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暴!要不要忍?

家暴!要不要忍?

遭到家庭暴力,該怎麼辦?

2018年8月24日晚,李某與妻子陶某因家庭瑣事發生爭吵,爭吵過程中李某將妻子打傷,導致陶某全身多處受傷,入院治療,金山派出所民警接警後,立即展開調查。陶某出院後,民警以化解家庭矛盾,糾正李某的不法行為為目的,經詢問陶某意願後,於9月13日下午,向李某下達了家庭暴力告誡書,當場對李某進行教育告誡,讓其充分認識到毆打自己的家人也屬於違法,不得再向家人實施家庭暴力,否則公安機關將依法處理。經過民警的告誡,李某終於意識到打自己的錯誤,承認自己脾氣過於火爆,會反思自己,日後再遇到類似事情,一定控制自己的言行,不再粗暴的大打出手。

家暴!要不要忍?

根據有關部門統計,我國約有24.7%的家庭存在著不同程度的家庭暴力,而多數受害人都是婦女、兒童、老人等家庭弱勢群體,雖然家暴現象頻發,但是選擇報警求助的卻寥寥無幾,特別是女性,在遭受到家暴後,或認為“家醜不可外揚”,羞於說出口;或為了家庭、孩子選擇沉默一味隱忍;更有甚者,根本不知道實施家庭暴力是違法行為,將受到法律的制裁。忍,不會讓施暴的家人停手,不過是一次次縱容。不會讓岌岌可危的家庭關係繼續維繫,只會磨盡僅存的感情。唯有運用法律保護自己,正視家庭問題,才能真正解決家暴,營造和睦的家庭。

家暴!要不要忍?

金山派出所提醒您:

2016年3月1日,我國首部防治家庭暴力的專門性、綜合性法案《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家庭暴力法》正式施行,旨在預防和制止家庭暴力,保護家庭成員的合法權益,維護平等、和睦、文明的家庭關係,促進家庭和睦、社會穩定。明確規定了,家庭成員之間毆打、捆綁、殘害、限制人身以及經常性謾罵、恐嚇等方式實施的身體、精神等侵害行為都屬於家庭暴力,需要承擔法律責任。

家暴!要不要忍?

家庭暴力是違法行為,不是家務事。如果遭遇家暴,可向村(居)委會、婦女組織和公安機關投訴、求助。堅決向家庭暴力說“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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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稿:金山派出所 張陽鳳

審核:李宗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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祿豐縣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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