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層這樣搞「大數據」,你確定不是在逗逼?

基層這樣搞“大數據”,你確定不是在逗逼?

What?下個月起,試點推開“大數據工程”?!

什麼是“大數據”?專家都沒徹底搞清楚,你問我?不過搞不懂也沒關係,我就問你聽著牛不牛逼,寫新聞亮不亮眼,彙報時拉不拉風?有沒有感覺我們已跑步進入“互聯網+”時代?有沒有感受到領導霸氣側漏、跳躍性的前瞻思維,你服不服?!

大數據“統計”準確嗎?

緊急通知:根據首長指示,請各單位於今日21時前上報如下數據,為下步試點推開“大數據工程”打下良好基礎,詳見附表:1《**個人情況登記表》;2《**家庭情況登記表》;3《**子女情況登記表》;4《**婚育情況登記表》;5《**個人持有護照情況登記表》;6《**個人微信、QQ、微博及新媒體賬號情況登記表》……

我艹,好多項統計信息不是在檔案裡有嗎?什麼,沒有錄成電子版!好多項統計信息不是**系統有電子版嗎?什麼,系統數據不全!那好多項統計信息上個月不是剛報過嗎?什麼,數據每月要更新!大哥,一個單位幾百個兄弟,駐訓的駐訓,集訓的集訓,休假的休假,外出的外出,你就給我一天時間,信息還要更新一遍,你當我是神仙啊?

什麼?統計不上來就要通報單位,好吧,算你狠,是你逼我的,上次報的信息過會改個時間再給你發過去,反正你不核實,也核實不了,誰不知道誰啊!好吧,專家說,“真實是數據的靈魂”,可你只想要“空虛的數據軀殼”,既然如此,我來了!

大數據“請假”合理嗎?

緊急通知:根據首長指示,現將*月份“請假外出大數據”情況通報如下:全*累計請假外出**人次,其中請假看病**人次,外出購物**人次,接送親屬**人次,正課請假**人次,週末請假**人次……

基於以上情況,首長指示:1.嚴格控制正課請假,*月份請假比例排前三位的單位要查明原因;2.*月份請假看病超過2次的個人,所在單位要查清原因,防止人員失管失控。實際情況呢?

1. 請假人數多的單位,是因為即將外出駐訓,部分人員需外出採購物資,另有部分來隊家屬需要離隊,部分官兵需要到送站,可機關統計的時候只統計人數,不統計原因。

2. 請假看病超過2次的,是因為要初診、要拿報告、要複診、要理療,可機關統計的時候又只統計事由,不統計原因。另外現在外出看病基本是每週固定時間、同去同回、最多半天,除去路上時間,能看病的只有2、3小時,排隊掛號、排隊門診、排隊檢查、排隊劃價、排隊拿藥,一串流程下來基本就結束了。

這還是個小毛病,要想做個CT、核磁檢查,當天基本是不可能的,想週末去是不上班的,一來而去,正課時間要請假,請假次數也多了,至於週末請假的,符合條令、程序正規、不超比例,也算問題嗎?這樣的數據有意義嗎?還是個別人想製造“數據政績”呢?

大數據“管理”合規嗎?

緊急通知:根據前期管理大數據分析,少數單位安全形勢不容樂觀,具體如下:1.查閱**手機通話記錄,顯示**個電話號碼為駐地電話號碼,近期聯繫較為頻繁,有對外不正常交往嫌疑;2.查閱**微信聊天記錄,*月*日聊天記錄中涉及**信息,有失洩密隱患苗頭;3.查閱**手機話費記錄,近**個月話費超過**元,有高消費問題傾向;4.查閱**手機充值記錄,發現**遊戲賬號累計充值**元,存在**嫌疑……

看到這些,突然想起兩件事,第一件是前期火熱的“Facebook信息洩露事件”,這些個人信息哪些可以有權查詢?有沒有相關法律規定給予明確?涉不涉及到個人的隱私保護?

第二件是某公司高層在“**發展論壇”上就個人信息利用問題稱“我想中國人可以更加開放,對隱私問題沒有那麼敏感。如果他們願意用隱私交換便捷性,很多情況下他們是願意的,那我們就可以用數據做一些事情。”

說實話,如果涉及安全保密,此舉也無可厚非,即使有些不願也可以理解。但如果純粹是為管理而管理,是不是完全合法、合規呢?當然在某些時候,你也不用太在意,畢竟事實上你也不得不從。

最後一句,大數據是拿來用的,不是這樣“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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