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2月17日,在疫情防控的关键时期,在全国严厉打击乱捕滥猎野生动物专项行动期间,鄢陵县网民梁某、孙某、李某等人在微信群内谈论购买野鸡并商量聚餐,被举报给鄢陵县森林公安局。
鄢陵县森林公安局接到线索后,迅速成立专案组。于当日通过分析、研判,专案民警通过便衣摸排、正面接触等方式,锁定了梁某、秦某,然后抓准时机,将他们成功抓获。
经查,违法行为人梁某在疫情防控期间,3次从大马镇东葛村秦某处购买野鸡8只,并组织本村朋友在家中加工食用。3月4日11时许,另外3名违法人员迫于压力,主动投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秦某被处野生动物价值五倍罚款12000元;梁某、孙某、李某等四人被处野生动物价值十倍罚款24000元。
疫情期间要遵守法律法规
不要节外生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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