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40歲。有一兒一女,男友也是,他提出婚後AA制,有必要領證嗎?

失敗的人生丫丫


凡是再婚帶子女的,雙方應該在婚前共同商議好婚後應如何對待雙方子女,婚前不動產,現金等等,如何使用之前及之後的收入情況,應該訂立一個雙方都認可的書面協議!否則多數都會一地雞毛,人性本私,原裝都不好配,副廠件更難。帳目分明,大家心清[祈禱][祈禱][祈禱][玫瑰][玫瑰][玫瑰]


緣林清風


在回答這個問題之前,需要你先回答我一個問題。你有一對兒女,他也有一對兒女,婚後AA,也就是說你用你自己的錢養你的兒女,他用他的錢養他的兒女,那麼你們結婚又為了什麼?情感寂寞?如果你不是寂寞,那麼就一定是他不甘寂寞。男人身邊有一個不花自己錢,又可以為自己做家務、當保姆,冬天可以暖被窩,有需求了還不用花錢,這樣的女人,我相信絕大多數男人都想要吧?你年長,叫你一聲姐姐,你該醒醒了,這樣的男人能在一起結婚生活?你也有過一次失敗的婚姻了,應該更瞭解男人才對,怎麼會這麼糊塗。與其跟這樣的男人結婚,你真不如一個人過。如果生活不易,自己帶著一對兒女太辛苦,就重新找個愛你的,又疼這兩個孩子的男人,兩條腿的男人還找不到嘛,總會遇到一個真心對你的人!祝你好運!


阿國丨娛樂


男方即提岀AA制,如提岀生理要求,可收取必要的費用,不必領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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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提出AA了,你都還願意結婚?你是上趕著去給他們家給他們三個人當保姆嗎?還是免費的自帶薪水的?找不到男人了?AA制的話,陪睡要收錢嗎?你就算不結婚,在外面找個男人,沒有愛也有錢呀,最起碼也有殷勤。你圖個啥?


三心草哦


不必要領證,是一個家,什麼都分開來算,吃虧的是女人,畢竟女人要帶孩子做家務,覺得有些事女人就應該做的。如果什麼都分清,在一起就是算這個帳都累死了。幾乎AA制的人都不能一起白頭。我身邊有一個鄰居就是。長話短說吧,我還帶孩子趕緊做飯去。


雨兒淅淅


四十歲,一兒一女,男方與你相同,他提出婚後aa制,這個你居然會猶豫不定?揣測你已然被豬油蒙了心智,問你一句:再婚是為了什麼?是為了苟且偷歡還是為了同舟共濟直面今後的喜怒哀樂?aa制是什麼?難道不是各自承擔自己的那一份不易嗎?說真實一點不就是:“有難臨頭各自飛嗎”那麼你重新組建家庭幹嘛?世界缺一對不負責任的鴛鴦嗎?重新組建家庭,會面臨很多問題,再婚前儘量把顯而易見的問題進行溝通,達成共識,無疑是明智和真誠的。但是,aa制的提出,毫無疑問是在明白無誤表明態度:“你是你,我是我。我不願也不想,受到任何可能出現的麻煩,進而影響我的生活狀態,你我只是互不噁心、不破費的一個炮位。”那麼你為什麼還想與這樣的人共度未來呢?你腦子沒毛病吧?做人,放低身段是美德。但,放低身段不等於自輕自賤。古人言:“自辱然後人辱!”你於其搭夥過日子,整日的鍋碗瓢盆;不如,閒來你儂我儂,忙時你東我西。這樣,還能守一份溫情於心中,留一波灑脫於天地。歐了,話糙理不糙,望三思!


木石之徒


呵呵


詩和遠方www


其實我還是有這方面的發言權的. 我叔叔有個兒子、我媽這邊有我. 都是十幾歲的時候在一起生活了、但是我很早就出來工作了、 這看人性格、就算是半路夫妻、也是存著下半生一起走下去的心態結合在一起的. 不管是對方的兒女還是自己的兒女、因為大人以後都是一家人. 我十七歲出去上班. 掙了錢回家、給我叔叔買菸. 給我弟弟買衣服. 我叔叔對我也很好、回家身上沒現金我找我叔叔拿錢、我叔叔身上有多少錢、就會給我、100.200然後問我夠不夠、 不夠再拿、 過年給我叔叔錢、我叔叔也會添一點再給我發紅包. 我叔叔工資卡也教給我媽. 我弟弟讀書不行、我叔叔一倆萬一倆萬弄我弟弟讀書. 我媽也不會說什麼. 所以來說、 最主要就是心態. 不要抱有半路夫妻以後會分開的心態. 害怕在家庭中的付出吃虧了. 能不能領證、 外人給不了太多的意見. 干預不了你. 問問自己. 問問自己的心


想當小哥哥的小姐姐


大家好,我是情感一點甜,我認為沒有領證的必要。因為他只是想找個人排解內心孤獨與寂寞,他要的不是真正的愛情。

這裡有一個真實的故事,我大學同學和她男友畢業以後就結婚了。後來因為感情不和就分開了,兩人有一個兒子。兒子歸我同學養,後來他遇到一個男人,兩人迅速墜入愛河戀愛並結婚了。可是結果也不好,因為男人不想給她什麼,做什麼都AA。這樣讓我同學無法接受,後來也離婚了。

為什麼沒有必要領證?

一、真心

本身作為一個女人帶著孩子不容易,對方還說婚後AA制。我覺得他不是真心想找你過日子,而是搭個伴排解內心的孤獨與寂寞。

如果是真心喜歡你,對方什麼都會給你買,給你錢花,什麼都給你考慮周到。而不是這樣吝嗇,什麼都不想給你。


二、安全感

婚姻中的安全感最直接的是來自於金錢,看對方給不給你錢。如果給你,你心裡有安全感,如果不給,你肯定會考慮他是否真真愛自己。有的時候女人就要物質一點,才能判斷愛情。


三、良人

從婚後男方提出的想法,我就覺得這個人不是你合適的人。真正合適的人,他都會聽你的意見。所以這段婚姻你要謹慎考慮,無法接受,那就選擇離開及時止損,等待那個真正對的人。不要為了找個人過日子,就委曲求全,那是錯誤的想法。

總結

我覺得從這幾個方面考慮,你們沒有必要領證啊。我的也是參考建議,希望你能聽從你心,行你所行。最後祝願你找個良人,幸福過一生。

我是情感一點甜,感謝大家的觀看與關注,後期持續為您更新情感方面內容。人生百態,讓我陪你度過每天的生活。


在下小華


我認為「沒有」,因為我曾經親生經歷過的,我兩歲父母離婚,我跟我媽,當時啥也不懂,我媽獨自撫養我,我跟外婆生活,我七歲的時候我媽在我外婆的勸說下再婚了,我的繼父有一兒一女,他的妻子生孩子的時候難產過世了,他的兩個孩子都比我小,我媽跟他在一起就說了他只能帶一個女孩兒跟我們一起生活,當時繼父同意了,開始的時候對我也很好,對我媽媽也很好,沒多久他的女兒來了,也有六歲了但是還尿床,我們一起睡她經常尿床導致我經常感冒,我媽也沒有說什麼,繼父的女兒人小個子小飯量也小,有時候看到他女兒吃飯沒有我多會特別生氣甚至會打她,他的父母對待我跟他的親孫女也是天壤之別,再後來他的父母要把他的兒子也跟我們一起生活,說他們年紀大了帶不了孫子,我媽有點兒生氣但是還是接受了,後來我們一起生活一起上學漸漸的繼父區別對待越來越明顯,我媽很生氣,因為我媽對他的孩子不說特別好,可是也是可以的,但是繼父經常買東西藏起來只給他的孩子吃,偷偷的給他的孩子零用錢,我連吃飯都不敢吃太多,怕他生氣,他生氣了不會打我但是會跟我媽吵架,後來因為很多事兒,他說我媽對他的孩子不好,我媽說他對我不好,他跟我媽打起來了,後來他們離婚了。

我想說再婚家庭本來就不容易,如果雙方都有兩個孩子,那麼以後得矛盾不知道會有多少,我想勸一下那些結婚的和沒結婚的,如果你已經結婚了不要輕易離婚特別是有孩子的,因為除了親生父母誰會真的對你的孩子好,看新聞裡那麼多的後媽虐待孩子,我甚至有聽說過繼父強姦繼女的,選擇了結婚就要學著忍耐包容理解對方,我是一個三歲孩子的母親,我的婚姻也不是那麼完美,我們也曾經吵架想要離婚,可是最後為了孩子我都忍了下來,我想的是隻要沒有家暴和出軌,其他的都可以忍,如果真的有那麼一天我也會帶著我的孩子哪怕一輩子不嫁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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