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這樣一條內容上了熱搜,深圳女孩被男友毆打先後報警3次未得到處理,最後發到網上引網民熱議。
在女生遭遇毆打讓網友憤怒不已的同時,更讓人憤怒的是,她在報警後調解員和稀泥,甚至為施暴者太闊的態度。
正是有部分人對“惡”的底線太低,才會讓施暴者愈發變本加厲。
遭男友毆打報警3次未果,調解員行為讓女孩受到二次傷害
曹小姐住深圳,她和男友史某於2019年冬天相識,今年除夕確立了男女關係。
2月16日,史某邀請曹小姐去家裡吃飯,她當天赴約並呆到19號凌晨,期間她想離開但男方不同意。18日晚上史某喝醉想與曹小姐發生關係。因兩人之前發生過爭吵,所以曹小姐沒同意,史某惱羞成怒後,對曹小姐進行毆打。
曹小姐趁史某熟睡後緊忙逃離。事後曹小姐在朋友的建議下報警,先後3次最終才得到應有的解決。
第一次她來到事發地的片區派出所報案。女孩說出自己的遭遇,並說甚至有其他女孩也曾遭受過暴力。然而並未引起該警務人員的注意,反而被質問:你這是想毀了他?他喝醉酒說的話你也信?
看到這時,我對該調解員的做法已非常詫異。21世紀身為一名警務人員沒有站在受害者的立場考慮,言辭間充滿調侃意味,竟還為施暴者開脫。然而令人匪夷所思的做法還在後面。
第二次她來到自家所在地的派出所。但民警告訴她,因為事發地他們沒有管理權限,所以愛莫能助。但建議她去醫院做檢查,對傷情進行鑑定。
經醫院診斷後,曹小姐左眼眶青紫淤血,腫脹,壓痛,後枕部壓頸可見少許皮膚劃痕。最終被診斷為“全身多處外傷”。
當女孩鼓足勇氣,再次回到第一次報警的派出所時,又是同一位調解員接待的她。他對女孩說你這份鑑定報告沒用,重新對她傷勢鑑定後,僅評定為輕微傷。
再次調解,該警務人員說出更過分的話,“他說你們男女朋友一場,就算分手也是最熟悉的陌生人對不對,你就是想毀了他,想弄死他。”
瞭解了事情的前因後果後,我真的無法理解這位調解員的行為。作為受害者,依法追究施暴者的法律責任不是再正常不過了嗎?
調解員只站在南方的角度擔心其被毀,卻未想過女孩在遭受暴利時對精神與肉體的傷害是無法修復的。
明明是受害者,卻多次在受害者身上找原因。這和“長得漂亮活該被騷擾”的言論有什麼區別?
這個世上正是有人對“惡”的底線太低,才會不斷助長不正之風。甚至所說的歪理謬論對受害者進行二次傷害。
好在,最終法律還了受害者一個公道。施暴者及調解員都得到了應有的處罰。
一名調解員在其位不謀其職,一系列冷血言論真讓人心寒。但即便如此,我仍然希望遭受暴力的女孩能夠勇於發聲,並不是所有人都如此沒有良知。
只有站出來的人多了,受傷害的人才會越來越少。
再看施暴者,他們從來不認為自己是在犯罪
做完筆錄時,女生問了史某一個問題,你有沒有打過其他女孩。史某沉默後回答道“打過”。
果然還曾有女生在這段名為戀愛關係的表皮罩下,曾經也被暴力行為傷害過。但她們大多選擇了自己默默承受身體與精神上的痛苦。所以才讓史某愈發囂張。
勸各位姑娘千萬不要小看親密關係中存在暴力的危害性。只要第一次他們在你身上嚐到了“甜頭”,之後只會變本加厲。
他們會打擊你的身體,讓你永遠處於弱勢;會摧毀你的精神意志,讓你不敢反抗。
只因為女生拒絕發生關係,他就對女生殘忍施暴,在這段關係裡,他根本沒有將你當成平等的對象對待,而是當成了發洩慾望的渠道。
對於這類男人的道歉,姑娘們也一定要果斷拒絕。家暴真的只有0次與無數次,絕對不要將希望放在他們身上,因為他們從來不認為自己在犯罪。
在這裡我分享幾句家暴男常用語錄及其潛在含義:
“我只是太在乎你”:真相是,我不管你私活,只在乎你是否完全聽我的話;
“我不知道這樣會傷害到你”:真相是,我知道你會為我受傷,但我不開心你也別想高興;
“你要知道我是真心愛你的”:真相是,我愛你怕我卻不敢惹我的樣子。
看完有沒有毛骨悚然的感覺。如果真的愛你,他不會強迫你做不想做的事,更不會因為稍不順意就動手打你。
如果遭受傷害,要像故事裡的女孩一樣,找機會抓緊時間逃離,去醫院做傷情鑑定,及時找家人、朋友、警方的幫助,不要因為羞於面對而一個人獨自承受。
每個女生都應該成為自己的英雄
惡龍為了得到公主,用魔法把她的國家變成沙漠,並要求她用最珍貴的東西來交換。惡龍心想,女孩最貴重的東西,莫過於吻了。
它把腦袋擱在城堡頂上,等公主親它。誰知公主走上前,一劍扎穿了它的眼睛。惡龍忍痛逃走,魔法也解除了。
從此它明白了一件事,女孩最貴重的,是她們的勇氣,那真是可怕的東西。
之所以有很多女孩在遭受暴力後選擇獨自承受,甚至很久走不出陰影其實可以歸結為2個原因。
首先是自己的力量不夠強大;其次是從來沒有正視過那些讓你恐懼的東西。
我有個親戚家的小姨,剛結婚時姨夫對她不錯,可逐漸對方開始暴露本性。喝醉酒打牌輸慘回家就拿小姨當出氣筒。
小姨的媽媽即便是三伏天去她家看她時,她都很少穿短袖,因為衣服下面全是傷痕。在家的日子她過的戰戰兢兢,稍有不慎就會被拳打腳踢。
後來小姨跟朋友一起去學習打拳擊,本來打算當個發洩出口,卻意外的將體能提高了。
當小姨提出要跟渣男離婚時,開始渣男極力反對,甚至還想用拳頭讓小姨打消這個想法。然而這次,小姨沒有被動挨打,將渣男打的滿地找牙。
出院後的渣男,火速與小姨離了婚,如今小姨雖未再找,但通過她的朋友圈能夠感受到,如今的每一天她都過得快樂滿足。
分享這個故事我並是在提倡以暴制暴,只是告訴大家女生有時最大的恐懼,並不源於恐懼本身,而是缺憾面對恐懼的勇氣跟實力,不斷提高自己的防範意識意識與能力,我們的安全感要自己去捍衛。
寫在最後
2016年3月1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家庭暴力法》正式施行,其中規定:
‘家庭成員之間以毆打、捆綁、殘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經常性謾罵、恐嚇等方式實施的身體、精神等侵害行為……均屬家庭暴力。’
法律還規定,即便是同居關係的人之間發生的暴力也被納入家庭暴力,受法律約束。
希望有更多受害者能夠看到,在遭遇家庭暴力時,請第一時間站出來尋求法律幫助,仍然要相信法律,站出來保護自己;
也希望有關部門能夠加強教育,面對尋求幫助的受害者時,不要在她們已經受傷的心靈上雪上加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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