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被关押38天,是不是就确定被逮捕了?有什么依据?

感叹号61774


朋友关押38天,我猜测可能被逮捕了吧。你可查一下刑事诉讼法有关强制措施一节,就可明白。在我国,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经人民法院决定、人民检察院批准,由公安机关执行逮捕。公安机关刑事拘留的最长期限是14天,案情复杂、涉及人员多的,时间最长不超过37天。也就是说,超过37天,公安机关可能向检察机关提请逮捕。检察机关接到报告和案卷材料后,要在7日内作出逮捕或不予逮捕的批准。如批准,24小时内公安机关会及时通知家属;如不批准,公安机关就要释放你的朋友。你可向家属及时询问,了解是否收到逮捕通知。

补充一句,检察机关和人民法院的自侦案件,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的逮捕,由上述两机关自己批准决定。


李梅6613


根据您的描述,现在应该处于拘留侦查阶段,实务操作中,不能严谨的依照法条说被拘留满多少日必然终结某个程序或自动转入下个阶段。拘留侦查阶段,不允许家属亲朋会见的,在此阶段可以委托律师进行会见,同办案人员进行沟通,一边全面了解案件情况和进展。

检察机关对公安等侦查机关提请批捕的案件,根据事实和法律,提出批准逮捕或不批准逮捕的意见,经部门负责人审核,报请检察长批准或者决定,重大案件应当经检察委员会讨论决定。作出决定后制作《批准逮捕决定书》或《不批准逮捕决定书》,送公安等侦查机关执行。同时会向家属送达逮捕通知书。


楚艳律师


具体被哪个部门带走我也不知道,,就说是他之前做了一个区块链平台的其中一个会员举报他了!成千个会员就这一个人举报他,然后就配合调查,因为我不是他的亲属,所以也不会让我探望的!

奇怪的是他的手机有的时候能打通,但是没有人接电话。大部分时间都是关机状态。

请问配合调查最长多长时间?现在手机是不是在警方的扣押了!


分享到:


相關文章: