)的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免徵增值稅。
免徵營業稅: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和營業稅納稅人,月營業額不超過3萬元(按季納稅9萬元)的,免徵營業稅。
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包括:企業和非企業單位、個體工商戶、其他個人
免徵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水利建設基金:按月納稅的月銷售額或營業額不超過10萬元(按季度納稅的季度銷售額或營業額不超過30萬元)的繳納義務人,免徵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水利建設基金。
大多數工商戶(90%以上保守計算),都開通了非現金收款,而且可以說,手機支付的佔比在零售業非常高,保守估計在60%以上,甚至更高。那麼,支付寶和微信是主流的手機支付平臺,如果把工商戶的後臺數據整合起來,不少工商戶月營業額超3萬不再少數,超10月也一定存在。那麼,它們中,有多少工商戶會按章報稅和繳稅呢?我們也知道,一家早餐店月入3萬很正常,賺得可能真心不多。那麼,問題來了,該不該繳稅?還是立法部門應該提高標準來普惠小微工商戶?
我們再來看看一些蔬菜水果,飲食店(包括飯館),他們在美團和餓了麼的銷量。小編隨便刷一下,就會發現美團裡面的很多店家,他們的銷量在1500單每月,他們配送最低20餘元每單。如果美團數據真實,他們中(指已經月營業額過3萬的),有多少還在兼營餓了麼,又有多少商家雖然在美團沒有達到月營業額3萬,但通過兼營餓了麼(兩平臺相加)超過營業額3萬的呢?又有多少雖然兩平臺(包括單平臺運營)加手機支付(支付寶和微信)的非外賣業務超過3萬的?我們暫且不計算現金交易的。
拋給工商、稅務、立法部門的問題:2020年,是工商、稅務去執行,還是立法部門去提高繳稅標準?再拋給統計部門一個問題:你們統計的數據可以參考大數據平臺的嗎?(可能我們很多數據看到並不準確,平和點講,可能太保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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